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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十四年


  淳熙十四年金大定二十七年

  春,正月,丙午,真州运司乞展限收换铜钱,帝曰:“久相玩习,不成号令矣。”王淮等请令漕司措置,帝曰:“频降指挥,人亦不信。今且教措置,以观其后。”帝又曰:“贤者不待赏罚而自勤勉;至于中人,无赏罚不得。天下大抵皆中人耳。”

  已酉,金以襄城令东平赵沨为应奉翰林文字。

  沨入谢,金主谓宰臣曰:“此党怀英所荐耶?”对曰:“谏议黄久约亦尝荐之。”金主曰:“学士院比旧殊无人材,何也?”右丞张汝霖曰:“人材须作养;若令久任练习,自可得人。”

  庚戌,金主如长春宫、春水。

  二月,乙亥,金主还都。

  乙卯,金改闵宗庙号曰熙宗。

  庚辰,知福州贾选言:“福州濒海诸寨,皆系海道要害,今巡检乃有以荫官及杂流出身,或素不知兵,或年已垂老,缓急不可倚仗。请今后应沿海巡检,须武举或军功出身,年未五十,谙晓兵机行陈之人,方许注差。勘会先曾经海道捕贼立功诸会船水人,次注武举出身人;如无,即依见行法差注,止不注流外出身之人。”从之。

  癸未,金以曲阳县置钱监,赐名利通。

  丁亥,以枢密使周必大为右丞相。

  时封事多言大臣异同,必大曰:“各尽所见,归于一是,岂可尚同!陛下复祖宗旧制,命三省覆奏则后行,正欲相维,非止奉行文字也。”

  金御史台言:“自来尚河京府州县官,有坐视管内河防缺坏,略不介意者。请令沿河京府州县长贰官,皆于名衔加管句河防事。如规措有方,能御大患,或守护不谨,以致疏虞,随时闻奏,议赏罚。”金主从之。仍命每岁将泛之时,令工部官一员沿河检视,沿河府州之长贰皆提举河防事,县令、佐皆管句河防事。

  戊子,以施师点知枢密院事。

  丙申,金命;“罪人在禁,许亲属入视。”

  三月,辛亥,金皇太孙受册,赦。

  乙卯,金尚书省言:“孟家山金口闸,下视都城百四十馀尺,恐暴水为害,请闭之。”诏可。

  庚申,陈居仁言:“祖宗加意斯民,见于役法,尤为详备。其后臣僚州郡申明冲改,浸失法意。请下敕令所,取祖宗免役旧法,并于户部取括绍兴十八年以后续指挥,本所官精加考核,其有与旧法抵牾,即行删去,修为一书,名曰《役法撮要》,候成,镂板颁天下。”从之。

  夏,四月,壬午,赵伯韺请添差军中属官差遣,帝曰:“军中岂可添差,虚请给占!当时不合开端,遂使源源陈乞不已。除见任添差人许满今任,日后更不差人。”

  丙戌,金以刑部尚书崇浩为参知政事。

  戊子,赐礼部进士王容等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翰林学士洪迈言:“《贡举令》赋限三百六十字,论限三百字。今经义、论策一道有至三千字,赋一篇几六百言。寸晷之下,唯务贪多,累牍连篇,何由精妙!宜俾各遵体格,以返浑淳。”

  丙申,金主如金莲川。

  辛丑,金中都地震。

  五月,庚午,金主以所进御膳味不调适,使人问之。尚食局直长言:“臣闻老母病剧,私心愦乱,以此有失尝视。”金主嘉其孝,即令还家侍疾。

  六月,戊寅,以久旱,颁画龙祈雨法。

  金免中都、河北等路被河决水灾军民租税。

  甲申,驾诣太子宫祈雨,次诣明庆寺。

  丁亥,观文殿大学士、特进梁克家卒,谥文靖。

  庚寅,临安火。

  癸巳,王淮等以旱求罢。不许。

  诏修炎帝陵,陵在衡州茶陵县,从衡州之请也。

  己亥,省释两浙路罪囚。

  秋,七月,丙午,太白经天。

  诏曰:“政事不修,旱为虐,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疏陈阙失及当今急务,毋有所隐。”己酉,诏监司条上州县弊事、民间疾苦。辛亥,避殿,减膳,彻乐。

  壬子,金主秋猎。

  癸丑,命检正都司看议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闻。

  诏权减秀州经总制籴本钱半年。

  何澹言省吏改易都司签拟文字,帝谓帝臣曰:“卿等可自以意问之,前后改易者何事?亦欲官吏各有所警。”

