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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四年十二月2


  丁卯,吏部侍郎、参知政事韩绛依前官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遣使即军中拜之,赐以手札,曰:“卿其益励忠诚,以副朕素望,所有制命,宜即钦承。”又赐以手札曰:“虽卿少怀忠义,有志功名,比遣卿西路者,朕意实有望于卿,必可成就疆事。卿其深体眷注,勿替初终也。”

  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王安石为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翰林学士承旨、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礼部侍郎王珪守本官,参知政事。前一日,使者数辈召珪,至左掖门,已阖,赴右掖门,久之,传旨启关,乃得入。上御小殿,谕以相韩绛、王安石,因出御批示珪,曰:“已除卿参知政事矣。”林希野史云:王珪参知政事,谢景温曰:“珪徒有浮文,执政岂所宜耶!”上曰:“珪久次,姑容之。中书三员,韩绛奉使,遇斋、祠、告,遂无可押班,且当用珪。”薛昌朝曰:“执政系天下轻重,岂但充位押班者。陛下待执政意何薄也!”上曰:“两制中谁可易珪者?”昌朝曰:“臣位贱职卑,岂敢预此。以臣观之,司马光岂不贤于珪?”上曰:“吾非不知光,光待朕薄,岂肯为朕用乎?”昌朝曰:“陛下何以言之?”上曰:“仁宗末年,琦、弼用事,光是时处谏诤、侍从,未尝有所避。朕用为枢副而不肯受,岂非薄我乎?”昌朝曰:“人孰不欲富贵,今希旨为利、徼幸名位者徧天下,光独劝陛下崇义而黜利,非独言之,而又恳辞大用,冀以感悟圣心。孟子与齐王言仁义而不及利,齐人莫如孟子爱王。臣谓群臣爱陛下,未有如光者。”按景温、昌朝云云,不知何时,今附注此,须别考详。

  陕西河东宣抚判官、度支员外郎、直舍人院吕大防知制诰。

  集贤校理、同知谏院邓绾代李寿朋兼直舍人院。寿朋直舍人院未久,以文字非工,故罢。

  赐布衣陈知彦进士出身、试衔知县,王辅同进士出身、试衔大郡判司、大县簿尉。知彦以枢密副使吴充、翰林学士承旨王珪荐其辞学,辅以太原府敦遣赴阙,并试于舍人院中等也。日录四年七月八日、九日有知彦事。

  宣抚司言:“鄜州崇仪副使孟德基自陈,前知镇戎军,尝召募强人及欲展北边壕外五里以来古城,其说皆可采用。已差德基权知镇戎军,替杨文广;文广权知鄜州。乞优迁德基使额,正除文广、德基上件差遣。”从之,仍迁德基供备库使。

  戊辰,诏大名府路州军灾伤县分衙前、公人、百姓等欠负官物,如本户放税及五分以上,实贫阙者,权住催理,候夏税丰熟送纳。

  三班院言殿直雷珣乞试六韬、孙、吴兵书义十道,仍试骑射,中选。诏免珣使,权边寨监押、巡检,代还,依武举人例差注。三班使臣乞试兵书自珣始也。旧纪书初听三班使臣试兵书。新纪削去。

  改南北作坊为东西作坊,其使副名额亦然。

  军头司言:“备军元额千九百六十人,今阙千一百九十八人。”诏以千人为额,如阙白直,以步军司剩员代之。

  己巳,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兼考校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课绩。

  置荆湖南北、江南东西路转运司主管文字官各一员。

  编修中书条例所言:“内外职员人吏遇大礼加恩,并加勋、阶、检校官、宪衔;及军员、诸班、殿直、殿侍,自来加恩,或加功臣、食邑,盖袭唐末弊法,紊乱名分,并乞寝罢。其将校带遥郡以上系中书给敕告者,即因迁官改职任就与加恩。”从之。仍诏将校未经加恩者,遇大礼与加。十一月乙未,条例所初建请,今行之。

  诏京东路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官分诣灾伤州军体量,昨检放税赋有未尽分数,致人户艰于输纳处,今据见欠数,并倚阁。

  是日,十三日己巳,此据御集。知太原府吕公弼言,种谔申乞下麟府军马司。发兵,与谔会银、夏州收接归顺蕃族,望朝廷明降指挥。诏公弼一听宣抚司处分。枢密使文彦博等又奏,欲令公弼如谔所请,速差麟府军马司元定得力将官,领兵会谔,仍多募乡导,远设斥堠,无致堕贼奸计。诏依此与约束。

  庚午,宣抚司言:“延、庆、环三州义勇节级已上,系第三等户有田瘠薄无力买马者,并乞官给马一匹。若死,即令自备偿。”从之。

  权成都府路转运使、兵部员外郎、直集贤院范纯仁为陕西、河东宣抚判官。韩绛引纯仁自助,枢密院得旨,差至中书,寝不行,王安石恶纯仁不附己也。

  泾原路经略司言:“夏人夜引轻骑过边壕,钞掠镇戎军三川寨、独冢堡,弓箭手巡检赵普伏兵壕外,邀其归,击之,获马十二匹而还。”上批:“观其应敌,颇有智数,可迁普一资。”旧纪:夏人寇镇戎军,巡检赵普败之。新纪不书。

