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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自庭徂堂,历阶以上曰“升”。宾嘉之礼,主宾交相揖,迭相让,互相升,于是乎情洽而礼成。以卦二阳让阴以登于上,初六之阴,让阳以登于二、三,更迭相延,从容而进,阴升阳,阳升阴,宾宾乎从容不迫。《巽》顺而相应,故谓之《升》。“元亨”者,阳为初阴所升,得中而为主于内,阴为阳所升,居尊而为宾于外,阳为主而道行,故不失其德之元,而自成乎嘉之会也。“用见大人勿恤”者,阴为宾,而下应乎九二,用是以见大人,可不以阴亢阳卑为嫌也。“南”者向明之方,阴既为阳所升,则志协于阳,而柔顺之道,以近光而行,其吉宜矣。《升》之为卦,本《泰》之初变阳而成,上下既交,而又得初六之阴以巽乎阳,则不以法摈阴于外,而与阴迭相让以进,道之尤美者也。故三阴不终为小人,以初之能承阳于下,而上六虽阴之穷,犹忘躯命以进于善,则惟阳之进之也以礼,而无不顺也。卦亦阴为主,而阴道之得,于斯盛矣。

  《彖》曰:柔以时升。

  待有升己者而后升焉,则升以其时矣,所谓进以礼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初阴升阳而成乎《巽》入,外卦受命于阳以升而成乎《坤》顺,九二刚中不丧其主道,而五下应之。故大善而亨通。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阴虽非位,而阳与志之应,则所遇者荣也。

  “南征吉”,志行也。

  阴受阳升,主宾道合,志无不行矣。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变风言“木”者,风生于空,无在地下之理。圣人取象,必物理之所有,非若京房之流,强合八卦五行而违其实也。“顺德”,顺其序也。谨于微而王事备,慎于独而天德全,皆木生地中,日积而为乔林之象。

  盖尝论之,君子之于德也,期至于高明广大之域,一也。而言学者,或从而分为二道。皆成德之功,而倚于一偏,则各有所失。或以为道本高大,而局之近小,则循末而忘本;或以为道在卑迩,而顿希乎高大,则志广而事疏。游、夏俱承圣教,而互相非,况后世之言德性、言问学者,相争不息乎!夫圣人之学《易》,垂训以诏后学者,非一卦之足以该全学。各有所取而并行不悖,圣学之所以大中至正而尽乎人性之良能也。守卑迩以求渐至,是欲变彀率以使企及也。务高大而忽于微,是不待盈科而求盈沟浍也。夫君子于《易》也,取法各有其时。时者,莫能违者也。当志学之始,而致知以适道,必规恢乎极至之域。故《大学》之始,即求知止乎至善,而天之命,人之性,圣之所以达天而知化,虽未至焉,必期以为准绳,而不畏登天之难,姑孳孳于近小。及其志之已定,学之已正,然后优而柔之,驯而习之,小节必谨,细行必矜,造天地之道于夫妇之知能,立万物之命于宫庭之颦笑,以克副乎大无外、小无间之大德。故颜子之心“三月不违仁”,而后夫子使即视听言动以审于几微,此非可与仲弓以下所亟言也。观象于《升》,而“积小以高大”者,顺德之事也。德岂易顺者哉!有成德于心而后察于其序,序已察而后可顺焉。然则子游之舍小以求大,君子忧其德之不纯,而子夏后倦于高大,固非中道而俟能者之方。故曰:“君子于《易》各有取,于学各有时。”“积小以高大”者,成德以后之功也。顺也,岂初学之以自画者所得托哉!

  初六,允升,大吉。

  “允”,诚也。初六自处于卑柔。以承阳而升之,使为主于内,让贤能,进君子,出于至诚。故《升》德之吉,莫吉于初,群阴方升而独屈以《巽》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上”,谓外卦三阴,居上而顺应乎刚,虚中以待阳之升。本有其志,而必藉初之屈于下以承进之。初与合德,而志行焉,是以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象与《萃》二同而意异。延阴以升者,三也。二处三之下,位远于阴,虽受初之升,而不当位,无能为主,惟“孚”合乎三,乃以升阴而“利”。有孚,则位虽不当而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喜得三以成相升之美。

  九三,升虚邑。

  凡《升》之道,主宾相得以成礼,君臣相奖以成治,故升人者必自升也。九三刚得位而为进爻,以推阴而升之。阴既升,则三亦升矣。阳实阴虚,《坤》为国土。阴既升,则虚中以待阳之进,而与为治,故有“升虚邑”之象。不言其利,而固无不利矣。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初允之,二孚之,三阴辟门以待之,岂复有所疑沮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享,与享同。)

  四非天位,而谓之“王”者,为群贤所推进,文王之象也,周公于追王后尊称之。岐山,文王封内之山。四升而上宾于神祇;临其上者阴也,故为地祇。登山而修祀事,虽未受命,而郊神享其德矣。于事既吉,于义亦不失诸侯祀境内山川之礼。柔顺而当位,升亦其宜,固无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以时升而安于侯度,其事顺矣。柔当位而为退爻,让不遽升天位,文王之道也。

  六五,贞吉,升阶。

  升者至阶而止,升之位也。六五为《坤》顺之主,非有自尊之意,以贞而为阳所乐推,二与应而延之上升。先言“吉”,后言“升阶”者,六五柔顺为志,不自以升为吉也。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大”谓阳也。阳本乐推五而升之;五虽贞顺,而时至必升,升之者之心惬矣。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升者至阶而止,上六尤进而往,则且即乎欲消之位,而返入幽冥,昧于《升》矣。然上之进处于高危,所以延阳而安之于内,则虽濒于消谢,而贞志不移,此贞臣正士不以险阻危亡易其志者也。贞不息,而允合于义矣。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不富”,阴也。“消不富”,言阴之且消,“冥升”之不利也。然君子以合义为利,当危亡之世,出身以求济难,受高位而不辞,死亡非其所恤,文文山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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