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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文章


  听说俗语里有一句话,人家的老婆与自己的文章总觉得是好的。既然是通行的俗语,那么一定有道理在里边,大家都已没有什么异议的了,不过在我看来却也有不尽然的地方。关于第一点,我不曾有过经验,姑且不去讲她。文章呢,近四十年来古文白话胡乱地涂写了不少,自己觉得略有所知,可是我毫不感到天下文风全在绍兴而且本人就是城里第一。不,读文章不论选学桐城,稍稍辨别得一点好坏,写文章也微微懂得一点苦甘冷暖,结果只有“一丁点儿”的知,而知与信乃是不大合得来的,既知文章有好坏,便自然难信自己的都是好的了。

  听人家称赞我的文章好,这当然是愉快的事,但是这愉快大抵也就等于看了主考官的批,是很荣幸的然而未必切实。有人好意地说我的文章写得平淡,我听了很觉得喜欢但也很惶恐。平淡,这是我所最缺少的,虽然也原是我的理想,而事实上绝没有能够做到一分毫,盖凡理想本来即其所最缺少而不能做到者也。现在写文章自然不能再讲什么义法格调,思想实在是很重要的,思想要充实已难,要表现得好更大难了,我所有的只有焦躁,这说得好听一点是积极,但其不能写成好文章来反正总是一样。

  民国十四年我在《雨天的书》序二中说:

  “我近来作文极慕平淡自然的景地。但是看古代或外国文学才有此种作品,自己还梦想不到有能做的一天,因为这有气质境地与年龄的关系,不可勉强,像我这样褊急的脾气的人,生在中国这个时代,实在难望能够从容镇静地做出平和冲淡的文章来。”

  又云:

  “我很反对为道德的文学,但自己总做不出一篇为文章的文章,结果只编集了几卷说教集,这是何等滑稽的矛盾。”

  近日承一位日本友人寄给我一册小书,题曰“北京的茶食”,内凡有《上下身》,《死之默想》,《沉默》,《碰伤》等九篇小文,都是民十五左右所写的,译成流丽的日本文,固然很可欣幸,我重读一遍却又十分惭愧,那时所写真是太幼稚地兴奋了。过了十年,是民国二十四年了,我在《苦茶随笔》后记中说道:

  “我很惭愧老是那么热心,积极,又是在已经略略知道之后,——难道相信天下真有奇迹么?实实是大错而特错也。以后应当努力,用心写好文章,莫管人家鸟事,且谈草木虫鱼,要紧要紧。”

  这番叮嘱仍旧没有用处,那是很显然的。孔子曰,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谁与。中国是我的本国,是我歌于斯哭于斯的地方,可是眼见得那么不成样子,大事且莫谈,只一出去就看见女人的扎缚的小脚,又如此刻在写字耳边就满是后面人家所收广播的怪声的报告与旧戏,真不禁令人怒从心上起也。在这种情形里平淡的文情那里会出来,手底下永远是没有,只在心目中尚存在耳,所以我的说平淡乃是跛者之不忘履也,诸公同情遂以为真是能履,跛者固不敢承受,诸公殆亦难免有失眼之讥矣。

  又或有人改换名目称之曰闲适,意思是表示不赞成,其实在这里也是说得不对的。热心社会改革的朋友痛恨闲适,以为这是布耳乔亚的快乐,差不多就是饱暖懒惰而已。然而不然。闲适是一种很难得的态度,不问苦乐贫富都可以如此,可是又并不是容易学得会的。这可以分作两种。其一是小闲适,如俞理初在《癸巳存稿》卷十二关于闲适的文章里有云:

  “秦观词云,醉卧古藤阴下,了不知南北。王铚《默记》以为其言如此,必不能至西方净土。其论甚可憎也。……盖流连光景,人情所不能无,其托言不知,意本深曲耳。”

  如农夫终日车水,忽驻足望西山,日落阴凉,河水变色,若欣然有会,亦是闲适,不必卧且醉也。其二可以说是大闲适罢。

  沈赤然著《寄傲轩读书续笔》卷四云:

  “宋明帝遣药酒赐王景文死,景文将饮酒,谓客曰,此酒不宜相劝。齐明帝遣赍鸩逼巴陵王子伦死,子伦将饮,顾使者曰,此酒非劝客之具,不可相奉。其言何婉而趣也。大都从容镇静之态平时尚可伪为,至临死关头不觉本性全露,若二人者可谓视死如甘寝矣。”

  又如陶渊明《拟挽歌辞》之三云: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这样的死人的态度真可以说是闲适极了,再看那些参禅看话的和尚,虽似超脱,却还念念不忘腊月二十八,难免陶公要攒眉而去。夫好生恶死人之常情也,他们亦何必那么视死如甘寝,实在是“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耳,唯其无奈何所以也就不必多自扰扰,只以婉而趣的态度对付之,此所谓闲适亦即是大幽默也。但此等难事唯有贤达能做得到,若是凡人就是平常烦恼也难处理,岂敢望这样的大解放乎。总之闲适不是一件容易学的事情,不佞安得混冒,自己查看文章,即流连光景且不易得,文章底下的焦躁总要露出头来,然则闲适亦只是我的一理想而已,而理想之不能做到如上文所说又是当然的事也。

  看自己的文章,假如这里边有一点好处,我想只可以说在于未能平淡闲适处,即其文字多是道德的。

  在《雨天的书》序二中云:

  “我平素最讨厌的是道学家,(或照新式称为法利赛人,)岂知这正因为自己是一个道德家的缘故。我想破坏他们的伪道德不道德的道德,其实却同时非意识地想建设起自己所信的新的道德来。”

  我的道德观恐怕还当说是儒家的,但左右的道与法两家也都掺合在内,外面又加了些现代科学常识,如生物学人类学以及性的心理,而这末一点在我较为重要。古人有面壁悟道的,或是看蛇斗懂得写字的道理,我却从“妖精打架”

  上想出道德来,恐不免为傻大姐所窃笑罢。不过好笑的人尽管去好笑,我的意见实实在在以我所知为基本,故自与他人不能苟同。至于文章自己承认未能写得好,朋友们称之曰平淡或闲适而赐以称许或嘲骂,原是随意,但都不很对,盖不佞以为自己的文章的好处或不好处全不在此也。

  廿五年九月二日,在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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