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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八年二月


  二月戊子,诏五代时官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子孙听用荫,仍须得保官三人。

  复置韶州乐昌县银铅场。

  庚寅,置彭州九陇县采金场。明道元年正月己丑,高觌责官,可参考。

  丙申,上封者言,自今选补僧官,须经四十腊、二十夏以上,仍设六科考试。诏开封府下左右街,具奏以闻。而卒无应格者,乃命次补如旧。

  乙巳,诏:“文武官当磨勘而隐落公罪者,以违制失论,赃私罪以违制论。公罪徒以上情重者,仍听奏裁。”先是,右班殿直张从恩当磨勘而隐落公罪,杖,坐徒二年,追两官勒停。上以所坐太重,特免追官,而更著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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