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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九年十一月


  十一月癸丑朔,御史彭汝砺言:“夫潜神于一堂,而欲以周知四海之远;制法于一日,而欲施及万世之久。夫岂一耳目手足之力哉,惟在尽人谋而己。惟陛下益广言路,以通下情,下情通,则忠谋日至,而利害之迹、邪正之实,不得隐于天听矣。盖事系于天下,则当与天下共之;用系于众人,则当与众人共之。此非可以私也。臣观朝廷近岁用言之道,同之,则众誉之以为奇材,为知治体而果用之;异之,则众愚之以为同俗,为不知变而果废之。夫是非在理,不在同异,使同之而有所附焉,则虽同乃所以为欺也;异之而有所取焉,则虽异乃所以为忠也。夫上所好恶,民之表也,上惟同之为好,则民亦以同为贵;上惟异之为恶,则人亦以异为贱。人不能无贤不肖,事不能无利害,而人人雷同以可不可为一,则将沮君子而为小人,将饰罪而为功,虚方欺而为实,利方诈而为义。末流之敝,臣恐不可胜治矣。惟陛下深为天下屈意听纳,以答天变,以同民忧。”朱本谓汝砺疏无施行,合删去。今刊新本仍具载之。

  枢密院言,熙河驻泊兵岁满,当以在京虎翼等指挥代之。上批:“卫兵已少,若于京师取足,必恐日益朘减,可在京步兵止差十二指挥:神勇、宣武、广勇各一指挥,虎翼九指挥。”

  诏给司农寺、市易水利淤田司所计置澶定州、大名府封桩粮十五万石,付河北西路转运司。以乏军粮故也。

  诏减罢浚川司勾当公事官二十二员,船一百八十五只,役兵更不添给钱米;李公义令审官东院与合入差遣。从都水监请也。九月丙辰、十月丁酉,当考。

  诏诸路末盐并用见钱并盐钞支卖,三司旧欠借末盐钱一百二万七千余贯,以杂支钱拨还。

  甲寅,诏中书枢密院检正、检详官兼领差遣并罢。

  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孙思恭卒。

  乙卯,出监主簿、助教告敕六十八,付广南东路募人入赀,以助军须。

  诏开封府界保甲所养马毋过五千疋。朱本因时政记增此,十月二十七日可考。

  诏:“都市易司今日以前赊请钱物,限外已输本息者,悉蠲其罚息。本息未足者,展半年。诸路指挥到日以前,并准此。”

  诏:“茂州关津已建堡寨,恐兵民有所倚恃,或侵扰蕃部,及出入卖买别致艰阻。仰钤辖司常约束抚驭,务令汉蕃得所。”

  丙辰,命知枢密院事冯京兼群牧制置使。

  诏:“都提举市易司住行计置糯米,收籴在京市上新米与已籴米中,半支在京酒户,候支绝,令人户任便官私交易。其熙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指挥更不施行,及俵糯米官仰发遣归合属去处。”时政记二月十六日可考。

  丁巳,诏熙河路已罢官,自今不得奏乞增置,其已系减员数尚在本路者,仰疾速发遣。时政记。

  又罢都大提举淤田司官。时政记。

  己未,诏熙河路经略安抚司,凡发军马,如非警急,并须计食调兵,毋得与转运司辄分彼我,枉费军储,致缓急阙误。

  诏台谏官兼局不许见客处许见客。从中丞邓润甫奏请也。时政记。

  庚申,诏大理寺丞沈逵改一官,与堂除。论前任信州推官兴置银坑之劳也。

  诏以王君万权提举熙河路蕃部往来,照管顺汉部族,毋得别致惊扰,俟其宁息,许以功赎过。时洮东罗斯结族下蕃部附鬼章故也。

  辛酉,同州司士参军魏道严自陈唐相郑公玄成后,诏流内铨特免试与注官。

  龙图阁直学士孙固权知开封府。固与王安石议事数不合,故出守真定。安石罢,乃召还。

  御史中丞邓润甫、知制诰许将并兼直学士院,候有正官日罢。

  司勋员外郎、都提举市易司吕嘉问罢检正中书户房公事,赐紫章服,兼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候二年三司副使阙,与差。

  诏省提举三司帐司、勾院、磨勘、催驱司官,令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兼提举。既而又以祠部郎中、直史馆叶均提举帐司、勾院、磨勘司,不领于诸司库务司。

  癸亥,诏三司近累有臣僚言陕西盐钞法,宜速讲求利害条画以闻。此据会要及时政记,明年二月二十五日戊申,三司条上沈括自志、司马记闻,或可附此,志在此四月二十八日,可考。

  乙丑,太常博士、新知和州胡宗愈权提点河东路刑狱。

  己巳,冬至不视朝。

  癸酉,邠国大长公主进封鲁国。

  西作坊使、嘉州团练使、内侍押班王中正为昭宣使、内侍副都知,与一子转官,六宅使刘昌祚为皇城使、荣州刺史,西上閤门副使狄咏为客省副使,候一年与转西上閤门使,西上閤门副使王光祖为引进副使,六宅使贾昌言为内藏库使,供备库副使史文琏迁一官,内殿承制陈济美迁三官,张克明迁一官,东头供奉官冯补之迁二官。以讨纳茂州蕃部且建堡寨,以为边防赏功也。

