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书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上页 下页
景祐四年五月


  五月壬寅朔,盐铁副使、兵部员外郎陈贯为刑部郎中、直昭文馆、知相州,用闰月庚辰诏书也。(张师正倦游录云:陈学士贯为省副时,三司有一胥魁,桀黠狡狯,潜通权幸,省中之事,率以咨之。每声喏,使簉往往阳为欠伸,不敢当其礼。陈闻而不平,决入省斥逐之。既来参见,严颜以待,胥知其意,奉事弥谨,禀承明敏,举无留事。岁余,陈亦善待之。一日,陈谓胥曰:“宅中欲会一二女客,何人可使干办?”曰:“某公事之隙,暂往督视亦可。”陈不知其心有包藏,乃曰:“尔若自行,甚善。宴席所须,十未具一。”胥乃携十余岁女子于东华门街,插纸标子于首,曰:“为陈省副请女客,令监厨,无钱陪备,鬻此女子,要若干钱。”遂结皇城司密逻,俾潜以闻。朝廷将行黜降,赖宰臣辨解,终岁,竟罢去,止得集贤学士。旧例,省副罢,皆得待制。按陈贯以景祐二年八月为户部副使,三年正月为盐铁副使,四年五月除直昭文馆、知相州。旧例,省副罢,即得待制,贯止得馆职,师正所录,或是当时实事。然闰月庚辰已有厘革指挥,又恐非也。贯得集贤学士,亦师正误,今姑存此,更俟考详。)

  翰林侍讲学士、兼龙图阁学士、户部侍郎冯元卒,特赠户部尚书,谥章靖。元性简厚,不治声名,非庆吊未尝过谒两府。执亲丧,自括发至祥练,皆案礼变服,不为世俗斋荐。遇祭日,与门生对坐,诵说孝经而已。多识古今台阁品式之事,尤精易,与孙奭俱名大儒。凡议典礼,多出二人。然论者谓元所陈,但务广博,不如奭之能折衷也。元不如奭,此据言行录。

  戊申,命权三司使王博文同详定茶法。

  庚戌,美人俞氏生皇子,上以谕辅臣,王随等皆再拜称贺。遂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降徒流,流以下释之。

  是日,皇子不育。庆历元年五月乙丑,初赠官、封王、赐名。

  乙卯,以旱遣使决三京系囚。

  丙辰,遣刑部郎中、判户部勾院李宗咏往江南西路体量安抚。

  庚申,滑州上灵河县民黄庆家蚕自成被,长二丈五尺阔四尺,赐茶彩其家。

  丙寅,有芝生于化成殿柱,召近臣、宗室观之,仍出御制瑞芝诗赐宰臣王随以下。翌日,儒臣并为赋颂以献。右司谏韩琦言:“春秋之法,但记灾异,至于祥瑞,略而不书。岂不以君阅瑞牒则意安,睹灾符则心惧!意安则政怠,心惧则德修。圣人垂戒之深,其旨斯在。臣愚望陛下特以灾异为重,一政教之闲,思所未至者,随其变而应之。至于珍祥奇瑞,虽陛下仁爱所感,亦望日谨一日,以虽休勿休为念,则昊穹降鉴,答陛下寅畏之心,生灵遂宜,蒙陛下慈惠之泽,自然时和岁丰,家给人足,永获上瑞之报也。”

  丁卯,以枢密院礼房副承旨木令遵为礼宾副使。时延州蕃官金明县都监李士彬杀义男及堂侄女三人,法当死,令遵与士彬家连昏姻,议者恐令遵漏泄机事,故出之。寻有诏以士彬世官金明,特贷死。

  澧州逃卒匿民家,佣以自给。一日,诬告民家事摩駞神,岁杀人十二以祭。州逮其族三百人系狱,久不决。诏遣御史台推直官方偕就劾,偕令卒疏所杀主名,按验皆亡状,事遂辨。侍御史知杂事庞籍荐之,戊辰,为殿中侍御史里行。偕,莆田人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