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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元元年九月


  九月乙未,出内藏库锦绮绫罗一百万,下陕西路市籴军储。

  丁酉,度支员外郎、崇文院检讨、天章阁侍讲王宗道罢睦亲宅讲书及同知太常礼院,坐孟秋荐飨太庙及夕月辄不赴祠事也。宗道尝因奏事,自陈为王府官二十年不迁,上怜之,赐以章服。御史劾奏,事寝不报。宗道自陈,据记闻及记事,不知何时,因罢睦亲宅讲书并见之。台官劾奏,事寝不报,此据韩琦谏藁也。

  太常少卿、直昭文馆、知广州任中师言,州有市舶使印,而知州及通判、使臣结衔,并带勾当市舶司事。庚子,诏知州少卿监以上,自今并兼市舶使。市舶置使,自中师始也。

  辛丑,益利钤辖司言,知保州董继迁卒,本部首领请以其子元仲代知保州,从之。

  戊申,诏应缘祀事已受誓戒而不虔恭者,毋得以赦原。

  又诏强盗执缚人投水中,偶得不死者,并同已伤法。

  赐宜、融州讨蛮兵丁缗钱。

  己酉,鄜延路钤辖司言,赵山遇遣人至金明县,与都监李士彬约降,已令却之。诏钤辖司及环庆、泾原、麟府等路各谨斥候,如山遇复遣人至,但令士彬以己意约回,务令边防安静。

  初,赵元昊悉会诸族酋豪,刺臂血和酒,置髑髅中共饮之,约先寇鄜延,欲自德靖、塞门、赤城路三道并入。酋豪有谏者,辄杀之。山遇者,元昊从父也,数止元昊,不听。山遇畏诛,先遣人持伪诰诣士彬,欲自将兵扼黄河南渡,发部落内属,而挈其妻入野利罗、子呵遇及亲属三十二人,以珍宝名马来降。

  是月庚子,至保安军。知保安军朱若吉以告知延州郭劝,劝与钤辖李渭狐疑不敢受。先是,山遇等预寄珍宝于士彬以万数,劝诘士彬,士彬利其物,答云无有,且言未尝招诱之。劝、渭亦以为自德明纳贡四十年,有内附者未尝留,共议遣还,仍约束缘边勿受降者。于是奏入,因降此诏。劝、渭寻遣山遇还,山遇不可,即命监押韩周执山遇等送元昊。至摄移坡,元昊集骑射兵射而杀之。

  山遇名惟亮,与弟惟永分掌左右厢兵。其从弟惟序亦亲近用事。山遇有勇略,国人向之。元昊恶其不从己,尝语惟序曰:“汝告山遇反,吾以山遇官爵与汝。不然,俱族灭矣。”惟序不忍,更以告山遇。山遇欲来降,与惟永谋,惟永曰:“南朝无人不知兀卒所为,将不信兄,兄必交困。”山遇曰:“事已至此,无可柰何。若南朝有福,则纳我矣。”遂告其母,母曰:“汝自为计。我年八十余,不能从汝去,为汝累,当置我室中,纵火焚之。”山遇等涕泣如母言。及为韩周所执,号哭称冤。周见元昊于宥州。元昊衣锦袍、黄绵胡帽,不肯受山遇等,曰:“延州诱我叛臣,我当引兵赴延州,于知州厅前受之。”周说谕良久,乃肯受。时元昊自称兀卒已数年。兀卒者,华言青天子也,谓中国为黄天子。元昊既杀山遇,遂谋僭号。山遇兄弟姓名,并据司马光日记韩周所言。周又言山遇妻李氏先自杀。然山遇固与妻入野利罗来降,恐周所言或未审,今削此段不著。

  庚戌,徙知庆州、复州刺史赵振知环州,西京左藏库使高继嵩领昭州刺史,为环庆路钤辖、兼知庆州。

  丁巳,进封齐国永寿保圣夫人许氏为魏国夫人。

  辛酉,罢河北、陕西提举使籴粮草官,令本路转运使副及逐州通判提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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