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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元年九月


  始上不豫,侍医数进药不效,人心忧恐。魏国大长公主荐翰林医学许希诊曰:“针心下包络之间,可亟愈。”左右争言不可。诸黄门请身试之,无所害,遂以针进,上疾愈。九月戊子,授希翰林医官,仍赐绯衣、银鱼及器币。希拜谢已,又西向拜。帝问其故,对曰:“扁鹊,臣师也,今者非臣之功,殆臣师之赐,敢忘所师乎!”乃请以所得金创扁鹊庙,为筑庙于城西隅,封神应侯。其后庙益完,学医者归趋之,因立太医局于其旁。希,开封人也。

  己丑,群臣上表请御正殿,复常膳。表三上,乃从之。

  辛卯,枢密院言:“陕西缘边戍兵,多为大将选置麾下,及偏裨临阵,鲜得精锐自随。请自今以全军隶逐将,毋得擅有占留。”从之。

  壬辰,群臣上表请双日不视朝,从之。仍诏中书、枢密院,双日有合奏事,亦许便殿请对。十二月末,孙沔云云。

  癸巳,诏每岁十月遣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员朝拜诸陵。先是,孟冬拜陵,止令内司宾往。沧州观察使守节言非所以致虔恭也,请以身先之。诏从其请。

  丁酉,帝康复,御正殿,复常膳。

  降司农少卿王贻庆在京监当。初,贻庆子涣知巨野县,坐纳赂,贬汝州长史。贻庆侄女为宗室从湜妇,贻庆尝私使请于禁中。下开封府劾其罪,既责贻庆,益徙涣虢州。

  范仲淹知睦州,不半岁,徙苏州。州比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导太湖注之海,募游手兴作。未就,又徙明州。转运使言仲淹治水有绪,愿留以毕其役。庚子,诏仲淹复知苏州。

  免天下第九等户支移、折变。

  辛丑,免舒州怀宁县民输折役茶,从范仲淹安抚淮南时所请也。

  太子少傅晁迥既与太清楼宴,后复召对延和殿合,问洪范雨旸之应,迥据经以对。帝出迥尝所上神仙可学致篇,面令剖析,既而献斧扆恤刑箴、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忽感疾,绝人事,屏医药,具冠服而卒,年八十四。诏罢一日朝,赠太子太保,谥文元。迥乐易纯固,服道履正,虽贵势无所屈。尝言历官临事,未尝挟情以害物,危人以自进。生平修身谨行,始免肤发之伤。真宗数称迥长者。杨亿谓迥所作书命无过褒,得代言之体。喜质正经史疑义,标括字类,无一日废学。不喜术数,有以命术语之者,迥曰:“自然之分,天命也。乐天不忧,知命也。推理安常,委命也。何必逆计未然乎!”江休复杂志云迥不信天书。本传无所见,今附此。

  尚、杨二美人之出宫也,帝命参知政事宋绶面作诏,云“当求德门,以正内治。”既而,左右引寿州茶商陈氏女入宫,绶谏曰:“陛下乃欲以贱者正位中宫,不亦与前日诏语戾乎?”后数日,枢密使王曾入对,又奏引纳陈氏为不可。上曰:“宋绶亦如此言。”宰相吕夷简、枢密副使蔡齐相继论谏,兼侍御史知杂事杨偕、同知谏院郭劝复上疏,卒罢陈氏。或曰陈氏父号陈子城者,始因杨太后纳女宫中,太后尝许以为后矣。至掖庭,将进御,勾当御药院阎士良闻之,遽见上,上方披百叶图择日,士良曰:“陛下阅此何为?”上曰:“汝奚问?”士良曰:“臣闻陛下欲纳陈氏女为后,信否?”上曰:“然。”士良曰:“陛下知子城使何官?”上曰:“不知也。”士良曰:“子城使,大臣家奴仆官名也。陛下若纳奴仆之女为后,岂不媿公卿大夫耶。”上遽命出之。士良,文应子也。此据司马光记闻。

  甲辰,诏立皇后曹氏,赠尚书令、冀王彬之孙女也。郭后废,始聘后入宫。

  乙巳,命宰相李迪为册礼使,参知政事王随副之,宋绶撰册文,并书册宝。有司奏用冬至日行册礼,监察御史里行会稽孙沔,言庄献三年之丧未除,请终制而后行,秘书丞曲江余靖亦以为言,不报。王岩叟元祐系年录云:吕相白太后曰:“亦闻仁皇罢陈子城亲事否?”太后曰:“仁皇圣明,御药阎安说得子细。其父士良,当时正亲近。一日,仁皇曰:‘你何不贺我?’士良曰:‘贺甚事?’曰:‘贺我寻得皇后。’士良曰:‘谁家?’曰:‘陈子城家。’士良曰:‘子城官职乃奴隶也,富民用钱买到。’仁皇遽曰:‘几乎错了。’明日,以语吕夷简,夷简贺圣明。人言吕夷简先言,非也,却是仁皇说与夷简如此。”余曰:“愿陛下体此意。”吕相亦云然。太后又问曰:“当时因甚在明肃服内纳后,大臣怎肯?神宗曾问及,不知何故如此,便臣庶家也不肯。”吕相等皆不知所对,枢密先下。余语师朴曰:“适来事,先令公尝说及。今再上,欲奏。”既复对,师朴奏:“适来圣问明肃服内纳后事,先臣却曾说与王岩叟。”余曰:“臣尝闻韩琦说此事,当吕夷简作宰相,范仲淹作谏官。仲淹语琦曰:‘吕相又劝上做一件不是当底事也。须共理会。’仲淹往见夷简,面责之。夷简曰:‘固知非礼,司谏却不知里面事。上春秋盛,妃嫔已杂进,不早立后,无以制,非所以爱上。’仲淹无以折,复见韩琦曰:‘吕相幸自不是,被他有说后,没可奈何。’”太后笑曰:“原来却是恁地。”师朴又曰:“应是恐妃嫔中进起来作后。”太后曰:“那门识甚君臣,识甚事体。”余曰:“须立后,则事体自然正。”按立曹后时,范仲淹已责在睦州,诘吕夷简者,必非仲淹也,岩叟误记。

  赐西京嵩山草泽李退夫“清逸处士”。退夫居嵩山,辟谷守道,本京上闻,故赐之,后以事追夺。

  丁未,枢密副使李咨言:“天圣初,行新定茶法,而议者沮毁之。吏人王举等皆坐黥配。今三司言岁课益亏,请复用天圣初所定法。举等显为非辜,乞与优恤。”诏举等先依三司出职例,各迁一资。

  咨顷在三司,陕西缘边数言军食不给,度支都内钱不足支月俸,太后忧之,命辅臣与咨经度其事。咨以谓旧法商人入粟边郡,算茶与犀象缗钱为虚实三估,至用十四钱易官钱百,坐困三司,乃请变法,以实钱入粟,实钱售茶,二者不得相为轻重。既行,而商人果失利,怨谤蜂起。咨寻以病请外,相继坐变法谴黜,踰六年,乃再入三司,遂登西府。时三司税法蠹耗日甚,议者皆言咨前枉被谴黜,将复用见钱法,故咨先有是请。

  戊申,诏入内内侍省以所估尚氏等位金帛二十余万贯,赐三司给军费。

  壬子,诏名皇太后所居殿曰保庆宫,自今并以保庆皇太后为称。

  癸丑,除宿州无户食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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