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李劼人 > 死水微澜 | 上页 下页


  〖二、在天回镇〗

  一

  由四川省省会成都,出北门到成都府属的新都县,一般人都说有四十里,其实只有三十多里。路是弯弯曲曲画在极平坦的田畴当中,虽然是一条不到五尺宽的泥路,仅在路的右方铺了两行石板;虽然大雨之后,泥泞有几寸深,不穿新草鞋几乎半步难行,而晴明几日,泥泞又变为一层浮动的尘土,人一走过,很少有不随着鞋的后跟而扬起几尺的;然而到底算是川北大道。它一直向北伸去,直达四川边县广元,再过去是陕西省的宁羌州、汉中府,以前走北京首都的驿道,就是这条路线。并且由广元分道向西,是川甘大镇碧口,再过去是甘肃省的阶州、文县,凡西北各省进出货物,这条路是必由之道。

  路是如此平坦,但是不知从甚么时代起,用四匹马拉的高车,竟自在四川全境绝了踪,到现在只遗留下一种二把手推着行走的独轮小车;而运货只有骡马与挑担,运人只有八人抬的、四人抬的、三人抬的、二人抬的各种轿子。

  以前官员士子来往北京与四川的,多半走这条路。尤其是学政总督的上任下任。沿路州县官吏除供张之外,便须修治道路。以此,大川北路不但与川东路一样,按站都有很宽绰很大样的官寓,并且常被农人侵蚀为田的道路:毕竟不似其他大路,只管是通道,而只能剩一块二尺来宽的石板给人轿驼马等行走,而这路还居然保持到五尺来宽的路面。

  路是如此重要,所以每日每刻,无论晴雨,你都可以看见有成群的驼畜,载着各种货物,参杂在四人官轿、三人丁拐轿、二人对班轿、以及载运行李的扛担挑子之间,一连串的来,一连串的去。在这人流当中,间或一匹瘦马,在项下摇着一串很响的铃铛,载着一个背包袱挎雨伞的急装少年,飞驰而过,你就知道这便是驿站上送文书的了。不过近年因为有了电报,文书马已逐渐逐渐的少了。

  就在成都与新都之间,刚好二十里处,在锦田绣错的广野中,位置了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镇市。你从大路的尘幕中,远远的便可望见在一些黑魆魆的大树荫下,象岩石一样,伏着一堆灰黑色的瓦屋;从头一家起,直到末一家止,全是紧紧接着,没些儿空隙。在灰黑瓦屋丛中,也象大海里涛峰似的,高高突出几处雄壮的建筑物,虽然只看得见一些黄琉璃碧琉璃的瓦面,可是你一定猜得准这必是关帝庙火神庙,或是甚么宫甚么观的大殿与戏台了。

  镇上的街,自然是石板铺的,自然是着鸡公车的独轮碾出很多的深槽,以显示交通频繁的成绩,更无论乎驼畜的粪,与行人所弃的甘蔗渣子。镇的两头,不能例外没有极脏极陋的穷人草房,没有将土地与石板盖满的秽草猪粪,狗矢人便。而臭气必然扑鼻,而褴褛的孩子们必然在这里嬉戏,而穷人妇女必然设出一些摊子,售卖水果与便宜的糕饼,自家便安坐在摊后,共邻居们谈天做活。

  不过镇街上也有一些较为可观的铺子,与镇外情形便全然不同了。即如火神庙侧那家云集栈,虽非官寓,而气派竟不亚于官寓,门口是一片连三开间的饭铺,进去是一片空坝,全铺的大石板,两边是很大的马房。再进去,一片广大的轿厅,可以架上十几乘大轿。穿过轿厅,东厢六大间客房,西厢六大间客房,上面是五开间的上官房。上官房后面,一个小院坝,一道短墙与更后面的别院隔断;而短墙的白石灰面上,是彩画的福禄寿三星图,虽然与全部房舍同样的陈旧黯淡,表白出它的年事已高,但是青春余痕,终未泯灭干净。

  这镇市是成都北门外有名的天回镇。志书上,说它得名的由来,远在中唐。因为唐玄宗避安禄山之乱,由长安来南京,——成都在唐时号称南京,以其在长安之南也。——刚到这里,便“天旋地转回龙驭”了。皇帝在昔自以为是天之子,天子由此回銮,所以得了这个带点历史臭味的名字。

  二

  镇街上还有一家比较可观的铺子,在火神庙之南,也是一个双开间的铺面。在前是黑漆漆过的,还一定漆得很好;至今被风日剥蚀,黑漆只剩了点痕迹,但门枋、门槛、铺板、连里面一条长柜台,还是好好的并未朽坏。招牌是三个大字:兴顺号,新的时候,那贴金的字,一定很辉煌;如今招牌的字虽不辉煌,但它的声名,知道的却多。

  兴顺号是镇上数一数二,有好几十年历史的一家杂货铺。货色诚不能与城内一般大杂货店相比,但在乡间,总算齐备。尤其是卖的各种白酒,比镇上任何酒店任何杂货铺所卖的都好。其实酒都是贩来的,都是各地烧房里烤的,而兴顺号的酒之所以被人称扬者,只在掺的水比别家少许多而已。

  兴顺号还有被人称扬之处,在前是由于掌柜——在别处称老板,成都城内以及近乡都称掌柜——蔡兴顺之老实。蔡兴顺小名叫狗儿,曾经读过两年书,杂字书满认得过,写得起。所以当他父亲在时,就在自家铺子里管理帐目,并从父亲学了一手算盘。二十岁上,曾到新都县城里一家商店当过几年先生。一点恶嗜好没有,人又极其胆小可靠,只是喜欢喝一杯,不过也有酒德,微醺时只是睗着眼睛笑,及了量,便酣然一觉,连炸雷都打不醒。老板与同事们都喜欢他,也因为他太老实一点,对于别人的玩弄,除了受之勿违外,实在不晓得天地间还有报复的一件事。于是,大家遂给他敬上了一个徽号,叫傻子。

  他父亲要死时,他居然积存了十二两银子回来。他父亲虽是病得发昏,也知道这儿子是个克绍箕裘的佳儿,不由不放心大胆,一言不发,含笑而逝。老蔡兴顺既死,狗儿便承继了这个生理,并承继了兴顺名号。做起生意,比他父亲还老实,这自然受人称扬;但不象他父亲通达人情,不管你是至亲好友,要想向他赊欠一点东西,那却是从来没有的事。可是也有例外,这例外只限于他一个表哥歪嘴罗五爷。

  兴顺号在近年来被人称扬的,自然由于他的老婆了。

  方蔡傻子三年,满孝生意鼎盛之际,他新都的一个旧同事,因为一件甚么事,路过天回镇,来看他;也不知他因了甚么缘由,忽然留这旧同事吃了杯大曲酒,一个盐蛋,两块豆腐干。这位被优礼的客人,大概为答报他盛情起见,便给他做起媒来。说他有个远方亲戚,姓邓的,是个务农人家,有个姑娘,已二十二岁了,有人材,有脚爪,说来配他,恰是再好没有了。

  蔡傻子虽然根本未想到娶妻这件事,也不明白娶妻的好处,但既经人当面提说,也不免红起脸来。自己没有主意,特意将罗歪嘴找来商量。

  罗歪嘴道:“你是有身家的生意人,不比我这个跑滩匠,你应该讨个老婆,把姑夫的香烟承继起来。我早就跟你留心了的,既有人做媒,那便好了;你只管答应下,我一切跟你帮忙好了。”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