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书 > 续资治通鉴 | 上页 下页
咸淳九年


  咸淳九年元至元十年

  春,正月,戊午,元宿州万户额森布哈请筑堡牛头山,扼两淮粮运,不允。额森布哈因上言:“前宋人城五河,统军司臣皆当得罪。今不筑,恐为宋人所先。”元主曰:“汝言虽是,若坐视宋人戍之,罪亦不免也。”

  乙丑,樊城破。

  樊被围四年,京湖都统制范天顺及部将牛富力战不为衄。富数射书襄阳城中,期吕文焕相与固守为唇齿。未几,阿尔哈雅以回回新炮进攻,张弘范为流矢中其肘,束创见阿珠曰:“襄在汉水南,樊在其北,我陆攻樊,则襄出舟师来救,终不可取。若截水道,断救兵,水陆夹攻,则樊破而襄亦下矣。”阿珠从之。

  初,襄、樊两城,汉水出其间,文焕植大木水中,锁以铁縆,上造浮桥,以通援兵,樊亦恃比为固。元水军总管张禧曰:“断锁毁木,樊城必下。”阿珠以机锯断木,以斧断縆,燔其桥,襄兵不能援,乃以兵截汉,而出锐师薄樊城,城遂破。天顺仰天叹曰:“生为宋臣,死为宋鬼!”即所守地缢死。富率死士百人巷战,元兵死伤者不可计。渴饮血水,转战而进,遇民居烧绝街道,富身被重伤,以头触柱,赴火死。裨将王福见之,叹曰:“将军死于国事,吾岂宜独生!”亦赴火死。天顺,文虎之侄;富,霍丘人也。

  二月,甲申,诏为郢州统制张顺立庙荆湖,赐额曰忠显,官其二子。

  庚戌,京西安抚副使吕文焕以襄阳叛降元。

  襄阳久困,援绝,撤屋为薪,缉关、会为衣。文焕每一巡城,南望恸哭而后下,告急于朝。贾似道累上书请行边,而阴使台谏上章留己。樊城既破,复申请之,事下公卿杂议。监察御史陈坚等以为师臣出,顾襄未必能及淮,顾淮未必能及襄,不若居中以运天下;帝从之。

  未几,阿尔哈雅率总帅索多等移破樊攻具以向襄阳,一炮中其谯楼,声如震雷,城中汹汹,诸将多逾城降者。初,刘整常跃马独前,与文焕语,为文焕伏弩所中,幸甲坚不入,至是欲立碎其城,执文焕以快意,阿尔哈雅不可。乃身至城下,宣元主所降招谕文焕诏曰:“尔等拒守孤城,于今五年,宣力于主,固其宜也。然势穷援绝,如数万生灵何!若能纳款,悉赦勿治,且加迁擢。”文焕狐疑未决,因折矢与之誓。文焕乃出降,先纳筦钥,次献城池,且陈攻郢之策,请己为先锋。

  阿珠入襄阳,阿尔哈雅遂偕文焕入朝,元主以文焕为襄阳大都督。

  事闻,似道言于帝曰:“臣始屡请行边,陛下不之许。向使早听臣出,当不至此。”文焕兄文福知庐州,文德子师夔知静江府,俱上表待罪。似道庇之,诏皆不问。

  工部侍郎高斯得疏论边事,帝善而不能行。斯得旋出知建宁府。

  三月,庚申,四川制置司言:“刘整故吏罗鉴自北还,上整书稿一帙,内有取江南二策:其一言先取全蜀,蜀平,江南可定。其二言清口、桃源,河、淮要冲,宜先城其地,屯山东军以图进取。”帝亟诏淮东制置司往清口,择利地筑城备之。

  辛未,元刘整请教练水军五穴万及于兴元、金、洋州、汴梁等处造船二千艘,从之。

  癸酉,元以前中书左丞相耶律铸平章军国重事,中书左丞张惠为中书右丞。是日,元主如上都。

  壬午,诏建机速房于中书。时襄城既失,贾似道复上书言:“事势如此,非臣上下驱驰,联络气势,将有大可虑者。”帝曰:“师相岂可一日离左右!”似道乃建机速房,以革枢密院漏泄兵事、稽迟边报之弊。