  昌祚、咏等,皆中正所携以来者。光祖为梓夔路钤辖,受命策应,以兵三千度索桥,历流沙飞石之危,会中正等破结总关,次荡筚篥溪诸族,得级数千,他物称是,遂军结总关。去茂州五十里,石鼓村扼其半道,而为贼所据,中正患之,召光祖与昌祚、咏议,光祖独请行,即叩石鼓。贼恃崄,矢如雨,光祖以锐兵分四路登山,出贼背以取其隘,贼不意,遽遁,追至茶山。迫夜,亲执旗鼓,拥之以进,追斩数百级,堕崖谷死者无算,遂招纳余族,及营诸堡砦,会中正等于茂州,乃归。此据王光祖传。不知传何所承受,恐有粉饰,合删去,更详之,缘光祖元非廉耻将也。

  始,中正至成都,而茂州既与蕃部私誓,当罢兵。中正独言受御前札子,有所讨杀。六月,引兵自结总关入恭州,乘蕃部不设备,掩击之,斩首数百,焚荡族帐几尽。寻复与私誓,七月又袭之,随复与私誓,具奏。以蔡延庆虽云私誓,官军至结总关,蕃部辄渝约拒战故也。时延庆已坐措置乖方被责,且去成都矣。

  故事,蕃部私誓,当先输抵兵求和物,官司籍所掠人畜财物使归之,不在者增其贾,然后输誓。牛、羊、豕、棘、耒、耜各一,乃缚剑门于誓场,酋豪皆集,人人引于剑门下过,刺牛、羊、豕血歃之,掘地为坎,反缚羌婢坎中,加耒、耜及棘于上,投一石击婢,以土埋之。巫师诅云:“有违誓者,当如此婢。”及中正私誓,初不令输抵兵求和等物,亦不索所掠。买羌婢,以毡蒙之,经宿而失,中正又先过剑门,蕃部皆轻是。自是剽抄未尝绝也。此据司马记闻。又据吕陶十月二十二日奏云:“朝廷发兵处置,经今半年,洎至分屯之后,才及数日,边衅复起。王中正久留远方,无益于事,伏乞召还,只委本路帅臣任责,自可了当。”有以见蕃部剽抄不绝,非虚言也。刘昌祚传云:“九年,茂州筚篥羌扰边,诏遣王中正总师入蜀,令昌祚以麾下佐之。兵出结总关,贼据险,官军不得前,昌祚从旁击走之,以功加皇城使、荣州刺史。”昌祚时以秦凤路都监为第四将。张舜民志昌祚墓云:“九年,茂州筚篥羌人挠边,上遣王中正总兵入蜀,诏公以所部佐其行,兵出结总关,贼据险,官军不得度。公从旁出击走之,遂前。又经茶山村,方斩获,中正遽止之曰:‘毋杀,吾已招降。’公曰:‘贼为计久,师从中国远来,威令未信,而彼不畏摄,姑曰招降,非兵家事。’居无几,诏旨诘责招降状,将复厉兵深入。公曰:‘是谓杀降。彼实非降而我招之,既定而复加兵,其名谓何?’录结总之功,拜皇城使、荣州刺史。”狄咏传云:“威、茂蛮入寇,师出结总,入筚篥溪,桥阁峻阻,骑步难进。咏冒矢石奋击,格斗连日,诛不顺命者。”咏时为成都府利州路钤辖。

  诏知保、霸二州董元仲、董孝忠每年增俸给三十千。以茂州蕃部作过,能招诱安集之劳也。

  诏:“安南运粮夫,广西转运司合豫点集,准备调发,今大兵已入界,桂、宜等州夫尚未足,方奏称逐州官吏弛慢,乃是转运司处置乖方,令宣抚使司劾之。其都大提举赵卨令具析以闻。”明年七月乙亥,叙落待制,八月戊寅,李平一、蔡烨、周沃皆坐责。朱本移此诏入明年八月戊寅,今依墨本。

  提点广南东路刑狱许懋言:“潮州海阳、潮阳两县居民舍及田稼为飓风吹海潮所害。上三等户秋料、役钱、乞与倚阁;四等已下户秋料、役钱,依条取旨放免外,有丁米乞全免。其合应副广西军须,并与全免”,从之。

