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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第三十二章

  一八○二年。——这年九月我被北方一个朋友邀请去遨游他的原野,在我去他住处的旅途中,不料想来到了离吉默吞不到十五英里的地方。路旁一家客栈的马夫正提着一桶水来饮我的马,这时有一车才收割的极绿的燕麦经过,他就说:

  “你们从吉默吞来的吧,哪!他们总是在别人收获了三个星期以后才收割。”“吉默吞?”我再三念着——我在那地方的居留已经变得模糊,像梦一样了。“啊!我知道了。那里离这儿有多远?”

  “过了山大概有十四英里吧,路不好走。”他回答。

  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动使我忽然想去画眉田庄,那时还不到中午,我想我不妨在自己的屋子里过夜,反正和在旅店里过夜是一样的。此外,我可以很方便地腾出一天工夫同我的房东处理事务,这样就省得我自己再来一趟了。休息了一会,我叫我的仆人去打听到林里的路,于是,旅途的跋涉使我们的牲口劳累不堪,我们在三个钟头左右就到了。

  我把仆人留在那儿,独自沿着山谷走去。那灰色的教堂显得更灰色,那孤寂的墓园也更孤寂。我看出来有一只泽地羊在啮着坟上的矮草。那是甜蜜的,温暖的天气——对于旅行是太暖些;但是这种热并不阻碍我享受这上上下下的悦人美景:如果我在快到八月时看见这样的美景,我担保它会引诱我在这寂静环境中消磨一个月。那些被众山环绕的溪谷,以及草原上那些峻峭光秃的坡坡坎坎——冬天没有什么比它们更为荒凉,夏天却没有什么比它们更为神奇美妙。

  我在日落之前到达了田庄,就敲门等候准许进去;但是我可以从厨房烟囱里弯弯曲曲冒出的一圈细细的蓝色烟,判断出来家里人已经搬到后屋了,而且他们没听见我。我骑马到院子里。在走廊下面,一个九岁或十岁的女孩子坐着编织东西,一个老妇人靠在台阶上,悠悠地抽着烟斗。

  “丁太太在里面吗?”我问那妇人。

  “丁太太?没有!”她回答,“她不住在这儿;她上山庄去啦。”

  “那么,你是管家吧?”我又说。

  “是啊,我管这个家,”她回答。

  “好,我是主人洛克乌德先生。我不知道有没有房间让我住进去?我想住一夜。”

  “主人!”她惊叫。“喂,谁知道你要来呀?你应该捎个话来。这儿没有块地方干干净净,现在可没有!”

  她丢下烟斗匆忙忙地进去了;女孩子跟着,我也进去了。立刻就看出她的报告是真实的,此外,我这不受欢迎的来临几乎把她搞昏了,我吩咐她镇静些。我愿出去溜达一下;同时她得把起坐间清理出一个角落让我吃饭。清理出一个卧房可以睡觉。不用扫地掸灰,只需要一炉好火和干被单。她仿佛很愿意尽力,尽管她把炉帚当作火钳给戳进炉栅里去了,而且错用了她的好几个其他用具,但是我走开了,相信她会尽力预备好一个憩息地方等我回来。呼啸山庄是我计划出游的目的地。我刚离开了院子,但又一个想法又使我回头了。

  “山庄上的人都好吧?”我问那妇人。

  “凡我知道的都好!”她回答,端着一盆热炭渣离去。

  我原想问问丁太太为什么丢弃了田庄,但是在这样一个紧要关头来耽搁她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就转身走了,悠闲地散步去了,后面是落日残黑,前面是正在升起的月亮的淡淡的光辉——一个渐渐消退,另一个渐渐亮起来——这时我离开了园林,攀登上通往希刺克厉夫住所的石砌的支路。在我望得见那里之前,西边只剩下白天的一点失去光彩的琥珀色的光辉了;但是我还可以借着那明媚的月亮看到小路上每一颗石子与每一片草叶。我没有从大门外爬上去,也没有敲门,门顺手而开。我认为这是一种改善。我的鼻孔又帮助我发现了另一件事,从那些亲切的果树林中飘散在空气里有一种紫罗兰和香罗兰的香味。

  门窗都敞开着;但是,正如在产煤地区的通常情况,一炉烧得红红的好火把壁炉照得亮亮的:由这一眼望去所得的舒适之感也使那过多的热气成为能够忍受的了。但是呼啸山庄的房子是这么大,以致屋里的人有的是空地方来躲开那热力;因此屋子里的人都在一个窗口不远的地方。在我进来之前,我可以看见他们,也可以听见他们说话,我便望着听着。这是被一种好奇心与嫉妒的混合感觉所驱使,当我在那儿留连的时候,那种混合感觉还滋长着。

  “相——反的!”一个如银铃般的甜甜的声音说。“这是第三次了,你这傻瓜!我不再告诉你了。记住,不然我就要扯你的头发!”

  “好,相反的,”另一个回答,是深沉而柔和的声调。“现在,亲亲我,因为我记得这么好。”

  “不,先把它正确地念过一遍,不要有一个错。”

  那说话的勇人开始读了。他是一个年轻人,穿得很体面,坐在一张桌子旁,在他面前有一本书。他的漂亮的面貌因愉快而焕发光彩,他的眼睛总是不安定地从书页上溜到他肩头上的一只白白的小手上,但是一旦被那人发现他这种不专心的样子,就让这只手在他脸上很灵敏地拍一下。有这小手的人站在后面;在她俯身指导他读书时,她的轻柔发光的卷发有时和他的棕色头发混在一起了;而她的脸——幸亏他看不见她的脸,不然他决不会这么安稳。我看得见;我怨恨地咬着我的嘴唇,因为我已经丢掉了大有可为的机会,现在却只好傻瞪着那迷人的美人了。

  课上完了——学生可没再犯大错,可是学生要求奖励,得了至少五个吻,他又慷慨地回敬一番。然后他们走到门口,从他们的谈话里我断定他们大概要出去,在旷野上散步。我猜想如果我这不幸的人在他的附近出现,哈里顿·恩萧就是口里不说,心里也诅咒我到第十八层地狱里去。我觉得我自己非常自卑而且不祥,便偷偷地想转到厨房去躲着。那边也是进出无阻,我的老朋友丁耐莉坐在门口,一边做针线,一边唱歌。她的歌声常常被里面的讥笑和放肆的粗野的话所干扰,那声音是很不合音乐节拍的。

  “老天在上,我宁可我耳朵里从早到晚听咒骂,也不要听你瞎叫唤!”厨房里的人说,这是回答耐莉的一句我听不清的话。“真是尽人皆知的丢脸呀,弄得我不能打开圣书,可你把荣耀归于撒旦,和这世上所产生的一切罪恶!啊,现在你是个没出息的,她又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要给你们俩闹迷糊啦。可怜的孩子!”他又说,加上一声呻吟,“他中魔啦,我拿得准他是。啊,主啊,审判他们,因为我们这些统治者既没有王法,也没有公道!”

  “不!我想,不然我们还得坐着受火刑,”唱歌的人反唇相讥,“可别吵了,老头,像个基督徒似的念你的圣经吧,决不要管我。这是,安妮仙子的婚礼,——一个快乐的调子——

  跳舞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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