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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四年(1018)正月


  春正月戊午,以滑州将塞决河,命翰林学士盛度乘传致祭。

  乙丑,以华州观察使曹玮为宣徽北院使、镇国军留后、签署枢密院事。签署兼领蕃镇,自玮始也。(以使兼领自彬始。)

  吏部流内铨言:“诸试衔官斋郎、奏授出身白衣选人,未经历任,无所升降。请自今更不引对,依格敕注拟。”

  知制诰吕夷简言,诸州军续降宣敕,多阙编录,望令诸路提点刑狱司常切检视,从之。

  丙寅,令利州路转运司赈贷贫民,旱故也。

  己巳,幸元符观、资善堂。

  辛未,鄜延部署言宥州蕃族腊儿,率众劫熟户咩魏族,延州金明县监押、西头供奉官李士彬部兵击之,斩腊儿,枭七十余级,夺马三百匹,余众悉擒。诏部署司以其事报赵德明。擢士彬为都监,加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士彬弟殿直士筠为右侍禁,依前提点族帐事。补蕃卒色伊喇勒为军主,余第迁之,仍赐衣带、茶彩、俸料。

  诏:“诸民伪立田产要契,托衣冠形势户庇役者,限百日自首,改户输税。限满不首,许人陈告,命官除名,余人决配。所在揭榜示之。”

  丙子,改诸路提点刑狱为劝农使,副使兼提点刑狱公事。仍诏所至取民籍,视其差等,有不如式者惩革之。劝恤农民以时耕垦,招集逃散,检括陷税,凡农田一事已上悉领之。仍各赐农田敕一部。

  诏铨司增注桂、广等州幕职官常及五员,择壮年干事者充,令供本职外,仍备转运、刑狱司差遣。

  庚辰,诏:“三京诸州取进士、诸科三举已上,曾经御试无罪犯者,量试艺业,拣材质书札解送赴阙,当议于班行录用。如经御试者数少,许即选五举以上,南省终场下第人充。”

  辛巳,命右谏议大夫张士逊诣滑州祭河。诏冯守信俟河平,留兵万人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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