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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思想中的不朽观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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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人最早对于人类死后遗存的观念,我们究能知道些什么呢?

  首先让我们来观察一下古代在一个人死去的时候举行的“招魂”仪式。这种仪式见于最早的仪典,而且似乎曾普遍的奉行于华夏宗教的早期,就是所谓“复”的仪式。

  当一个人被发现已经死去的时候,他的家属立刻拿着死者的一套衣服,登升屋顶,面向正北,挥动死者衣服而号告:“皋、某、复!”三呼而反,抛下衣服,再从屋上下来,拾起衣报,覆于死者身上,然后奉食于死者。④

  这一古老的仪式暗示着一种观念,即一个人死了以后,有些什么东西从他的身体内出来,且似曾升到天上。因此需在屋顶上举行招复的仪式。

  这种招魂的仪式也许暗示着借企望召回逃离的一些东西而使死者复生,奉献食物这一点也似乎暗示着一种信仰,就是某些东西确实被召回来了,虽然这不能使死者复生,却认为是居留在家里,旦接受祭献。

  那么人死后从他身上出来的究是一些什么东西呢!那就是人的“光”或“魂”。在最早的文献上,是即所谓“魄”,就语源学上说,意思就是白色和亮光。值得注意的就是同一个名字“魄”在古代铜器铭文和记载上是用来指称新月增长中的光。新月以后的增长光亮时期即所谓“既生魄”;而满月后的末期,则称之为“既死魄”。原始的中国人似曾认为月有盈亏就是“魄”,即它的“白光”或“魄”的周期性的生和死。

  依次类推,早期的中国人也就认为死是人的魄,即“光”或“魄”的离去。这种类推可能起源于“Will-o'-the-Wisp”,即中国人现在所说的“鬼火”。在古代“魄”认为是赋予人生命、知识和智慧的。人死,则魄离人体而变成或认为“鬼”,一种是幽灵或魔鬼。但是灵魄脱离人体也许是缓慢的随着生活力的衰退,魄就那么一点一点脱离身体了。迟至元前第六和第七世纪,学者和政治家在谈到一个人的智慧衰退情形时,就说是“天夺其魄”——意思是说,他将不久于人世了(见《左传》宣十五年,襄二十九年)。

  不过后来,魄的观念却慢慢地为新的灵魂观念所取代了;认为灵魂是行动灵活飘然而无形、无色的东西。它很像是从活人口里出来的气息。这就是所谓“魂”。渐渐地,原来“魄”字便不再用来表示赋予生命和光亮的灵魂的意思,而衍变为意指体躯和体力了。

  “魂”字,就语源学来说,跟“云”字一样,都意指“云”。云,飘浮,比盈亏之月的皎白部分也似乎更为自由轻灵。“魂”的概念可能是源于南方民族,因为他们把“复”(召呼死者)的仪式叫做“招魂”。

  当哲学家们把重要的阴阳观念视为宇宙间的主动和被动的两大力量的时候,他们是当然也尝试要协调不同民族的信仰,而且认为人的灵魂包含着一种静止而不活动的“魄”和一种更活动而为云状的“魂”。

  公元前六世纪以后,人们便渐渐地习于把人的灵魂称为“魂”或“魂魄”。在讨论到由于八年前一位曾有权势的政治家被谋杀的鬼魂出现而引起的普遍骚动的时候,名政治家子产(死于公元前522年),当时最聪明的人之一曾说,一个死于非命的强人会变成危害人类的幽灵的。他的解释是这样:“人生始生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以为淫厉,况良霄(被杀的政治家,他的出现已传遍全城),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数世之卿,从政三世矣……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而强死,做为鬼,不亦宜乎?”(《左传》昭公七年)

  另外一个故事,叙述当时南方吴国另外的一个聪明人季札。他(约在公元前515年)负着外交使命而在北方旅行,旅途中他的爱子死去了。孔子由于这位习于礼的伟大哲学家季札的盛名的感召曾往而观葬。既封墓,季子左袒绕墓三呼道:“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仪式既毕,季札便继续登程了。

  这两个常被引述的故事或可指出:一些贤智之士意在从矛盾纷纭的流行信仰基础上抽出一些有关人类“残存”永生(survival)的一般观念。这种一般性的理论,为方便计可援用下列的几句经文加以简赅的说明:“体魄则降,知气在上。”(《礼运》)又“魂迷归于天;形魄归于地”(《郊特性》)。显然的,简赅的陈述,跟季札在他儿子葬礼中所谓:“骨肉归复于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的话是大致符合的。

  正统派哲学家关于魂魄仅讨论到这里为止;他们不再臆测魂气离开人体而飘扬于空中以后究如何演变。他们以自称一无所知尽力的避免讨论。有的哲学家,如下文所知,实际上甚至否认鬼神的存在。

  但是,一般人民却并不为这种犹豫所困扰。他们认为灵魂是一种事实,是一种真实的事物。他们确信灵魂或游动于地下甚或人世之间,通常是看不见的,但在必要时也可以显现。他们确信:正由于有灵魂,才有鬼神;灵魂本来的居处虽是在坟墓内或地下——“黄泉”——却可以且愿意探亲家里族人;鬼魂能够而且真的享用祭献的食物。同样的他们相信,如果不供献食物,鬼会饿,并且可以“饿死”。因为一个古老的信仰说:“神不歆非类”(《左传》),正是肇端于这种古老的祖先崇拜宗教信仰,也正由于这才使得人而无后成了一大罪愆。

  此外,另一个有关的信仰认为鬼魂如无处可去和享用应得的祭献,就会作祟害人。而这种信仰使得死后没有子嗣的人可以指定和收继子嗣的那种制度合理化了。

  但是,甚至在最早的历史时期,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已对于要崇拜的祖先的数目却上了一项限制。就没有官阶的平民来说,祭献只限于去世的父母和祖父母,甚至在大家族内,祭祀也仅限于三四代。远祖由于每一新的世代(的死亡)而被跻升成为迁祧不祀的阶级。关于例常的迁祧的制度,儒家已有详细的考订,且用于皇朝和帝室的祖先。

  那么迁祧的祖先灵魂将会怎样呢?他们不会饿死吗?答案曾是这样,即灵魂渐渐地缩小而最后完全消失。一种流行的信仰认为“新鬼大,故鬼小”。⑤就基于这类信仰。在古老的字典上“死”字便被界说为“澌灭”(《说文》)。这项定义综括了中国平民的常识和知识阶级的怀疑主义(skepticism)和理性主义(rationalism)。总之,早期中国人的华夏宗教含有着一些有关人类死后遗存的观念的,不过赋予生体以生命和知识的人体灵魂,虽视其强弱而做一个短时期的鬼神,却仍渐渐地衰萎而终至完全消散,它不是不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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