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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四年(2)


  五月庚戌朔,先是,朱胜非言:“襄阳上流,襟带吴蜀。今陷于寇,所当先取。”上曰:“就委岳飞,何如?”参知政事赵鼎曰:“知上流利害,无如飞者。”至是,命飞兼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以飞出师也。

  癸丑,左朝奉大夫范冲守宗正少卿兼直史馆。前一日,执政进呈,上谕朱胜非等曰:“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当重别刊定。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已有召命,可促来令兼史事。”胜非曰:“神宗史缘添王安石《日录》,哲宗史经蔡京、蔡卞之手,议论多不公。今蒙圣谕,命官删修,足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

  甲寅,诏淮南帅臣兼营田使,知通、县令衔内兼带“营田”二字。于是大省冗官。且令监司、守臣条画营田利便,限一月闻奏焉。江西制置使岳飞复郢州,遂引兵攻襄阳,军声大振。

  丁巳,诏监司、郡守常切机察赃吏犯法、巡尉失职,并仰劾奏。如失觉察,取旨重行。时礼部员外郎郭孝友言:“令东南州县无水旱之灾、夷狄之祸,而居无尺椽,爨无盛烟者,赃吏害之、盗贼扰之耳。郡县有赃吏,乃烦朝廷遣使以黜陟之,是按察之官不称职也。乡邑有盗贼,乃烦朝廷命将以招捉之,是讨捕之官不胜任也。愿陛下申命有司,禁贪墨于未发之前,消奸宄于未形之际。”故有是旨,庚申,诏日历所速行条具重修哲宗实录事件闻奏。

  辛酉,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奏本军统兵官刘光弼乞升差,上谓辅臣曰:“光弼必光世之家,兹事未便,恐光世疑也。”世忠与光世交恶不已,至是,世忠自扬州入朝,殿中侍御史常同言:“二人蒙陛下厚恩,不思叶心报国,一旦有急,其肯相援?望分是非,正典刑,以振纲纪。”上以章示二人。他日,带御器械刘光烈召带御器械韩世良食,世良峻拒之。世忠见上,因及其事,上曰:“世良等内诸司耳,设有不和,罢其一可也。至如大将,国家利害所系。汉寇恂、贾复以私愤几欲交兵,光武一言分之,即结友而去。卿与光世不睦,议者皆谓朝廷失驾驭之术,朕甚愧之。”世忠顿首请罪曰:“敢不奉诏!他日见光世,当负荆以谢。”上以其语谕辅臣,然二臣卒一解。

  癸亥,日历所乞关内东门司取会禁中应出纳更改事务。先是,内东门司取旨不许供报。至是,史馆修撰綦崇礼复以为请,乃许之。上因言:“禁中百事皆遵守典故,不惟祖宗家法不敢轻议改更,亦厌纷纷多事也。”

  甲子,参知政事孟庾兼权枢密院事。时密院全阙官,用故事而有是命。

  戊辰,罢诸县武尉。

  壬申,三省条上裁省细务一百十一事,归之六曹。上谕朱胜非曰:“卿等当进退人材,修明法度,助朕图恢复之计。繁文末节,非所以委付大臣者。”胜非顿首谢。

  癸酉,诏修国史日历所复以史馆为名。

  甲戌,国子监丞王普上明堂典礼未正者十二事。

  丁丑,诏秉义郎子彦特转武翼郎、添差温州兵马钤辖。左中大夫、新知泉州令懬特转左大中大夫。初,令懬奉诏选宗室子,至是复得子彦之子伯玖,年五岁。上以其聪慧可爱,命吴才人育之。以中书舍人张纲言,诏令懬转左太中大夫指挥勿行。岳飞引兵复襄阳府。初,伪齐将李成闻郢州失守,乃弃襄阳去。飞进军据守,遂复唐州。

  ◇

  六月壬辰,诏川陕合赴省举人,令宣抚司于置司州置试院,选差监试考试官,务在依公,精加考较,绝请托不公之弊。先是,诏省试并就行在,至是,礼部侍郎陈与义奏:“川陕道远,恐举人不能如期。”故复令类试焉。

  乙未,诏杨华特补修武郎、添差临安府兵马都监。枢密院奏华已受程昌宇招安,故有是命。金星昼见经天。

  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朱胜非奏曰:“冲谓史馆专修神宗、哲宗史录,而其父祖禹当元祐中任谏官,后坐章疏议论,责死岭表,而神宗实录又经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则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修者不无删改,倘使冲预其事,恐其党未能厌服。”上曰:“纷纷浮议,不足恤也。”胜非曰:“冲不得不以此为辞。今圣断不移,冲亦安敢有请?”上复愀然谓胜非曰:“此事岂朕敢私?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因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昭慈谓宣仁圣烈皇后诬谤虽尝下诏辨明,而史录所载未经删改。朕每念及此,惕然于怀,朝夕欲降一诏书,明载昭慈遗旨,庶使中外知朕修史之本意也。”胜非进呈曰:“谕及此,天下幸甚!”诏增置秘书郎、著作郎各一员,校书郎、正字各二员。

