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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熙元年二月


  二月壬午朔,上御崇政殿,亲阅诸军将校,自都指挥使已下至百夫长,皆按名籍参考劳绩而升黜之,凡踰月而毕。自是,率循其制。谓近臣曰:“朕选擢将校,先取其循谨能御下者,武勇次之。若不自谨饬,则士卒不畏服,虽有一夫之勇,亦何用耶?”又曰:“兵虽众,苟不简择,与无兵同。先帝训练之方,咸尽其要。朕因讲习,渐至精锐,倘统帅得人,何敌不克,止患将才难得耳。”旧制,诸军辞见或行间骁果出众者,令将校互相保任。散员左班都头魏能戍边,不为众所保,上曰:“此人才勇,朕可自保之。”由是稍加进用。能,郓州人也。

  以右补阙乔维岳为淮南转运使。先是,淮河西流三十里曰山阳湾,水势湍悍,运舟所过,多罹覆溺。维岳规度开故沙湖,自末口至淮阴磨般口,凡四十里。又建安北至淮澨,总五堰,运舟十纲上下,其重载者,皆卸粮而过,舟坏粮失,率常有之,纲卒傍缘为奸,多所侵盗。维岳乃命创二斗门于西河第三堰,二门相踰五十步,覆以夏屋,设悬门蓄水,俟故沙湖平,乃泄之。建横桥于岸,筑土累石,以固其趾。自是,尽革其弊,而运舟往来无滞矣。

  尝按部至泗州,虑狱,法掾误断囚至死,维岳诘之,法掾俯伏且泣曰:“有母八十余,今获罪,则母不能活矣。”维岳闵之,因谓曰:“他日朝制按问,第云转运使令处兹罪。”法掾如其言,获免,维岳坐赎金百二十斤,罢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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