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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精言


  偶得《书法精言》二册,首题新昌王滨洲编辑,乾隆辛卯新镌,三树堂藏板。书凡四卷,分执笔与永字八法,统论,分论,临摹,评论法帖等项,本庸陋无聊,我之得此只因系禁书耳。卷首有自序云:

  “书者,六艺之一也。夫子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书亦文中一事,是弟子不可以不学也。又曰,游于艺。是成德者不可以不事也。自古明王硕辅,瑰士英流,莫不留心笔迹,其寿于金石者亘千载而如新,孰谓斯道小伎而非士君子亟宜留心哉。故范文正公与苏才翁曰,书法亦要切磋,未是处无惜赐教。况自唐以书判取士,于今为烈,凡掇巍科而擢翰苑者靡不由是而升。士生今日而应科举,求工制艺而不留神书法,抑亦偏矣。但地有悬殊,遇有得失,尝有卓然向上者或不能亲名哲之辉光,指授笔阵,又无奇书秘旨以浚发其心胸,蹉跎有用之岁月,莫窥羲献之藩篱者,不知凡几。噫嘻,书谱之纂岂不贵哉。顾或言焉而不详,详焉而不精,仍无以作墨池之桴筏,以登于岸。

  近世不少纂录,戈氏为善,然犹未备也。钦惟我国家列圣相承,龙章凤藻,照耀星汉,而佩文书画之纂,搜罗今古,囊括宇内,焕乎若日月之昭回矣,惜下邑不获多见,贫士又艰于觏求。鲰生以庚辰落第,肄业都下,恭求其本,杜门三月,得其言之尤精及夙闻于诸家者,汇为一集,约分四卷,名曰书法精言,藉以自课也。窃念少壮蹉跎,授受无自,又性好纂录,信手涂鸦,陵迟以至于今日,中实愧恨。然实而课颖底之龙蛇,尚惭池烟之未黑,虚而玩案头之波磔,庶几笔髓之旁融。今虽马齿加长,尤愿孜孜焉日就月将,黾勉翰墨之场,以追袭古人之后尘,斯为快也已。乾隆辛卯年九月廿三日,舟过韩庄闸,豫章滨洲王锡侯书。”

  王锡侯的《字贯》案,在民国六年出版的《心史丛刊》三集中孟先生有一篇叙述,故宫博物院出版的《清代文字狱档》已出至第九集,却还没有讲到这案。据《东华录》载乾隆四十二年(一七七七)王泷南告发王锡侯编《字贯》一书,诋斥《字典》,结果查出凡例中将玄烨胤禛弘历字样开列,定为“大逆不法”,照大逆律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王锡侯编著各书不问内容如何,也都一律禁毁。孟先生文中云:

  “又据《禁书总目》所载应毁王锡侯悖妄书目,有《国朝诗观》前集二集,有《经史镜》,有《字贯》,有《国朝试帖详解》,有《西江文观》,有《书法精言》,有《望都县志》,有小板《佩文诗韵》,有翻板《唐诗试帖详解》,有《故事提要录》,有《神鉴录》,有《王氏源流》,有《感应篇注》。今各书皆未之见,仅见《经史镜》一种,于其序跋见王锡侯之生平,于其义例见锡侯著书之分量,此亦谈故事者之一大快矣。”

  孟先生根据《经史镜》的跋查出锡侯生于康熙五十二年癸巳(一七一三),《经史镜》刊成于乾隆丙申,即被逮的前一年,年六十四,《书法精言》序云辛卯,盖五十九岁时作也。锡侯之为人,孟先生亦从序跋中略为研究,称其盖亦一头巾气极重之腐儒,批评极当。《经史镜》所分门目既多可笑,如首以庆殃报复,次以酒色财气四戒,孟先生已称其义例粗鄙,又如所著有《感应篇注》,书虽未见,内容亦可想而知,总之不出那庸妄的一路罢了。此外如《佩文诗韵》,《试帖详解》等,都是弋取功名的工具,《书法精言》亦是其一,读序文可知,文章既欠通顺,思想尤为卑陋,只似三家村塾师所为,连想起龚定庵的《干禄新书序》来,觉得有天壤之殊,像定公的才真够得上狂悖讪谤的罪名,锡侯那里配呢。孟先生论锡侯的学问人品云:

  “生平以一举乡试为无上之荣,两主司为不世之知己,此皆乡曲小儒气象,决非能有菲薄朝廷之见解者。……观其种种标榜之法,锡侯之为人可知,要于文字获罪,竟以大逆不道伏诛,则去之远矣。陋儒了无大志,乃竟如后世所谓国事之犯,以国家仇此匹夫,亦可见清廷之冤滥矣。”

  王锡侯实在是清朝的顺民,却正以忠顺而被问成大逆,孟先生谓其以临文不讳之故排列康熙雍正乾隆三帝之名,未免看得太高,其实恐怕还是列举出来叫人家避用,不过老实地排列了,没有后人那样聪明说上一字是天地某黄之某,所以竟犯了弥天大罪耳。康熙中出版的王弘撰的《山志》凡例中有云:

  “国讳无颁行定字,今亦依唐人例但阙一笔。”

  可见在清初这种事本不怎么严密规定,又看见康熙时文人的手稿或抄本,玄字亦不全避,盖当时或者就很随便,锡侯习焉不察或不能观察世变,在《南山集》《闲闲录》各案发生之后,犹漫不经心,故有此祸。其实这也不能责备锡侯,专制之世,闭门家里坐,祸从天上来,他自己亦不知道也。孟先生在论《闲闲录》案中云:

  “实则草昧之国无法律之保障,人皆有重足之苦,无怪乾嘉士大夫屏弃百务,专以校勘考据为业,藉以消磨其文字之兴,冀免指摘于一时,盖亦扪舌括囊之道矣。”

  孟先生写此文时在民国六年,慨乎其言之,今日读此亦复令人慨然也。

  查北平图书馆《善本书目乙编》四总集类有《国朝诗观》十六卷,清王锡侯编,清乾隆三树堂刻本,盖是初集也。文化南渡,善本恐麇集于上海滩上矣,此《诗观》亦不知何时可以有一见的眼福,孟先生所说的《经史镜》似亦未必在北平,然则我所有的破烂的两册《书法精言》岂非《字贯》案中现在仅在的硕果乎。书虽不佳却可宝贵,其中含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这是古今最可怕的以文字思想杀人的一种蛮俗的遗留品,固足以为历史家的参考,且更将使唯理论者见之而沉思而恐怖也。

  民国廿五年三月十日,于北平知堂。

  附记

  清代文字狱考与禁书书目提要都是研究院的好题目,只可惜还没有人做。图书馆也该拼出一笔冤钱,多搜集禁书,不但可以供研究者之用,实在也是珍籍,应当宝重,虽然未必是善本。禁书的内容有些很无聊,如《书法精言》即是,上文云冤钱者意即指此,然而钱虽冤却又是值得花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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