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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改造的意见(1)


  我于国语学不曾有什么研究,现在只就个人感想所及,关于国语改造的问题略略陈述我的意见。我的意见大略可以分作下列三项:一,国语问题之解决;二,国语改造之必要;三,改造之方法。

  国语问题现在可以算是已经解决了,本来用不着再有什么讨论,但是大家赞成推行国语,却各有不同的理想,有的主张国语神圣,有的想以注音字母为过渡,换用罗马字拼音,随后再改别种言语。后者这种运动的起源还在十五六年以前,那时吴稚晖先生在巴黎发刊《新世纪》,在那上边提倡废去汉字改用万国新语(即现在所谓世界语的Esperanto),章太炎先生在东京办《民报》便竭力反对他,做了一篇很长的驳文,登在《民报》上,又印成单行的小册子分散;文中反对以世界语替代汉语,却赞成中国采用字母以便诵习,拟造五十八个字母附在后边,这便是现在的注音字母的始祖了。

  当时我们对于章先生的言论完全信服,觉得改变国语非但是不可能,实在是不应当的;过了十年,思想却又变更,以世界语为国语的问题重又兴盛,钱玄同先生在《新青年》上发表意见之后,一时引起许多争论,大家大约还都记得。但是到了近年再经思考,终于得到结论,觉得改变言语毕竟是不可能的事,国民要充分的表现自己的感情思想终以自己的国语为最适宜的工具。总结起来,光绪末年的主张是革命的复古思想的影响,民国六年的主张是洪宪及复辟事件的反动,现在的意见或者才是自己的真正的判断了。

  我现在仍然看重世界语,但只希望用他作为第二国语,至于第一国语仍然只能用那运命指定的或好或歹的祖遗的言语;我们对于他可以在可能的范围内加以修改或扩充,但根本上不能有所更张。埃及人之用亚剌伯语,满洲人之用汉语,实际上未尝没有改变国语的例,但他们自有特殊的情况,更加以长远的时间,才造成这个结果,倘若在平常的时地想人为的求成功,当然是不能达到的。一民族之运用其国语以表现情思,不仅是文字上的便利,还有思想上的便利更为重要:我们不但以汉语说话作文,并且以汉语思想,所以便用这言语去发表这思想,较为自然而且充分。

  至于言语的职分本来在乎自然而且充分的表现思想,能够如此,就可以说是适用了。但是我并不因此而赞成国语神圣的主张,我觉得我们虽然多少受着历史的遗传的束缚,但国语到底是我们国民利用的工具,不是崇拜的偶像。我所以为重要的并不是说民族系统上的固有国语,乃是指现在通行活用,在国民的想法语法上有遗传的影响者,所以汉语固然是汉族的国语,也一样的是满族的国语,因为他们采用了一二百年,早已具备了国语的种种条件与便利,不必再去复兴满语为国语了。使已死的古语复活,正如想改用别国语一样的困难而且不自然。倘以国语为神圣,便容易倾向于崇古或民族主义,一方面对于现在也多取保守的态度,难于改革以求适用。因此我承认现在通用的汉语是国民适用的唯一的国语,但欲求其能副这个重大的责任,同时须有改造的必要。

  中国以前用古文,这也是国语,不过是古人的言语,现在没有人说的罢了。思想自思想,文字自文字,写出来的时候中间须经过一道转译的手续,因此不能把想要说的话直捷的恰好的达出,这是文言的一个致命伤。文言因为不是活用着的言语,单靠古人的几篇作品做模范,所以成为一套印板似的格式,作文的人将思想去就文章,不能用文章去就思想,从前传说有许多科甲出身的人不能写一封通畅的家信,的确并不是笑话,便是查考现在学校的国文成绩也差不多都是如此。改用国语教授当然可以没有这个弊病了,但是现在的简单的国语,就已足用,能应表现复杂微密的思想之需要了么?

  这是一个疑问。目下关于国语的标准问题,大家颇有争论,京音国音之争大约已可解决,但是国语的本身问题却还未确定;有的主张以明清小说的文章为主,有的主张以现代民间的言语为主:这两说虽然也有理由,却都不免稍偏于保守,太贪图容易了。明清小说里原有好的文学作品,而且又是国语运动以前的国语著作,特别觉得有价值,然而他们毕竟只是我们所需要的国语的资料,不能作为标准。区区二三百年的时日,未必便是通行的障碍,其最大的缺点却在于文体的单调。大家都知道文章的形式与内容是极有关系的,韵文与散文的界限无论如何变换,抒情的诗与叙事的赋这两种性质总是很明显的,在外形上也就有这分别。