  己亥,诏今后除授馆职,寺监丞、博士、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在外监司、帅司,并命词给告。承务郎以上差遣给敕令。惟选人止用札子。

  庚子,吏部员外郎吕聪问上故相吕大防所撰其祖公著神道碑,且言:“臣犹记忆少时亲见大防取索当时诏本、日历、时政记以为案据,撰成此文。由是观之,先皇与子之志,盖已定于一年之前,岂容中间更有异议?其所以召臣祖辅嗣君,欲更革之意亦皆出于神宗皇帝之本心。后来臣祖与司马光乃是推原美意,遵奉初诏,即非辄诋先帝,轻变旧章。当时若使更俟年岁,神宗当自更之,岂特元祐?臣切闻圣诏欲改修二史,所系之大者无出于此,谨以投进。乞宜付三省、史馆录白,以为案底。”从之。

  壬寅,初置史馆校勘员。惠州牢城人吕熙许自便。熙坐杀苗傅之徒张政抵罪,至是始释之。

  丙午,执政奏事,上顾谓曰:“岳飞已复襄、郢,尼雅满闻之必怒。况今正是六月下旬,便可讲究防秋。傥敌人尚敢南来,朕当亲率诸军迎敌,使之无遗类,即中原可复也。”江西制置使岳飞复随州。是月,荧惑犯南斗。

  ◇

  秋七月戊申朔,吏部尚书胡松年签书枢密院事。

  乙卯,祠部员外郎范同言:“师克在和。大抵刚果豪健之士以气相高,始由小嫌,浸成大衅。陛下拔用才杰,礼遇勋贤,备极荣宠,固将冯籍忠力,扫除尘氛,一清寰宇,恢复祖宗之业。而道途窃议,以谓将帅忘辑睦之义,记纤芥之怨,或享高位而忌嫉轧己,或恃勋劳而排抑新进。审如是也,日必有重贻圣虑者。欲望明示至意,使之视《春秋》诸卿以为戒,追汉、唐名将而踵其迹,岂惟社稷是赖,而勋名宠位克享终始,亦陛下保全之德也。”诏札与诸将帅。先是,刘光世、韩世忠久不叶,而岳飞自列校拔起,颇为张浚所忌,故同及之。

  丙辰,川陕宣抚副使吴玠为检校少师、奉宁保静军节度使,录仙人关之功也。

  丁巳,诏左右司岁考郎官功过治状优劣,上省取旨赏罚,复旧制也。

  辛酉,知湖州汪藻上所编中兴诏旨三十七册,诏送史馆。

  甲子,岳飞复邓州。

  己巳,执政进呈内降公事,上谕曰:“近民间又造飞语,多及内侍。此曹何足惜?恐因而生变,不可不止绝之。”朱胜非曰:“恐军中亦有幸变者。更乞谕张浚、杨沂中,使之机察。然内侍辈亦望约束,令省事。”上曰:“何尝假借此曹,兼已戒浚与沂中,但令临安府略加根治可也。”赵鼎进曰:“民言可畏,亦不可不采听。愿陛下思所以致此言之由。”上嘉纳之。诏户部措置钱物二百万缗增数和籴。旧例,朝廷岁降本钱三百六十万缗,约籴米九十万石。至是,中书请增籴焉。

  庚午,命宰执按阅江东、淮西宣抚使刘光世带到军马。光世自池州入朝,见上言:“今军中钱粮既已不乏,器甲又渐足备。臣官职超逾众人,所愿竭力报国,他日史官纪中兴名将帅,书臣功第一。”上曰:“卿不可徒为空言,当见之行事。”光世戄然受命而去。

  辛未,枢密院承旨章谊、给事中孙近使金国还,入见。初,谊等至云中,与宗维、希尹论事不少屈,敌谕令亟还。谊等曰:“万里衔命,兼迎两宫,必须得请。”敌乃令萧庆受书。宗维答书又约以淮南毋得屯驻军马,盖欲画江以益刘豫也。谊等还,至睢阳,为豫所留,以计得免。上嘉劳久之。

  癸酉,初命大理丞、评刊定见行断例。

  己亥,执政进呈赵详已平建昌叛兵,上曰:“官军既入城,宁免玉石俱焚?”赵鼎进曰:“未必敢肆杀戮,恐须劫掠耳。”上愀然不悦,曰:“斯民无辜,遽遭此祸,其令有司优恤之。”

