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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五年六月


  六月乙巳朔,别给登州钱十万,充高丽朝贡使之费。

  丙午,太白昼见。

  己酉,诏:“自今外州监当,朝官殿直以上,在通判、都监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与都监并依官次。京官奉职、借职监当者,依知令录,在判官之下。”先是,李咨知荆南上言,令礼官详定颁下。

  辛亥,以霖雨,分遣官祈天地、社稷、宫庙、寺观、神祠。

  京西提点刑狱司言河南府狱空,诏奖判府事王钦若。

  癸丑,诏环州三店、香沟、大岘城等新寨以定边、归远为名。

  诏:“广南路民讼命官不公者,须本官在任,及得替未发,事实干己,及条诏许诉者,乃得受理。如已离任在路,除犯赃及私罪徒以上,即委转运提刑司体量证佐,明白非诬陷者,乃得追摄。自余咸飞驿以闻。”时侍御史燕肃言:“岭南最处遐远,摄官校吏多务阿私,命官辈顺之以情则息奸,纠之以法则聚怨。其无良者,或遭刑责,或违请求,伺其得替,将到阙庭,因犯微衅,兴起讼词。官司不详事理大小,即行追对,往来万里烟瘴之乡,或惧迢递,便即欵伏,以此负谴,亦可悯伤。又有惧致此患,务于因循者。望行条约。”故有是诏。肃,益都人也。尝知临邛县,民苦吏追扰,肃削木为牍,民讼有连逮者,书其姓名,使自召之,皆如期而至。

  己未,国子监请以御制至圣文宣王赞及近臣所撰十哲、七十二贤赞镂板,诏可。

  辛酉,出内御衣二十八万事,计其直百五十万贯,令京师寺观设斋诵经。

  提点库务司请别置内香药库于东华门,以便宣索,从之。

  癸亥,诏奖知滑州陈尧佐,尧佐浚旧河,分水势,护州城有劳也。

  乙丑,赐玉清昭应宫上座、慕真大师、赐紫道士刘去奢号曰“和靖先生”,许归住荆南紫极观。去奢博达教典,有道行。上之节度荆南也,以本府道正得谒见宫邸,深被礼接。玉清昭应宫成,召令居之。至是,年七十余,其母年九十,求归侍奉,故旌以佳号,仍令就本观时设斋醮,官给所费,宰执而下咸赋诗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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