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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货篇(2)


  二

  新安云“性寓于气质之中”,不得已而姑如此言之可也;及云“非气质则性安所寓”,则舛甚矣。

  在天谓之理,在天之授人物也谓之命,在人受之于气质也谓之性。若非质,则直未有性,何论有寓无寓?若此理之日流行于两闲,虽无人亦不忧其无所寓也。若气,则虽不待人物之生,原自充塞,何处得个非气来?即至于人之死也,而焄蒿凄怆、昭明于上者,亦气也。且言“寓”,则性在气质中,若人之寓于馆舍。今可言气质中之性,以别性于天,实不可言性在气质中也。

  盖性即理也,即此气质之理。主持此气,以有其健顺;分剂此气,以品节斯而利其流行;主持此质,以有其魂魄;分剂此质,以疏浚斯而发其光辉。即此为用,即此为体。不成一个性,一个气,一个质,脱然是三件物事,气质已立而性始入,气质常在而性时往来耶?说到性上,一字那移,不但不成文义,其害道必多矣。

  三

  新安又云有“天地之性”,一语乖谬。在天地直不可谓之性,故曰天道,曰天德。繇天地无未生与死,则亦无生。其化无形埒,无方体,如何得谓之性!“天命之谓性”,亦就人物上见得。天道虽不息,天德虽无闲,而无人物处则无命也,况得有性!

  且新安之言天而并言地,尤为不审。以体言之,则天地既不得以性言矣。以化言之,则地有化迹,而化理一属之天。故中庸但言“天之所以为天”,而不云“地之所以为地”。地之所以为地,亦天之为也。故曰“无成有终”。有终者,化之迹也;无成者,天成之也。若就人性而言之,则性,天德也;气,天化也;质,天以地成之者也。以,犹用也。不得以天地并言,亦审矣。

  四

  五常百行,何一而不以恭、宽、信、敏、惠行之?五常百行,道也。恭、宽、信、敏、惠,行道、凝道之德也。于理言之,则善有万;于心言之,则五者尽之矣。故知夫子之以此五者答子张,理已极,功已全,更无遗也。

  看圣人言语,须看得合一处透,如“克己复礼”,“主敬行恕”等,无不以此五者行之。则全体、大用,互相成而无碍。若执定药病一死法,却去寻他病外之药,谓恭、宽、信、敏、惠外更有何道。总成迷妄。圣人之教,如天地之有元气,以之生物,即以之已疾,非以药治病。则栀、芩不必与乌、附合,而人参亦且反藜芦。凡药之于病,生于此者,误用之彼,则为杀。将所以药子张者,必且以贼他人。而此五者,自上智至下愚,有一而不当行者乎?故知圣人之言,必不为药。

  五

  双峰“刚体勇用”之说,殊不分晓。凡言体用,初非二致。有是体则必有是用,有是用必固有是体,是言体而用固在,言用而体固存矣。勇而无勇之体,则勇为浮气而不成其勇。刚而无用,则中怀内毖,而亦何以知其为刚!故刚亦有刚之用,勇自有勇之体,亦与仁、知、信、直之各为体用者等。

  盖刚者,自守则厉体、不为物屈用之谓也。勇者,果决敢为体、遇事不怯用之谓也。故体虽不刚,要不害其为勇。如刘琨、祖逖一流人,自守不峻而勇于为义,是不刚而勇也。用虽不勇,要不害其为刚。如汲黯、包拯一流人,固无喜于任事之意,而终不为物下,是不勇而刚也。

  好刚而不好学,所谓刚愎自用也。狂者,妄自尊大、轻世陵物之谓。好勇而不好学,如刘穆之、王融,只是勇于有为,便不复顾名节,故其蔽乱。此刚、勇之别,体用各异,不可紊也。

  六

  程子言“序”,朱子言“敬”,赵、饶二氏无所见而姑为之调停,云“二说相须,其义始备”。朱子若看得程子之言序也为允当,则何故易一敬字?若以序字之义为未备,更须添一敬字,亦当兼言敬以有序,不宜竟废言序也。唯朱子看得程子之言序者于此处不切,故断然以敬代之。若其仍存程说于圈外者,则取其“天下无一物无礼乐”一段而已。

  释此章之义,乃使人因礼乐而释其所以然。礼之所以然者敬也,乐之所以然者和也。以序配和,乃就礼乐之已成而赞其德。礼行而序著,乐备而和昭。故曰“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行礼行乐时,大段道理如此。故凡天下之有序者,皆礼之属也;凡天下之和者,皆乐之属也。唯然,则序非礼之所以为礼,而配序之和亦非乐之所以为乐。朱子云“敬而将之”,“和而发之”。程子所云序与和,只说得将边、发边事。其所将、所发者,则固吾心之敬与和也。

  程子推天理之本然,而云“盗贼亦有礼乐”,此为老、庄家说礼乐是圣人添上底,故与指天理之在人者以破其“前识之华”一种妄说。若夫子则缘流俗以容之有序、声之能和者为礼乐,故曰“人而不仁,如礼乐何”。不仁者不能如之何,又岂盗贼之相总属、相听顺者之得与哉!

  夫不仁之人所以不得与于礼乐者,唯其无敬、和之心也。若天道之自然有此必相总属之序、必相听顺之和,则固流行而不息,人虽不仁,而亦不能违之。而凡人之将玉帛、鸣钟鼓者,正恃此以为礼乐也。程子此段,是门人杂记来底,想为有人疑礼乐非人心之固有,故为反其言而折之如此,乃非以正释此章之义。其说规模甚大,却空阔,令人无入手处,以视圣人之言深切警省、动人于微者远矣。

  且言序者,亦因敬而生其序也。若不敬,则亦无以为序。盗贼之相总属,终叫作序不得。天下之序四:亲疏也,尊卑也,长幼也,贤不肖也。乃盗贼之有总属,于此四者,其何当也?凡其所奉为渠帅者,徒以拳勇狙诈相尚,而可谓天理自然之序乎?

  若夫礼之有序者,如事父事兄之杀,此是胸中至敬在父,次乃敬兄,自然之敬而因生其序,序者敬之所生也。倘以敬父者敬兄,则是夷父于兄,而以敬兄者敬父矣。敬兄之杀于敬父而为之序者,乃所以专致其敬于父也。礼所谓以仁率亲、以义率祖、等上顺下,皆为至敬言也。然则礼之所以云礼者,以敬言而不以序言,审矣。

  冯厚斋求其说而不得,乃以诸侯大夫之僭为无序之实。此既与程子盗贼之说显相矛盾。僭窃者,充类至义之尽,而始与盗贼等。岂盗贼之贤于僭窃者哉?夫子言礼非玉帛之云,所以通警天下之失实。若但云僭窃者徒有玉帛而无序,则周之时王举行其所得为之礼,虽以跛踦临之,而已无憾于礼耶?且僭礼者亦僭乐矣,是乐之失实,亦惟不序之故,而何以只言和哉?

  宋、元之际,诸儒鄙陋,随处将僭窃插入。如“问禘说”、“入太庙”诸章,俱靠此作白赖秘诀,恰似夫子当年终日只寻著者几个诸侯大夫厮骂,更不知此外有天德、王道在。虞伯生以此注杜甫诗,且一倍酸鄙,不知有杜,而况其望圣人之门墙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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