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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符二年(1099)正月(3)


  丙寅,朝奉大夫、知曹州吕孝廉为京东转运副使。(绍圣四年正月十一日,叶祖洽缴曹州敕。)京东转运副使王瑜知亳州。

  先是,辽使萧昭彦谓接伴刘逵曰:“北朝遣泛使,只为西人煎迫,住不得。若南朝肯相顺,甚善。”逵曰:“事但顺理无顺情。”是日辅臣进呈逵语录,众皆称之,上问曾布何如,布亦称善。

  泾原乞王舜臣准备使唤。从之。(元符元年九月十七日,秦州制勘所乞追王舜臣,二年三月二十二日除名勒停准备。)

  丁卯,看详诉理文字所言:“元祐诉理所公案,前知徐州赵鼎,在任于官船附带私物,及以买绢为名,差破人船附载骨肉,各坐私罪徒,特冲替勒停。元祐二年敕,前断私罪徒,该赦,负犯特与除落。本所看详,诉理所附会权臣,将违法附带私物并称情实可矜,不论轻重,尽与诉雪,显属观望,乞详酌施行。及吏部供元祐四年吕大防等札子,陛下临御之初,察鼎非辜,移知晋州,未到任身亡,其家无人食禄,深可矜悯,子景先推恩补郊社斋郎。”诏元祐二年指挥更不施行,仍夺赵景先元授恩泽。

  朝散郎、知吉州周邠送吏部与合入差遣,以诉理不当故也。(邹浩云云。)

  诏:“鄜延、泾原、熙河、环庆路见管军赏银绢不多,虑缓急阙用,特于内藏库支发银绢共二百万匹两,赴逐路经略司封桩,专充准备边事及招纳之用。内鄜延、泾原路各六十万匹两,熙河、环庆路各四十万匹两,仰户部交割计纲,起发前去。”既而内藏库阙银,以绢七十万匹贴支,上止令应副五十万,以封桩夏国岁赐绢二十万贴支,因谕曾布等曰:“内藏绢才百万,已辍其半。”布曰:“公私匮乏如此,边事何可不收敛?关中民力困惫已甚,泾原与熙河通接边面,便须为休息计。”上欣纳之。(此据布录二月甲戌并辛巳。)

  泾原路经略使章楶言,乞降赐度僧牒五十付本司,分擘与逐州军及县镇、城寨、堡子置楼橹、炮架、木植及修筑城壁砖椽。从之。

  戊辰,诏翰林学士承旨蔡京馆伴北阙泛使。

  初,三省、密院同呈除目,章惇曰:“密院不曾具除目,吏人当罚。”曾布曰:“三省罢帅及帅臣辞恩命,多不与密院同呈,吏人亦当罚。”惇曰:“此却当理会改正。”布曰:“甚善。”遂取索。及再对,上又欲用范镗,布曰:“泛使乃两府,镗官轻,恐须用京。”上然之。布又言:“熙宁中,泛使萧禧来,先帝因集英春宴,遂宴泛使。百官军校皆赴坐,与宴紫宸事体不同。辽使以为非常待遇,然实不为禧设。今泛使来,政在三月,亦可以春宴劳之。”上欣纳。(宴泛使,布录在二月丙子,今附此。)

  己巳,诏解州盐池昨经霖雨冲坏,差太常博士一员往彼致祭。(去年十月乙亥朔云云。)

  宗正寺丞陈觉民言,乞将先帝玉牒内圣政,令本寺修玉牒官抄写,封送国史院。从之。

  泾原路经略使章楶言,秋苇川至荡羌并南牟会正据要害,并合于没烟峗头修通过堡子。诏令章楶相度的确要便合进筑去处,次第进筑,不得迂回枉费财力,及分擘诸路将兵务均当。(分擘将兵以布录丁卯所书增入。)

  庚午,熙州奏,乞以空闲地给新招蕃弓箭手。从之。

  环庆奏,乞增置敢勇二百人,从之。

  鄜延奏,夏人欲遣使来驿路说话。诏帅臣面谕边吏,如有文字,密录奏,未得收接,但云见申取保安军指挥,仍奏听朝旨。曾布以西人方干求北敌乞和,又议扣关请命,然亦未审虚实,故有是诏。

  章楶言“郭成、折可适荐其子綡,乞取勘”。上令罚铜二十斤。李譓亦坐荐綡,罚铜如成、可适之数。

  赐故相王安石宅一区。(元年九月十八日就京赐第,今又赐,当考。陈瓘云云。)

  命前信州司法参军吴良辅太常寺按协雅乐。(杨时中立墓志可考,张商英云云。)

  诏贾青罢知河中府,以御史邓棐论列青罪状故也。(元年十二月十八日,邓棐云云。)

  朝请大夫、荆湖北路转运副使莫君陈提举洞霄宫,从其请也。

  辛未,诏张舜民、毕仲游、孙朴、赵叡、梅灏、陈察、李昭玘并罢馆职。(此当考详,毕仲游墓志云,自礼部郎中出为秦凤提刑,又移永兴路,改秘阁校理、知虢州,未行,改耀州,坐党与落校理。张舜民传云,罢馆职送吏部。实录乃不书送部,当考。仲游墓志亦云送部。张舜民元祐十一月除秘阁校理,绍圣二年八月改直秘阁,元符元年三月十二日自秘阁加直龙图,秘阁寻罢。毕仲游元祐元年十二月除集贤校理,孙朴元祐元年十二月除秘阁校理,赵叡元祐元年十二月除秘阁校理,梅灏元祐元年十二月除秘阁校理,陈察元祐元年十二月除集贤校理,绍圣二年四月改秘阁校理。李昭玘绍圣元年四月以秘阁校理为秘丞,未见初除秘校时。昭堒但落职,仍为京东提刑。)

  朝奉郎谭掞为户部员外郎。(曾布云云,当检附或削去。四月四日降官。)

  壬申,泾原乞守御人与进筑者一等推恩。从之。

  诏河北安抚司督责修沿边城壁军器等。(布录壬申,二月二十二日密院奏,可考。)

  是月,恩州地震。

  都水使者郑佑言河溢博州、堂邑扫,下入博、郓等州地分流行,乞行堤塞,从之。(此据赵鼎臣河渠书正月事,今附见月末。)

  诏秦凤路提点刑狱刘何罢任赴阙。曾布言何先在永兴军路,知河中府猗氏县王发尝言鄜延保甲顾人,日陪钱三干;及移秦凤,原州推官慕容将美申熙河冒赏事,皆为何捃摭不已,违法任情,故有是诏。(五月一日,何复为永兴提刑,闰九月十二日责远小知州,此事实录并不书,按曾布尔日录追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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