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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兑下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损》《益》亦以《泰》《否》之变而立名义者也。《泰》三之阳进而往上,上之阴退而来三,为《损》。《否》四之阳退而来初,初之阴进而往四,为《益》。不言进退往来,而谓之损益者,卦画一而函三,三复函三而为九,阳全用之,故其数一而九,阴缺其中之一,故二而六,阳实而阴虚,阳用有余,阴用不足,理数之固然也。损之外卦本阴也,阳以三中之实,补上之中虚,而阳之数损矣。《否》之内卦本阴也,阳损其四中之实,以与阴于初,而阴益矣。《损》者,阳之损也。《益》者,阴之益也。阳本至足,以损为惜。阴本不足,以益为幸。故损归阳,而益归阴。内卦立本以定体,外卦趋时以起用者也。损阳之体,益阴之用,而阳损矣。损阳之用,益阴之体,而阴益矣。阳损阴益者,皆自其立本者言之也。起用者往而且消,立本者来而且长者也。内卦在下为民,外卦在上为君。内卦筮得在始为质,外卦后生为文。内卦在中为情,外卦在外为事。内卦方生为德,外卦立制为刑。损民以养君,损质以尚文,损情以适事,损德以用刑,皆《损》道也。而《益》反是。《损》《益》者,阴阳交错以成化,自然之理,人心自有之几,《损》不必凶,而《益》不必吉也。《恒》不谓之损者,损必损于已定之余,而《恒》损之于初,则不知变通之用,故《恒》多凶。《咸》不谓之益者,益必益于实,而《咸》以其余相益,则偶然之感,而固非相益也。《损》《益》,天地之大用,非密审于立本趋时之道者,不足以与于斯。故二卦之《彖辞》极赞其道之盛焉。

  “有孚”者,初与二刚相孚,四与五柔相孚,阴阳交足于内,自相信以为无忧,而后以其有余者损下而益上,损刚而益柔,阳固充实,未丧其中位,而阴已足,以利其用,非内不足而徇乎外者,惟其有孚,则“元吉”矣。阳虽损而中道自得,根本自固也。以君民言之,仰事俯畜之有余,而贡赋将焉,上亦虚以待之,而置之有余之地,未尝恃之以自养而迫于求。以性情、学术、事功言之,质已实,情已至,德已洽,而不欲其太过,乃损其余以补之,使文外著,事有节,刑有章,而非亏本而侈其末也,故“元吉”也。以其捐体而从用,疑有咎也,故又申言其“无咎”,以其舍同类而趋于异,疑于不可贞也,故又申言其“可贞”。如是,则三之阳往而上,合义而利物,允矣。圣人恐占者当损之时,《损》以为道,而有疑于非吉利之事,虑其为咎而不可贞,则无以应天地自然之理,人心节宣之妙,故备言其道之无不宜,以使安于《损》焉。观于《彖传》,而旧说之拘于一端,其亡当多矣。

  既已备言《损》道之美,而更发明其用之善,见损而非有伤也。“曷”者,劝其用之辞。“二簋”,特牲之馈,祭飨之薄者也。言当损而何弗损哉?二簋可矣。阳之居三者,阳之余也,损之而不伤其实者,阳之数,三其九而二十有七,所损者三耳。君足而民自余,文生而质自存,事适而情自固,刑用而德不衰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上行”,上者行也。三为阳之上,上为阴之上。上者处有余之势,而道在进,所宜行者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惟其上行,而不损其中之实,故备此数美。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

  阳道方盛,损其余而不忧;阴道欲消,益之以一阳而得固。故二簋虽薄,而人神宾主之情自应,惟其时而已。

  损刚益柔有时。

  《乾》刚,《坤》柔。损《乾》益《坤》也。《乾》道上行,行者以时行而损;《坤》道下行,益之以阳而情顺也。《乾》《坤》之交方泰,以变通而益利其用,乘其至足而用其所余,则损刚益柔,非以伤阳而亵交于阴,乃因可损之时而损也。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此极言《损》之密用,而推必动之几,一皆自然之理也。阳已盈则损,阴极乎虚则益;损则盈者虚,益则虚者盈矣。“与时偕行”,行于时之中,变化不测,而时以不滞也。

  盖尝观于四时之行矣;春夏为阳,秋冬为阴,而非必有截然分界之期而不相为通。阴、晴、寒、暑,于至盛之中早有互动之几,密运推移,以损此之有余,益彼之不足。荠麦冬荣,靡草夏死,几用其微,一如二簋之享,而阴阳之成质不亏,生杀之功能自定,则有孚而可贞者固然;时行其正,损益行其权,乃既损既益,而时因以变迁,则损益行,而时因与偕行也。一元之开阖,一岁之启闭,乃至一日之旦暮,一刻之推移,皆有损益存乎其间,而人特未之觉耳。愚者见其虚而以为损,而不知未尝损也;见其盈而以为不可损,而不知其固损也。苟明乎此,则节宣顺其理势,调变因其性情,质文、刑德、哀乐、取舍无容执滞,而节有余以相不足,无一念之可废其几矣,庶几得“与时偕行”之大用与!