  诏安南行营将士疾病者众,遣同知礼院王存祷南岳,遣中使赍香建祈福道场一月。

  又诏安南诸军及应募人病死者,常赐外,加赐绢二匹,当得粮食亦并给其家。

  诏自今每遇大礼,从中书选官二员,提点一行事务。仍著为定式。

  丁丑,右侍禁、看班祗候孟在为閤门祗候。孟在,当考。

  知谏院黄履言:“国子监岁赐钱万有四千贯,而本监有编敕经义充监三等钱,存者亦及万贯,请并以创置房廊庄课,候将来置及岁赐钱,仍别桩管充监用,则岁赐钱可罢。”从之。

  韩缜等言与北人分画瓦薼坞地界。诏依水流南北分水岭分画。此据密院时政记十一月二十五日事,但恨不详,姑存之,当考。韩缜弃地七百里,或缘此。六月十八日上批,当考。苏辙劾韩缜章有云:“缜昔奉使定契丹地界,举祖宗山河七百余里以资敌国,坐使中华之俗陷没方外。敌得乘高以瞰并、代,朝廷虽有劲兵良卒,无所复施。”章在元祐元年闰二月甲午。又云:“访闻河东当日割地与辽,边民数千家坟墓田业皆入异域,驱迫内徙,哭声振天,至今父老痛入骨髓,而沿边崄要,举以资敌。此乃万世之深虑,缜以一死为谢,犹未塞责。”章在闰二月甲辰。又吕陶章云云,在闰二月末。辙又有章,在三月戊辰,其论割地事尤详。

  诏三司诸路卖铜铅锡钱,相度兑路发地远者,变易物货,并于市易务下界封桩。

  戊寅,侍御史周尹言:“天下诸路役法,令民出钱,官募人充役,元指挥于数外留宽剩钱一分。闻诸州县岁留宽剩钱过多,盖不能推原朝廷之意,承望提举司风旨,广令民间出钱。又有提举司希求劳绩,或官使士庶妄陈利害,减省役人,除克役钱,而民间所出一切如旧,致宽剩数渐倍多。天下皆谓朝廷设法聚敛,不无疑怨。非特如此而已,又州县以役人日减,公事日繁,虽迫以严刑,犹不能办。役人仓法太重,募钱太轻,无以自养,不愿就役,上下失所,公私共患。臣近乞依旧令耆长管勾乡村贼盗等事,不差保正及户长,雇税更不论差甲头,皆备助成法,未蒙施行。望检会臣前奏,令诸路州县,依先降免役条募耆、户长及有不当过减役人,并限定人数,令逐月募钱有备外,其宽剩止留一分,上毋厚敛,下得乐输。”

  三司使沈括亦言:“先兼两浙察访,体量本路自行役法后,乡村及旧无役人多称不便,累具利害,乞减下户役钱。窃详立法之意,本欲与民均财惜力,役重者不可不助,无役者不可不使之助。以臣愚见,不若使无役者输钱,役重者受禄,轻役自依徭法。今州县重役不过牙前、耆户长、散从官之类。牙前即坊场、河渡钱自可足用,其余于坊郭官户、女户、单丁、寺观之类,因坊场、河渡余钱足以赋禄。出钱之户不多,则州县易为督敛,重轻相补,民力自均。”诏司农寺相度以闻。明年七月丁巳,括责,当与此相关。

  诏三司,河北东路捕盗赏钱,如定数不足,许支封桩茶税钱五千贯给之。

  己卯,侍御史周尹言:“成都路州县户口蕃息,所产盐食常不足,梓、夔等路产盐多,而人食有余,自来不禁贩易,官私两利。闻昨成都府路转运司以相度卖陵井盐场,遂止绝东川路盐不入本路,及闭本路卓筒井,因闭井而失业者众。盖欲盐价增长,令民愿买陵井盐场,又因言利之臣奏请募人运解盐入蜀卖之。自陕西至成都二千里,道险不能续运,致成都路盐涌贵,斤为钱二百五六十,米二斗才得盐一斤。而东川路盐斤止七十,境上小民持入西路,即为禁地,辄冒重刑。嗜利苟活之人,至以兵仗裹送贩易。驱人冒法,如设陷阱,嗷嗷众口,赴告无所,岂宜圣世有此怨嗟。臣欲乞放东川路盐依旧入成都府路,转运司不得止绝,勿闭卓筒井,但禁此后毋得创开,罢官运解盐,商贩入川听如旧。所贵远民饮食之间,亦知朝廷仁恤。”诏三司速相度以闻。其后,诏官般解盐依客人例出卖,不得抑配,商贩听如旧。

  洮东安抚司言,包顺等领兵与鬼章战于多叶谷,斩二百六十余级,诏经略司录其功赏之,余有功者速以状闻。旧纪于己卯日书鬼章寇岷州,皇城使包顺败之。新纪不书。

  壬午,知岷州种谔破鬼章于铁城,斩首八百余级。此据明年二月七日奏,今年十一月二十日事。先是,鬼章聚兵令丁谷胁属羌瓜家族以叛,诸部皆动摇。谔出轻兵掩贼不备击败之。戮瓜家族叛党二百余人,诸部乃定。鬼章又以兵三万据铁城,收贝斯结、罗斯结族以临青唐。谔知羌素持贰,观胜负以为去就,乃尽出兵二千,未明抵铁城。贼不意汉兵至,惊扰莫知所为。谔纵兵击之,鼓噪乘城,贼众大溃,斩首八百余级,鬼章乃远去。岷境属羌,不敢复贰。此据范育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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