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书 > 续资治通鉴 | 上页 下页
咸淳四年


  咸淳四年蒙古至元五年

  春,正月,癸已,故守合州王坚,赐庙额曰报忠。

  庚子,蒙古建城隍庙于上都。

  乙巳,枢密使留梦炎罢,知潭州。

  庚戌,诏曰:“迩年近臣无谓,辄引去以为高,勉留再三,弗近益远,往往相尚,不知其非义也。亦有一二大臣尝勇去以为重望,相踵至今。孟子与齐王不遇故去,是未尝有君臣之情也,然犹三宿出昼,庶几改之。儒者家法,无亦取此乎?朕于诸贤,允谓无负,其弗高尚,使人疑于负朕。”

  闰月,戊午,蒙古令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登州栖霞县,每户输金岁四钱。

  三月,丙寅,蒙古禁民间兵器,犯者验多寡定罪。

  丁丑,蒙古罢诸路女真、契丹、汉人为达噜噶齐者,回回、辉和尔、奈曼、唐古特人仍旧。

  夏,四月,庚寅,乾会节,帝御紫宸殿受贺。谢方叔以尝为东宫官,自豫章以一琴、一鹤、金丹一炉献帝。贾似道疑其观望再相,讽谏官赵顺孙,论其不当诱人主为声色之好。帝曰:“谢方叔托名进香,擅进金器,且以先帝手泽,每系之跋,率多包藏,至以先帝行事为己功,殊失大臣体,宜贬一秩。”于是卢钺等相继论列方叔昨蜀、广败事,误国殄民,今又违制擅制,削一秩罚轻。诏削四秩,夺观文殿大学士、惠国公,罢宰臣恩数,仍追《宝奎录》并系跋真本来上。欲谪之远郡,吕文德请以己官赎方叔罪,乃止夺官祠。

  丙申,右正言黄镛言:“今守边急务,非兵农合一不可。一曰:“屯田,二曰民兵。川蜀屯田为先,民兵次之。淮、襄民兵为先,屯田次之。此足食足兵良策也。”不报。

  五月,癸亥,蒙古都元帅伯嘉努,破嘉定之五花、石城、白马三寨。

  壬申,赐礼部进士陈文龙以下六百六十四人及第、出身。

  丙子,贾似道称疾求去,帝泣涕留之,不从。令六日一朝,一月两赴经筵。

  六月,辛巳,诏:“罢渐西诸州公田庄,官募民自耕,输租减什三,毋私相易田,违者以盗卖官田论。”

  诏免诸州守臣上殿奏事。叶梦鼎言:“祖宗谨看牧守之寄,将赴官,必令奏事,盖欲察其人品,及面谕以廉律己,爱育百姓。其至郡,延见吏民,具宣上意,庶几求无负临遣之意。今不远数千里而来,咫尺天颜而不得见,甚非立法本意。”又请容受直言,不报。梦鼎乞归田里,慰留之,寻加少保。

  蒙古济南人王保和,妖言惑众,事觉,逮捕百馀人。丞相安图以张文谦之言入奏曰:“愚民无知,为所诳诱,诛其首恶足矣。”蒙古主即命文谦往决其狱,惟三人弃市,馀皆释之。

  甲申,蒙古阿珠言:“所领者蒙古军,若遇山水、寨栅,非汉军不可。宜令史枢率汉军协力进征。”从之。

  巳酉,蒙古封诸王实纳埒为河平王。

  蒙古蔡国公张柔卒,赠太师,谥武康。

  秋,七月,癸丑,蒙古置御史台,以右丞相塔齐尔为御史大夫,谕之曰:“台臣职在直言,朕或有未当,其极言无隐。毋惮它人,朕当尔主。”以翰林直学士真定高鸣为侍御史,风纪条章,多鸣所裁定。