  太学生郭昌子上守备六策:一曰分游击以屯南岸,二曰重归、峡以扼要冲,三曰备鄂、汉以固上流,四曰调精兵以护汉、江、五曰备下流以绝窥伺,六曰饬隘口以备要害。

  元立皇子燕王珍戩为太子,守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刘秉忠荐中山王恂以辅之,元主以为太子赞善。敕两府大臣:“凡有启禀,必令恂与闻。”恂言:“太子天下本,付托至重,当延名德与之居外。况兼领中书、枢密之政,诏条所当遍览,庶务亦当屡省。”又以辽、金之事近接耳目者,区别善恶上之。太了问恂以心之所守,恂曰:“尝闻许衡言,人心犹印板然。本不差,虽摹千年,板皆不差;本既差矣,摹之于纸,无不差者。”太子曰:“善”!

  夏,四月,诏以范天顺、牛富死节襄、樊,官其二子,赐土田、金帛。

  甲申,以汪立信为京湖制置使兼知江陵。

  辛卯,以赵溍为沿江制置使,兼建康留守。溍多献宝玉于贾似道,故有是命。

  元将相大臣皆以南伐为请,召姚枢、许衡、图克坦公履等问计。公履等曰:“乘破竹之势,席卷三吴,此其时矣。”元主然之,以史天泽、阿珠、阿尔哈雅行荆州等路枢密院事,镇襄阳;哈坦、刘整、达春、董文炳行淮西等路枢密院事,守正阳。天泽等陛辞,诏谕以襄阳之南多有堡寨,可乘机进取。仍以钞五千锭赐将士及赈新附军民。

  五月,壬子朔,元定内外官,复旧制,三岁一迁。

  戊辰,元诏:“天下狱囚,除杀人者待报,其馀一切疏放,限以八月内自至大都,如期而至者皆赦之。”

  庚辰,诏:“诸人上书,请以丞相贾似道督兵者不允,馀付机速房。”

  六月,前四川宣抚司参议官张梦发,上书陈危急三策:曰锁汉江口岸,曰城荆门军当阳界之玉泉山,曰峡州宜都而下,联置堡寨以保聚流民,且守且耕。并图上城筑形势。似道不以上闻,下京湖制司审度可否,事竟不行。

  左藏东库蹇材望,上书言边事大可忧者七,急当为者五,不报。

  己丑,刑部尚书兼给事中陈宜中,言襄、樊之失,皆由范文虎怯懦逃遁,请斩之;贾似道不许,止降一官。监察御史陈文龙,言文虎失襄阳,犹使知安庆府,是当罚而赏也。赵溍乳息小子,何足以当大阃之寄!请皆罢之。似道大怒,黜文龙知抚州,旋又使台官李可劾退之。

  癸卯,京湖制置司汪立信奏:“臣奉命分阃,延见吏民,皆痛哭流涕,言襄、樊之祸,皆由范文虎及俞兴父子。文虎以三衙长,闻难怯战,仅从薄罚;其侄天顺守节不屈,或可少赎其愆。兴奴隶庸材,务复私怨,激判刘整,流毒至今;其子大忠,挟多资为父行贿,且自希进,今虽寸斩,未足以快天下之忿。请置之重典,则人心兴起,事功可图。”诏除大忠名,循州羁管。

  时国势危甚,太府寺丞陈仲微上封事,其略曰:“襄阳之陷,其罪不专在于庸阃、疲将、孩兵也,君相当分受其责,以谢先皇帝在天之灵。天子若曰罪在朕躬,大臣宜言咎在臣等,宣布十年养安之住缪,深惩六年玩敌之昨非。救过未形,固已无及;追悔既往,尚愈于迷。或谓覆护之意多,克责之辞少;或谓陛下乏哭师之誓,师相饰分过之言,甚非所以慰恤死义,祈天悔祸之道也。今代言乏知之士,翘馆鲜有识之人,吮脂茹柔,积习成痼,君道相业,两有所亏。顾此何时,而在廷无谋国之臣,在边无折冲之帅!监之先朝宣和未乱之前,靖康既败之后,凡前日之日近冕旒,朱轮华毂,俯首吐心,奴颜婢膝,即今日奏贼称臣之人也;强力敏事,捷疾快意,即今日叛君卖国之人也。为国者亦何便于若人哉!迷国者进慆忧之欺以逢其君,误国者护耻败之局而莫能议,当国者昧安危之机而莫之悔。臣常思之,今之所少,不止于兵,阃外之事,将军制之,而一级半阶,率从中出,斗粟尺布,退有后忧,平素无权,缓急有责。或请建督,或请行边,或请筑城,创闻骇听,因诸阃有辞于缓急之时,故庙堂不得不掩恶于败阙之后。有谋莫展,有败无诛,上下包羞,噤无敢议。是以下至器仗、甲马,衰飒庞凉,不足以肃军容;壁垒、堡栅,折樊驾漏,不足以当冲突之骑。号为帅阃,名存实亡也。城而无兵,以城与敌;兵不知战,以将与敌;斗不知兵,以国与敌;光景蹙近目睫矣!惟君相幡然改悟,天下事尚可为也。”似道大怒,黜仲微江东提点刑狱。

