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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御史分巡诸道诏


  国之三典,令于四方,岁终则巡,听其狱讼。顷因水旱,货食不足,或徭税征逸,多不折衷,或租调蠲除,事涉欺隐。皆吏之不称,政之不修,是用命兹使臣,委其详覆。徐楚璧等并清白自立,茂有政声。必使事合权宜,刑无冤滥,不损于物,有益于公。往敷厥休,副兹推择,并可摄监察御史,勾当租庸地税,兼覆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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