  右谏议大夫宋敏求为史馆修撰。敏求既罢知制诰,以本官奉朝请,逾七月,乃有是命。四月壬午二十二日,敏求罢制诰,四年九月加集学。

  录故宰相卢多逊孙戒为试将作监主簿。

  壬申,右谏议大夫宋敏求等言:“淳化二年诏,正月一日御殿,皇帝更衣再坐,执圭。俟太尉进酒,差官受圭,第四盏毕,进圭。其后有司失于奏请,再坐上寿,遂不执圭。今欲如旧仪,正、至御殿,朝臣自太子中舍、洗马以上及摄南班官,皆得赴坐,赐酒。惟宗室大将军以上至率府副率不与坐,亦无侍立明文。当赐酒时,徘徊阶陛,班列不肃。缘是日,宗室正任以上亦皆赴坐,今欲令将军以上赴坐;率府副率以上,随班上寿讫,先退。”并从之。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交趾使人李继元乞进方物,今其兵丁劫掠省地,乞令先归所掠人口,乃许依例引伴进奉人赴阙。”

  是日,召枢密使文彦博等对资政殿。彦博等上在京、开封府界及京东等路禁军数,上亦自内出治平中兵数,参照顾问久之,遂诏殿前司:“虎翼除水军一指挥外,存六十指挥,各以五百人为额,总计三万四百人。在京增广勇五指挥,共二千人;开封府界定六万二千人;京东五万一千二百人;两浙四千人;江东五千二百人;江西六千八百人;湖南八千三百人;湖北万二千人;福建四千五百人;广南东、西各千二百人;川峡三路共四千四百人为额。在京其余指挥并河东、陕西、京西、淮南路,前已拨并,其河北以人数尚多,须后议。”治平四年闰三月二十二日,熙宁元年十月末、二年十月十二日、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并合参考。

  癸酉,诏:“闻福建路灾伤,不减放税赋,物价踊贵。令发运使罗拯以巡按为名,乘驿往体量。”

  丙子,韩绛言:“方委种谔乘机进取,乞免令赴阙。”从之。此据御集。谔,十月六日令赴阙。于是绛驻延州,命谔往城啰兀城,听以便宜招纳讨击,领兵二万出无定川,四路经略司皆毋得干预,诸将听谔节制。权宣抚判官赵卨极言大举非策,且曰:“啰兀城孤绝亡水草,粮道阻绝,不早弃,徒资寇耳!”绛不从。初,绛檄河东发兵与谔会银州,有不如期,令谔斩其将。然河东兵由麟州神木砦趋生界,度十五日仅得至银州,谔但与期五日,河东兵恟恟以为言。卨指图白绛曰:“麟、银地里,非五日可至。且深入贼境,猝遇贼,奈何?此谔奸谋,诡称横山民欲归汉,先制青巾二万,金帛称是,以待降者,其实诞谩,阴籍河东兵驱迫河外石州部族来降,指为横山之民也。”绛忧之,欲追谔,恐不禀命。卨谓绛:“宜檄谔趣领众自银州趋中路迎接河东兵,揣谔必不敢践生界,顾自违节制,其敢复斩人!”绛从之。谔果不行,而河东兵竟踰半月始会银州。此据种谔本传,并范百禄所为赵卨墓铭。卨权宣判,此据范百禄墓铭及卨本传,皆称诏旨,然实录并御集并无其事,疑是绛辟范纯仁不从,朝廷暂委卨也。当考。

  龙图阁直学士吕居简卒。

  丁丑,天章阁待制李师中为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代王陶也;以陶知汝州。

  主客员外郎、监宣州盐税蒋之奇权福建路转运判官。之奇初责道州,以表哀谢,上览表,知其有母而怜之,诏移近地,遂改宣州,居道州才五月也。于是擢付漕事,盖使行新法云。

  诏宣徽使郭逵序位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之下。逵被召赴阙,自言:“故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以入先后为序,今请立其下。”故从之。

  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言知瀛州、龙图阁直学士张焘军政不修,燕饮无度。诏监司体量以闻。寿寻以母丧去。

  诏广南摄官月俸钱三千,可增二千,仍支实钱。先是,中书请广南摄官委转运司二年一次差官考试,分五场,每试公案五道,每道刑名五七件,取合格人差摄;不中者许再试。故增俸以励之。新纪书增广南摄官俸。旧纪文繁,合从新纪。

  又诏:“审官东西院、三班院、流内铨主簿看详本司条制,有未便事,如何裁定,删去繁复,务令明白,可以经久施行。其簿书如何增损,具画一条上。”

  又诏:“近指挥陕西、河东诸路,如有夏国投来蕃部,不以多少,并令接纳,厚加存抚。近日惟鄜延、环庆屡奏投来人户,而诸路并不知有无,可询具实封以闻。”

  河北屯田司言:“保州闭北奇水口,居民张用、张吉、张澄鸣鼓集众遮止,乞流配。”中书拟配用卫州、吉怀州、澄澶州编管,上批:“配过河与淮南。”朱本以此段事小,削去。新本复存之。

  戊寅,虞部员外郎苏澄、驾部员外郎马堒并通判河南府。时初行免役法,欲省西京诸县,特选澄等委之。马堒十月十八日赴宣司,备提举义勇。

  太子中允李定为崇政殿说书。定固辞,寻改授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公事。定固辞改授据会要,并附此月二十二日,当考。明年四月二十一日,乃以集校检吏。

  赐西蕃董毡诏并衣服,鞍马。先是,秦凤路言:“昨夏人聚兵犯环庆,谍报西蕃董毡尝乘虚深入其境,虏获甚多。”朝廷下其事,令韩缜参验。既而上批:“蔡挺所奏董毡事,与缜探报颇同,可赐诏奨激之,仍遣使臣押赐。”故有是诏。

  己卯,三司言:“仪鸾司阙条毡三千,乞下河东制造。”上批:“前日提举司言,物料库、牛羊司所蓄毡毛,旧以给宗室嫁娶,昨一例折支钱,今已委积数万斤,皆同粪壤。三司不以见在物料为之,而远勤民力于河东,可令据见在并自今所收白羊毛鲟造。其褥骨之类,即许用黑毛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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