  ◇

  八月戊寅朔,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入见。上云:“以史事召卿,两朝大典皆为奸臣所坏,若此时更不修定,异时何以得本末?”冲对曰:“臣闻万世无弊者,道也;随时损益者,事也。仁宗皇帝之时,祖宗之法诚有弊处,但当补缉,不可变更。当时大臣如吕夷简之徒持之甚坚,范仲淹等初不然之,议论不合,遂攻夷简,仲淹坐此迁谪。及仲淹执政,犹欲伸前志。久之,自知其不可行,遂已。王安石自任已见,非毁前人,尽变祖宗法度,上误神宗皇帝。天下之乱,实兆于安石,此皆非神宗之意。”上曰:“极是。”上又论史事,冲对:“先臣修神宗实录,首尾在院,用功颇多,大意止是尽书王安石过失,以明非神宗之意。其后安石婿蔡卞怨先臣书其妻父事,遂言哲宗皇帝绍述神宗,其实乃蔡卞绍述王安石。惟是直书安石之罪,则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哲宗皇帝实录臣未尝见,但闻尽出奸臣私意,未论其他,当先明宣仁圣烈诬谤。”上曰:“正要辨此事。”上又曰:“道君皇帝圣性高明,乃为蔡京等所误。”冲对:“道君皇帝止缘京等以绍述二字劫持,不得已而从之。”上曰:“人君之学不在如此,当以安社稷为孝。”冲对曰:“顷在政和间,尝闻道君皇帝《六鹤》诗。一联云:‘网罗今不密,回首不须惊。’宣示蔡京等云:‘此两句专为元祐人设。’以此知道君皇帝非恶元祐臣僚。”上曰:“何如当时便下一诏,用数旧臣,则其事遂正。”冲对曰:“如圣谕,天下无事矣!”上又论王安石之奸曰:“至今犹有说安石是者。近日有人要行安石法度,不知人情何故直至如此?”冲对:“昔程颐尝问臣:‘安石为害于天下者何事?’臣对以新法。颐曰:‘不然。新法之为害未为甚,有一人能改之即已矣。安石心术不正,为害最大,盖已坏了天下人心术,将不可变。’臣初未以为然,其后乃知安石顺其利欲之心,使人迷其常性,久而不自知。”上曰:“安石至今犹封王,岂可尚存王爵?”

  庚辰,御札:“参知政事赵鼎知枢密院事,充川陕宜抚处置使。”鼎留身辞以非才,上曰:“行朝之事,朕自主之。宰相苟非其人,自有台谏。四川全盛,半天下之地尽以付卿,卿以便宜黜陟,专之可也。”时鼎除命既出,诸名士争愿从之。诏吏部编七司例册。时有旨:六曹细务,令长贰治其事,有条者以条决之,无条者以例决之,无例条者酌情裁决。刑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胡交修言:“旋行检例,吏得为奸。乞将应干敕札批状指挥可以为例者各编为册,令法司收掌,以俟检阅。”从之。

  癸未,知江州陈子卿报岳飞已复邓州。上曰:“朕素闻飞军极有纪律,未知能破敌如此。”胡松年曰:“惟其有纪律,所以能破贼。若号令不明,士卒不整,方自治不暇,缓急岂能成功耶?”

  甲申,侍御史魏矼入对,论:“遴择群才,随宜器使,考之佥论,拨之已试,毋分朋类,毋徇爱憎。上自庙堂,次及将帅、侍从,下至百司庶府,外至郡守、监司,各因其才而任之,则天下之务粲然举矣。”

  己酉,辅臣进呈,上曰:“朝廷当为官择人,不可为人择官。矼论随宜器使,正得用人之道。”

  戊子,赵鼎改都督川陕荆襄诸军事。先是,鼎因奏事,言:“臣今此以与吴玠为同事,或当节制之邪?”上悟。是日,辅臣进呈,孟庾、胡松年言:“鼎使名与王似、卢法原、吴玠相似,请易一使名。”鼎奏:“荆襄乃川陕后门,势须兼领。”上以为然,故有是命。

  乙未,尚书吏部员外郎魏良臣充大金通问使,阁门宣赞舍人王绘副之。诏以余杭县南上下湖池置孳生牧马监,命临安府守臣兼提举,每马五百匹为一监,牡一而牝四之,岁产驹三分、毙二分以上,皆有赏罚。

  丙午,诏追王安石舒王告毁抹,从吕聪问之请也。靖康初,已诏追夺安石王爵,至是始毁其告焉。诏江西和买绢折纳钱每匹减作六千,省人户愿输正色者听。

  戊戌,直史馆范冲条上宣仁圣烈皇后诬谤事,冲奏:“臣亲奉玉音开谕再四,至于议熙、丰之法度,则曰神宗之意初实不然;言绍圣之继述,则曰帝王之孝岂在于是;辨宣仁之诬谤,谓功烈之盛何可不明;思道君之圣明,谓奸臣所误安得不悔。臣愿陛下特出睿断,明诏群臣,以圣意所在示之好恶。”诏付史馆。

  壬寅,神武后军统制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枢密院言:杨太等作过日久,理难容贷。王燮出师逾岁,不能成功,致一方受弊。”乃诏专委飞措画讨捕。飞时年三十二,自中兴后,诸将建节,未有如飞之年少者。川陕宣抚使王似复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以赵鼎出使故也。权临安府梁汝嘉奏明堂行礼殿成,乞提点官以次推赏。上曰:“朕爱惜名器以待战士,土木之功,岂当转官?但可等第支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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