  明清小说专是叙事的,即使在这一方面有了完全的成就,也还不能包括全体;我们于叙事以外还需要抒情与说理的文字,这便非是明清小说所能供给的了。其次,现代民间的言语当然是国语的基本,但也不能就此满足,必须更加以改造,才能适应现代的要求。常见有许多人反对现在的白话文,以为过于高深复杂,不过“之”改为“的”,“乎”改为“么”,民众仍旧不能了解。现在的白话文诚然是不能满足,但其缺点乃是在于还未完善,还欠高深复杂,而并非过于高深复杂。我们对于国语的希望,是在他的能力范围内,尽量的使他化为高深复杂,足以表现一切高上精微的感情与思想,作艺术学问的工具,一方面再依这个标准去教育,使最大多数的国民能够理解及运用这国语,作他们各自相当的事业。或者以为提倡国语乃是专在普及而不在提高,是准了现在大多数的民众智识的程度去定国语的形式的内容,正如光绪中间的所谓白话运动一样,那未免是大错了。那时的白话运动是主张知识阶级仍用古文,专以白话供给不懂古文的民众;现在的国语运动却主张国民全体都用国语,因为国语的作用并不限于供给民众以浅近的教训与知识,还要以此为建设文化之用,当然非求完备不可,不能因陋就简的即为满足了。我们决不看轻民间的言语,以为粗俗,但是言词贫弱,组织单纯,不能叙复杂的事实,抒微妙的情思,这是无可讳言的。

  民间的歌谣自有其特殊的价值,但这缺点也仍是显著,我曾在《中国民歌的价值》(见《学艺》第二卷)一篇短文里说过,“久被蔑视的俗语,未经文艺上的运用,便缺乏细腻的表现力,以致变成那种幼稚的文体,而且将意思也连累了。……所以我要说明,中国情歌的坏处,大半由于文词的关系。”民间的俗语,正如明清小说的白话一样,是现代国语的资料,是其分子而非全体。现代国语须是合古今中外的分子融和而成的一种中国语。

  想建设这种现代的国语,须得就通用的普通语上加以改造,大约有这几个重要的项目,可以注意。

  一,采纳古语。现在的普通语虽然暂时可以勉强应用,但实际上言词还是很感缺乏,非竭力的使他丰富起来不可。这个补充方法虽有数端,第一条便是采纳古语。无理的使不必要的古语复活,常会变成笑柄,如希腊本了革命的复古精神,驱逐外来语,以古文字代之,以至雅俗语重复存在,反为不便,学生在家吃面包(Psōmion)而在学校须读作别物(Artos系古文)。但这是俗语已有而又加入古语,以致重出,倘若俗语本缺而以古语补充,便没有什么问题了。中国白话中所缺的大约不是名词等,乃是形容词助动词一类以及助词虚字,如寂寞,朦胧,蕴藉,幼稚等字都缺少适当的俗语,便应直截的采用;然而,至于,关于,况且,岂不,而等字,平常在“斯文”人口里也已用惯,本来不成问题,此外“之”字替代“的”字以示区别,“者”替代作名词用的“的”字,“也”字用在注解里,都可以用的。

  总之只要是必要,而没有简单的复古的意义,便不妨尽量的用进去,即使因此在表面上国语与民间的俗语之距离愈益增加,也不足为意,因为目下求国语丰富适用是第一义,只要能够如此,日后国语教育普及,这个距离自然会缩短而至于无,补充的古语都化为通行的新熟语,更分不出区别来了。但是我虽不赞成古今语的重出,对于通行的同意语,却以为应当听其并存,不必强为统一,譬如疾病,毛病,病痛这三个字,意义虽然一样,其色度略有差异,足以供行文时的选择;不过这也只以通行者为限,若从字典疒部里再去取出许多不认得的同意语来,那又是好古太过,不足为训的了。

  二,采纳方言。有许多名物动作等言词,在普通白话中不完备而方言里独具者,应该一律收入,但也当以必要为限。国语中本有此语,唯方言特具有历史的或文艺的意味的,亦可以收录于字典中,以备查考或选用,此外不必过于博采,只听其流行于一地方就是了。

  方言里的熟语颇有言简意赅的,如江南的“像煞有介事”,早已有人用进文章里去,或者主张正式的录为国语,这固然没有什么不可,不过注音上略为困难,因为用国音读便不成话,大抵只能仍用原音注读才行。至于这些熟语的运用,当然极应注意,正如古奥的故典一般,必须用得恰好,才发生正当的效力,不然反容易毁坏文章的全体风格,在初学者尤非谨慎不可。

  三,采纳新名词,及语法的严密化。新名词的增加在中国本是历来常有的事,如唐以前的佛教,清末的欧化都输入许多新名词到中国语里来,现在只须继续进行,创造未曾有过的新语,一面对于旧有的略加以厘订,因为有许多未免太拙笨单调了,应当改良才好。譬如石油普通称作洋油,似不如改称煤油或石油,洋灯也可以改作石油灯,洋火改作火柴,定为国语,旧称不妨听其以方言的资格而存在。中国以前定名多过于草率,往往用一“洋”字去笼罩一切,毫无创造的新味,日常或者可以勉强应用,在统一的文学的国语上便不适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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