  丙辰,命临安府捕蝗,募民输米赈济,除绍兴新产下户今年和市布帛二万八千匹。

  辛酉,以江西、湖南饥,给度牒,籴米备赈。

  戊辰,雨。命给、舍看详监司具到州县弊事。

  八月,辛未,赐度牒百道,米四万馀石,备赈绍兴府饥。

  王淮言:“石万等所造历,与《淳熙戊申历》差两朔。又,《淳熙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历法有差。”帝曰:“朔岂可差!朔差,则所失多矣。可令礼部、太常寺、秘书省参定以闻。”

  癸未,以留正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

  丙戌,金主次双山;九月,己亥朔,还都。

  己酉,金主谓宰臣曰:“朕今岁春水所过州县,其小官多干事,盖朕尝有赏擢,故皆勉力。以此见专任责罚,不如用赏之有激劝也。”

  乙丑,罢增收水渠民田租。

  冬,十月,辛未,以太上皇不豫,帝罢朝,视疾,赦。

  乙亥,太上皇崩于德寿殿,遗诰太上皇后改称皇太后。帝号痛躃踊,谓王淮等曰:“晋孝武、魏孝文实行三年丧服,何妨听政!司马光《通鉴》所载甚详。”淮对曰:“晋武虽有此意,后来在宫中止用深衣练冠。”帝曰:“当时群臣不能顺其美,光所以议之。自我作古,何害!”

  丙子,以韦璞等为金告哀使。

  庚辰,金祫享于太庙。

  辛巳,诏曰:“大行太上皇帝奄弃至养,朕当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有司讨论仪制以闻。”

  尤袤据典礼,定大行太上皇庙号高宗,翰林学士洪迈独请号世祖。袤率礼官颜师鲁等奏曰:“宗庙之制,祖有功,宗有德。艺祖规创大业,为宋太祖;太宗混一区夏,为宋太宗。自真宗至钦宗,圣圣相传,庙制一定,万世不易。在礼,子为父屈,示有尊也。太上亲为徽宗子,子为祖,父为宗,失昭穆之序。议者不过以汉光武为比。光武以长沙王后,布衣崛起,不与哀、平相继,其称无嫌。太上中兴,虽同光武,然实继徽宗正统;以子继父,非光武比。将来祔庙在徽宗下而称祖,恐在天之灵有所不安。”诏群臣集议,袤上议如初,迈论遂屈,诏从其议。

  乙酉,群臣五上表,请帝还内听政。丙戌,诏:“俟过小祥,勉从所请。”

  戊子,帝衰捴,御素辇还内。以颜师鲁充金国遗留国信使。

  庚寅,金主谓宰臣曰:“朕观唐史,惟魏征善谏,所言皆国家大事,且得谏臣之体。近时台谏,唯指摘一二细碎事,姑以塞责,未尝有及国家大利害者。岂知而不言欤,无乃不知也?”

  十一月,己亥,太上皇大祥,帝始以白布巾袍视事于延和殿,朔望诣德寿宫,则衰捴而杖。因诏皇太子惇参决庶务,侍读杨万里上书太子曰:“民无二王,国无二君,今陛下在上,又置参决,是国有二君也。自古未有国贰而不危者。盖国有贰,则天下向背之心生;向背之心生,则彼此之党立;彼此之党立,则谗间之言启;谗间之言启,则父子之隙开。开者不可复合,隙者不可复全。昔赵武灵王命其子何听朝而从旁观之,魏太武命其晃监国而自将于外,间隙一开,四父子皆及于祸。唐太宗使太子承乾监国,旋以罪废。国朝天禧亦尝行之,若非寇准、王曾,几生大变。盖君父在上而太子监国,此古人不幸之事,非令典也。一履危机,悔将何及!”太子览之悚然。庚子,三辞参决,不许。

  辛丑,帝诣德寿宫禫祭,百官释服。甲辰,群臣三上表,请御殿听政。诏:“俟过祔庙。”

  甲寅,金诏:“河水泛滥,农夫被灾者与免差税一年。卫、怀、孟、郑四州塞河劳役,并免今年差税。”

  十二月,庚午,大理寺奏狱空。

  乙酉,制司言:“夔路大宁监四分盐,递年科在恭、涪等八州,委实扰民,请据运司措置,止就夔州以时变卖,诚为利便。”从之。

  戊子,金禁女真人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

  金主在位久,熟悉天下事,思得贤才与图致治,而大臣皆依违苟且,无所建达。一日,谓宰臣曰:“古来宰相率不过三五年而退,罕有三二十年者。卿等将不举人,甚非朕意。”它日,又谓宰臣:“卿等老矣,殊无可以自代者乎?必待朕知而后进乎?”平章政事襄、右丞张汝霖对曰:“臣等苟有所知,岂敢不言,但无人耳!”金主曰:“《春秋》诸国分裂,土地褊小,皆称有贤,卿等不举而已!今朕自勉,庶几致治。至它日子孙,谁与共治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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