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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岁年以叙事,国史以事系日,以日、月、时系年。时月不正,则叙事不一。故二史合为一官,颁历授时,必大一统。辽、汉、周、宋,俱行夏时,各自为历。国史闰朔,颇有异同。

  辽初用《乙未元历》,本何承天《元嘉历》法,后用《大明历》,本祖冲之《甲子元历》法。承天日食晦朏,一章必七闰;冲之日食必朔,或四年一闰。用《乙未历》,汉、周多同;用《大明历》,则间与宋异。

  国史叙事,甲子不殊,闰朔多异,以此故也。耶律俨《纪》以《大明》法追正《乙未》月朔,又与陈大任《纪》时或抵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职方考》志契丹州军例,作《朔考》。法殊曰“异”,传讹曰“误”;辽史不书国,俨、大任偏见并见各名;他史以国冠朔。并见注于后。

  (表略)

  宋元丰元年十二月,诏司天监考辽及高丽、日本国历与《奉元历》同异。辽己未岁气朔与《宣明历》合,日本戊午岁与辽历相近,高丽戊午年朔与《奉元历》合,气有不同。戊午,辽大康四年,己未,五年也。当辽、宋之世,二国司天固相参考矣。

  高丽所进《大辽事迹》载诸王册文,颇见月朔,因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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