  元以刘整、阿尔哈雅不相能,分军为二,各统之。

  元高丽经略实都等以兵入耽罗,抚定其地。诏以迪里巴为耽罗国招讨使,尹邦宝副之。

  初,元赵良弼使至日本,其太宰府官来索国书,良弼曰:“必见汝国王,始授之。”越数日,复来求书,且以兵胁良弼,良弼终不与。后又声言:“大将军以兵十万来求书。”良弼曰:“不见汝国王,宁持我首去,不可得也!”日本知不可屈,乃遣人送良弼至对马岛。及是始还,具以日本君臣、爵号、州郡名数、风俗土宜来上。元主曰:“卿可谓不辱君命矣!”

  闰月,丙申,前临安府司法梁炎午陈攻守之要五事,不报。

  辛未,无敕翰林院纂修国史,采录累朝事实,以备编集。

  元阿哈玛特等屡毁汉法,国学诸生廪食或不继。秋,七月,许衡请还怀孟,元主以问翰林学士王磐,磐对曰:“衡教人有法,诸生行可从政,此国之大体,宜勿听其去。”元主又命诸老臣议其去留,窦默为衡恳请,乃听衡还。刘秉忠、姚枢及磐、默等,复请以赞善王恂主国学,衡弟子耶律有尚、苏郁、白栋为助教,庶几衡之规模不致废坠;从之。

  元人城马鬃山,戊戌,知合州张珏击走之。

  初,蒙古兵入蜀,珏副王坚协力战守;坚还,以珏代之。自开庆受兵,民凋敝甚。珏外以兵护耕,内教民垦田积粟;再期,公私兼足。刘整既叛,献计欲自青居进筑马鬃、虎项二山,扼三江口以图合州,遣统军哈喇帅兵筑之。珏闻哈剌至,乃张疑兵于嘉渠口,潜师渡平阳滩,火其资粮器械,越寨七十里,焚船场,由是马鬃城筑卒不就。珏善用兵,出奇设伏,算无遗策。其治合州,士卒必练,器械必精,御部曲有法,虽奴隶,有功必优赏之;有过,虽至亲必罚,故人人用命。

  元主以天下狱囚滋多,敕诸路自死罪以下纵遣归家,期仲秋悉来京师听决。囚如期至,元主恻然。八月,庚戌,诏并赦之。既而命词臣作诏戒谕天下,皆不称旨,王磐独以纵囚之意命词,元主喜曰:“此朕所欲言而不能者,卿乃为朕言之。”赐酒嘉奖。

  九月,辛巳,以章鉴签书枢密院事,吏部尚书陈宜中同签书枢密院事。

  冬,十月,元初建正殿、寝殿、香阁、周庑两翼室。

  元西蜀都元帅伊苏岱尔与皇子西平王鄂罗齐合兵攻建都蛮,擒酋长下济等四人,获其民六百,建都乃降。

  十一月,壬午,封皇子㬎为嘉国公。

  以李庭芝为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夏贵为淮西制置使兼知庐州,陈奕为沿江制置使兼知黄州。庭芝请分所部两淮为二司,故以淮西付贵。奕以兄事贾似道玉工陈振成以求进,自小官历显要,遂掌禁兵,擢分阃。

  起前直学士院文天祥为湖南提刑。天祥因见故相江万里,万里素奇天祥志节,语及国事,愀然曰:“吾老矣,观天时人事,必当有变。世道之责,其在君乎!君其勉之!”

  元大司农司言:“中书移文,以畿内秋禾始收,请禁农民覆耕,恐防刍牧。”元主以农事系民生命,诏勿禁。

  是岁,元诸路大水、蝗,赈米凡五十四万馀石。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