  凡言时者,皆在占《易》者之审身世而知通,而学《易》者不可躐等而强合。惟圣人德盛化神,自无不偕乎时;其立教以示天下,则使人知其理之固然,而勿容过为忧疑以悖道尔。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阳已过,则亢而成“忿”;阴已极,则靡而成“欲”。损阳之外发者以虚,而悦则忿息;益阴之将衰者以刚,而止则欲遏。欲窒,则志行高而如山之峙;忿惩,则惠泽行而如泽之润。山泽者,自修之德;风雷者,为学之功。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亦窥见此意与?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损者三也,受益者上也。然盈虚之变,非骤然而遽成,必以渐为推移,而未变者已早变其故。三损而《乾》刚已成《兑》悦,上益而《坤》柔已从《艮》止,非徒三、上之损益已也。初、二之情已移,而后三之行乃决,故曰“三人行”,明非三独有损之志,特所用者三尔。初九以刚居刚,而潜处于下,未有必损之情,故于占此爻者戒之曰,能辍其阳道潜藏之事,而“遄往”以益上,则可“无咎”;且申释之曰,非欲初之损也,乃往而“酌”所宜损者“损之”也。损、益自然之理,于德本无得失,故但戒占者,当其时位,则思所以善处之焉。与他卦之义例不同。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庶几也。能“已事”而“遄往”,则与三合志,而不以损为歉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二居中而为阳刚之主,尸损之事者;以刚居柔,情不能自固,则有急于损之心矣。损者必有余而后可损,立本固而后可以趋时,是以有孚乃吉;故戒之以守正则利,往损则凶。二但固守其刚,使充足于内,则不待损而自有以益上矣,亦戒辞也。初退而二进,初刚而二柔,故一则劝其往,一则止其征,裁成之道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位既中,则当固守其中而不妄动,以听三之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则”者,自然之辞,言理数之必尔也。卦之画成于三,三则盈矣。“三人行”,而数已盈,气已足,而必损其一;无俱损之理,亦无不损之道也。“损一人”,则一人行矣;而其行之一人,则必得其友者,而后损之而安也。内卦本《乾》,变为《兑》者,损其三中之一也。三处有余之地,而既损为阴,与四、五同道而相友,《坤》道成焉,损三而交得矣。象既成,而有天包地外之象;阳运乎外,阴处乎中,天地之化机于此而著。占者得此,则当斟酌彼己之宜,利用其损,情遂而事宜,斯虽损而固无伤矣。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所以六三之独损以往者,以无三人俱损之理,而所损者必其所宜损,则损之而各得其情之所安。初吝于损,二志于损,皆失理而疑;六三行,则亡疑,所谓“二簋应有时”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内卦本《乾》体而三损,使其不损,则阳摈阴而阴乘阳,四受其冲,病矣。三之损,损四之“疾”也。不待上之受益,而早喜其居位之得安,因相与相得而为友。夫利彼之损,而以柔相昵,疑有咎也;而四当位之柔,静正无求益之心,故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喜而友之可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言“或”者,三非五之正应。五之所不望其益者也。两贝为“朋”。“龟”,守国之宝也。三本损以益上,非益五也。乃卦本《坤》体,三阴居外而欲消,得上之益以止,而安于尊位,是五之宝也。“弗克违”者,理数之自致。“元吉”,无所待而自吉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上”,谓上九。“佑”者,保其尊,上受益,而五承其佑矣。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易》之文简,故多词同而意异。此言“弗损益之”,与九二之义异,谓无所损而受益也。上于下,宜损己以益之,而阴数止六,有可益而无可损,则于义无咎,而守正以受益为吉矣。既益,则“利有攸往”矣。上为君,下为臣,内卦损阳以益上,忘家忧国之臣也。而上与三正应而得之,固分义之可受者也。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得忘家之臣,而安止以受益,得志而利于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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