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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四年三月


  三月戊寅朔,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工部尚书利瓦伊为相州观察使。

  初,塞下讹言契丹将绝盟,故遣维往使。契丹主素服其名,馆劳加礼,使即席赋两朝悠久诗,下笔立成,契丹主大喜。既还,上欲用为枢密副使,或斥维与契丹诗不当自称小臣,沮罢之,乃加刑部尚书。维久厌书诏之劳,辞不拜,引李士衡故事,求换官,故有是命。左正言刘随奏维以词臣求换武职,非所以励廉节,不报。寻命维知亳州。维言亳州事简,不欲尸重禄,请赴相州,从之。要知沮罢者姓名。

  己卯,徙知秦州、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薛奎知益州,加枢密直学士,以给事中、龙图阁直学士王随代之。秦民与夷落数千人列奎治状诣转运使请留,赐书褒谕,不许。

  辛巳,许上御药供奉蓝元用等封赠父、母、妻。元用,继宗养子也。

  御史台自薛奎后,中丞阙久不补,侍御史知杂事韩亿独掌台务踰年。壬午,始命权知开封府王臻权御史中丞。臻建言:“三司、开封府诸曹参军及赤县丞、尉率用贵游子弟,骄惰不习事。请易以孤寒登第、更仕宦书考无过者为之。”又言京百司吏人入官,请如长定格,归司三年。皆可其奏。依长定格,元年五月,李孝若已有此奏请,不知臻何故复言之,当考。

  中书言:“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皆别置劝农司,文移取索,颇为烦扰。请自今勿置司行遣,但令躬领使事,庶几实惠及民。”甲申,诏从其请,罢诸路劝农司,转运司、提点刑狱仍令领农使如故。

  己亥,鄜延路总管司言,蕃部首领曹守贵等一千八百余户内附。

  甲辰,前权三司使李咨落枢密直学士,前领计置司刘筠、王臻、范雍、蔡齐、俞献可、姜遵、周文质各罚铜三十斤,枢密副使张士逊、参知政事吕夷简鲁宗道各罚一月俸。

  先是,入内押班江德明传宣下御史台鞫三司孔目官王举、勾覆官勾献等,天圣元年五月从三司改法,许商人河北、陕西缘边入中粮草,给以颗盐、白矾等,不指定慈州、晋州矾分数,致商人多请慈州矾,而浸以亏官。又天圣二年令具计置缘边粮草数,举等乃以逐路夏秋税赋并两川物帛所博粮草,通作三司计置防边所增;及未改茶法时不折计虚实钱,而妄称卖茶课增一百四万余贯,以觊恩赏。朝廷以为然,遂赐举等各银五十两、绢三十匹。至狱具,决配献沙门岛,而举已前坐事配宿州。

  以士逊、夷简、宗道尝主变法之议,诏令分析。士逊因言措置更革,皆不出已。夷简则言:“天圣初,环庆等数路奏刍粮不给,京师府藏常阙缗钱,吏兵月俸仅能取足。自变法以来,京师积钱多,边计不闻告乏。中间蕃部作乱,调发兵马,仰给有司,无不足之患。以此推之,颇有成效。惟是三司比视数目,差互不同,非执政所能亲自较计。”而宗道所言,亦略类夷简。竟坐不合以举等状施行,故及于罚。详定所孙奭等特释之。士逊等分析,据本志附见。李咨三年九月已罢三司使,改枢密直学士,知洪州,此更落密直也。本志误云罢三司使,今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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