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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后七年


  汉文帝后七年(公元前157年)

  夏六月,已亥,帝崩于未央宫。遗诏曰:“朕闻之: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有不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无在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罹寒暑之数,哀人父子,伤长老之志,损其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谓天下何!朕获保宗庙,以眇眇之身托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馀年矣。赖天之灵,社稷之福,方内安宁,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惟年之久长,惧于不终。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于高庙,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跣;绖带毋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临;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归夫以下至少使。”

  乙巳,葬霸陵。

  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驰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张武等受赂金钱,觉,更加赏赐以愧其心;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

  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是岁,长沙王吴著薨,无子,国除。

  初,高祖贤文王芮,制诰御史:“长沙王忠,其令著令。”至孝惠、高后时,封芮庶子二人为列侯,传国数世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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