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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七年(1014)正月


  春正月壬辰,诏不逞之民娶妻绐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时京城民既娶,浃旬,持其赀产亡去。而律有夫亡六年改嫁之制,其妻迫于饥寒,诣登闻上诉,乃特降是诏。

  癸巳,三司请于畿县和市刍藁,诏中等已下户免之。

  甲午,高阳关言副都部署、英州防御使杨延昭卒。延昭即延朗也,智勇善战,所得俸赐,悉以犒军,未尝问家事。性质素,出入骑从如小校,号令严明,与士卒同甘苦,寒不冒絮,暑不执盖。遇敌必身先行阵,克捷推功于下,人乐为用。在北边二十余年,敌惮之,目曰杨六郎。讣闻,上嗟悼,遣中使护丧而归,河朔之人多望柩而泣。官其三子,其常从门客亦试艺甄叙。然延昭不达吏事,军中牒诉,常遣小校周正治之,颇为正所罔,因缘为奸。上知之,斥正还营,而戒延昭焉。

  丙申,赐戎泸州巡检军士、白坠子弟缗钱。

  先是,鼎州判官孙韪坐赃,转运使牒郓州追其妻证验,三子皆幼,上悯之。己亥,诏诸州勘劾公事,干连女口当为证左者,千里外勿追摄,牒所在区断。

  庚子,赐辅臣新印孟子。

  辛丑,上御崇政殿,亲决系囚,多所原减,以车驾将行故也。

  壬寅,车驾奉天书发京师,禁天下屠宰十日。

  丙午,至奉元宫,斋于迎禧殿。判亳州丁谓献白鹿一,灵芝九万五千本。

  丁未,令奉祀经度制置副使陈彭年诣宫殿大醮。

  戊申,奉圣号册宝,于庭拜授。摄太尉王旦,持节载以玉辂,诣宫奉上,摄中书令丁谓读讫,置玉匮中。

  己酉,三鼓,具法驾赴宫,时密雪骤霁,自奉元至太清十余里,夹道设笼灯燎台,左右执炬间之,焜煌如昼。五鼓,上奉玉币酌献,读册文,命太尉封石匮。又遣官分献本宫之元中法师、三师、真武、张天师,本殿之文子通元真人、列子冲虚至德真人、庚桑子洞灵真人、庄子南华真人、唐明皇文宗,并如从祀例。又遣宰相等荐献真源观之三清灵宝天尊,先天观之元始天尊、元母经师,广灵宫之先天太皇,洞霄宫之先天太后、龙女。币色,三清灵宝、元始用碧,太皇用苍,元母用白,皆如大祀礼,余同从祀。上又诣先天观、洞霄广灵宫行香,复至太清宫、真源观周览,还奉元宫。

  肆赦,亳州及车驾所经,流以下罪并释之,死罪奏裁;给复一年半,永减岁赋十之二。升亳州为集庆军,改真源县曰卫真县,给复二年,奉元宫曰明道宫。赐道士女官紫服、师名,披度者八十人。

  诏三宫正殿,民庶不得辄升,官吏非朝修止拜庭中。上作朝谒颂,先天太皇、老君像、真武赞;命中书侍郎、兼刑部尚书、平章事向敏中撰亲祠颂,并刻于石。

  司天言含誉星见,帝作歌,赐近臣属和。

  庚戌,发卫真县,次亳州,谒圣祖殿,御奉元均庆楼,赐酺三日。

  壬子,以顺祖惠元皇帝忌,罢赐酺。

  诏缘路置顿侵占民田者,并据顷亩之数,给复二年,其须永占者,优给其直。

  给亳州公用钱岁七十万,酒月十斛。

  甲寅,发亳州。

  乙卯,次应天府。天书升辇,有云五色如花木,又黄云如人连袂翊辂而行。占云:“春云如花木者,木旺与德相生;如人连袂色黄者,子孙分土延祚之兆也。”扶持使赵安仁请播为乐章以备酌献,从之。

  丙辰,升应天府为南京,正殿牓以归德,仍赦境内及东畿车驾所过县流以下罪。追赠太祖幕府元勋僚旧,及录常参官逮事者并进秩,欲授子孙者亦听。除民乾食盐钱。御重熙颁庆楼观酺,凡三日。改圣祖殿为鸿庆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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