  高丽国王禃遣其臣崔东秀诣蒙古,言备兵一万,造船千只,诏遣都统领托济尔往阅之,就相视黑山、日本道路,乃命耽罗别造船百艘以俟调用。

  八月,乙酉,蒙古程思彬以投匿名书言斥乘舆,伏诛。

  蒙古以刘整为都元帅,与阿珠同议事。九月,整至军中,与阿珠计曰:“我精后突骑,所当者破,惟水战不如宋耳。夺彼所长,造战舰,习水兵,则事济矣。”初,阿珠过襄阳,驻马虎头山,宿汉东白河口,曰:“若筑垒于此,襄阳粮道可断也。”至是整亦议筑白河口及鹿门山,遣使以闻,许之。于是遂城其地。

  吕文焕大惧,遣人以蜡书告吕文德。文德怒,且詈曰:“汝妄言邀功。设有之,亦假城耳。襄、樊城池坚深,兵储支十年,令吕六坚守。果整妄作,春水下,吾往取之,比至恐遁去耳。”识者窃笑之。

  阿珠继又筑台汉水中,与夹江堡相应。自是南军援襄者皆下能进。

  丁巳,蒙古建尧庙及后土太宁宫。

  己丑,蒙古主归自上都。命赫迪、殷弘赍国书复使日本,仍诏高丽遣人导送,期于必达,毋致如前稽阻。是日,复以史天泽为枢密副使。

  蒙古征南之师道寿张,卒有撤民席,投其赤子于地以死,诉于东平守臣崔斌。斌驰谓主将曰:“未至敌境而先杀吾民,国有常刑,汝亦当坐!”于是下其卒于狱,自是莫敢犯。东平岁祲,征赋如常,斌驰奏,以免复请于朝,得楮币千馀缗以赈民饥。

  冬,十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皇子宪生。

  参知政事常挺罢,寻卒。

  蒙古以中书、枢密事多壅滞,言者请置督事官各二人。离鸣上言曰:“官得人,自无滞政。臣职在奉宪,愿举察之,毋为员外置人也。”己卯,诏:“中书省、枢密院,凡有事民御史台同奏。”

  蒙古立河南等路行中书省,以参知政事阿哩行中书省事。庚辰,以御史中丞阿哩为参知政事。

  庚寅,蒙古命从臣录《毛诗》、《论语》、《孟子》。

  乙未,蒙古享于太庙。

  蒙古中书省言前朝必有《起居注》,故善政嘉谟,不致遣失;诏即以和尔果斯、通呼喇充翰林待制兼起居注。

  戊戌,蒙古宫城成。刘秉忠辞领中书省事,许之,为太保如故。

  己亥,诏:“四川州县盐酒课再免征三年。”

  十一月,癸丑,枢密院言:“南平镇抚使韩宣,筑城于渝、嘉、开、达、常、武诸州县,峡州至江陵,水陆有备。宣尽瘁以死,宜视殁于王事加恩。”诏任其子承节郎。

  戊午,皇子锽生。

  庚申,襄阳军攻沿山诸寨,为阿珠所败,被杀甚众。

  丙寅,福建安抚使汤汉再辞免,乞祠禄,诏别授职。

  辛未,以文武官在选,困于部吏,隆寒旅琐可闵,命吏部长、贰、郎官日趣铨注,小有未备,特与放行,违者有刑。自是隆寒盛暑,申严戒饬。

  壬申,行义役法。

  癸酉,蒙古御史台言:“立台数月,发摘甚多,追理侵欺粮粟近二万石,钱物称是。”诏褒谕之。

  蒙古朝仪未立,凡遇称贺,臣庶杂至帐殿前。执法者患其喧扰,不能禁。太常少卿王磐上疏曰:“按旧制,天子宫门不应入而入者,谓入阑入;阑入之罪,由第一门至第三门轻重有差。宜令宣徽院籍两省而下百官姓名,各依班序,听通事舍人传呼赞引,然后进。其越次者,殿中司纠察定罚。不应入而入者,准阑入罪。庶朝廷之礼渐可整肃。”于是议定朝仪。

  十二月,戊寅,蒙古以中都、南京、北京州郡大水,免田科。

  丙戌,签书枢密院事包恢罢。

  辛卯,以夏贵为沿江制置使兼知黄州。

  戊戌,以汪立信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