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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九年


  淳熙九年金大定二十二年

  春,正月,丁丑,命两淮戍兵岁一更。

  癸未,枢密都承旨王忭,予在外宫观。

  忭久为帝所亲信,吏部侍郎无汝愚亟攻之,帝亦悟其奸,出之于外。因罢诸军承奉枢密院文书关录两省旧法,以文臣为都承旨。自是忭不复召。

  戊子,籴广南米赴行在。

  庚寅,诏:“江、浙、两淮旱伤州县,贷民稻种,计度不足者,贷以桩积钱。”

  内出正月所种春麦,并秀实坚好,与八九月所种无异。诏降付两浙、淮南、江东、西漕臣,劝民布种。

  二月,庚戌,遣使访问二广盐法利害。

  三月,丁丑,金主申敕西北路招讨司,勒明安、穆昆官督部人习武备。

  甲申,金主谕户部:“今岁行幸山后所须,并不得取之民间,即所用人夫,并以官钱和雇。违者,杖八十,罢职。”

  戊子,臣僚言:“监司、帅臣臧否所部,深得考功课吏之法。然郡守更易,则人有幸、不幸;监司、帅臣好恶不一,则言有当、不当。有已去而不及臧否进,有近到而已遇臧否者,此人有幸、不幸也;或取其办事而不言其害民,或喜其弥缝而不言其疏谬,或畏其强有力而不议,或以其疏远无援而见斥,此言有当、不当也。且就一路言之,则其数宽;就数人而言之,则其数窄;计一岁而论之,则其能否为已见;计数月而论之,则其能否未可知;而遽臧否焉,此人所以幸、不幸,言所以当、不当也。请诏诸路监司、帅臣。自今臧否所部,必须总计一岁人数,不问已去、见在,就其中区别之。或臧者朝廷已加擢用,亦须用臧之次者;或否者朝廷已行罢黜,亦须具否之次者。其或臧否不当,必令具析以闻。”诏:“除初到任人外,馀从之。”

  癸巳,金颁重修制条。以吏部尚书张汝霖为御史大夫。

  甲午,罢诸路寄招军兵三年,就拣军子弟补其阙。

  是春,召对杨甲,寻除太学录。甲献书万言,大略谓:“人主之职,不过听言、用人,分别邪正。而近岁以来,权幸用事,其门如市,内批一出,疑谤纷然,谓陛下以左右近习为心腹而不专任大臣,以巡逻伺察为耳目而不明用台谏。今中外文武,半为权门私人,亲交私党,分布要近,良臣吞声,义士丧气。至于民兵之害,两淮百姓,如被兵火;西南诸戎,乘间出没。而马政日急,高直厚币以骄戎心,臣恐陛下今日所少者,非特马而已。又,有司理财,一切用衰陋褊隘之策,至于卖楼店,沽学田,鬻官地,而所主在献羡馀,此风日炽,恐陛下赤子无宁岁矣。”

  赈忠、万、恭、涪四州及镇江府,复遣使淮南、江、浙赈济。

  夏,四月,甲辰,诏:“自今盗发,所在守帅、监司议罚;平定,有劳者议赏。”

  乙卯,诸路提刑文武臣通置一员。

  癸亥,帝览陆贽《奏议》,谕讲读官曰:“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卿等言之,无有所隐。”

  甲子,金主如金莲川。

  五月,丙子,谕宰相王淮等曰:“朕惟监司、郡守,民之休戚系焉,察其人而任之,宰相之职也。苟选授之际,惟计履历之浅深,不问人材之贤否,则政治之阙,孰甚于斯!今后二三大臣,宜体国爱民,精加考选,既按以资格,又考其才行,合是二者,始可进拟,夫然后事得其宜,用无不当。故传曰:‘为政在人。’卿等其慎之毋忽!”

  六月,壬寅,诏:“侍从、台谏各举操修端亮、风力强明、可任监司者一二人。”

  甲寅,以汀、漳二州民为沈师所蹂践,除其赋。

  丁巳,同知枢密院事谢廓然致仕,以周必大知枢密院事。

  金右丞相致仕石琚薨,谥文宪。琚最为金主所知。故事,内宴惟亲王、公主、驸马得与;一日,特召琚入,诸王以下窃语,心易之。金主觉之,即语之曰:“使我父子家人辈得安然无事而有今日之乐者,此人力也。”乃备举近事数十,显著为时所知者以晓之;皆俯伏谢罪。金主尝欲立元妃为后,以问琚,琚屏左右曰:“元妃之立,本无异词,如东宫何?”金主愕然曰:“何谓也?”琚曰:“元妃自有子。元妃立,东宫摇矣。”金主悟而止,其善启沃类此。

  戊午,谢廓然卒。未几,龚茂良家投匦讼冤,帝曰:“茂良本无罪。”遂复资政殿学士,谥庄敏。

  庚申,临安蝗。诏守臣亟加焚瘗。

  甲子,太白经天。

  提举浙东常平朱熹以前后奏请多见抑,幸而从者,率稽缓后时,又以旱蝗相仍为忧,疏言:“为今之计,独有断自圣心,沛然发号,责躬求言,然后君臣相戒,痛自省改。其次惟有尽出内库之钱,以供大礼之费,为收籴之本,诏户部无得催理旧欠,诸路漕政遵依条限检放租税,诏宰臣沙汰被灾路分州军监司、守臣之无状者,遴选贤能,责以荒政,庶足以下结人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不然,臣恐所忧者不止于饿殍而在于盗贼,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国家也。”

  秋,七月,甲戌,以常平、义仓及桩官米四十万石付诸司预备赈粜。

  辛巳,出南库钱三十万缗付朱熹备赈粮。

  金宰臣奏事,金主颇有疾,宰臣请退,金主曰:“岂以朕之微爽于和而倦临朝之大政耶!”使终其奏。

  壬辰,以资政殿学士李彦颍参知政事。彦颍病羸,艰拜起,力辞,帝曰:“老者不以筋骨为礼。孟享礼繁,特免卿。”

  诏:“发所储和粜米百四十万石,补淳熙八年赈济之数,于沿江屯驻诸州桩管。”

  甲午,金主秋猎。

  八月,庚子,侍从、台谏集议,奏曰:“自宰相、执政、侍从、卿监、正郎员分为五等,除致仕遗表已议裁减外,将逐郊荫补恩泽,每等降杀,以两酌中,定为止数;武臣比类施行。宰相十人,开府以上同;执政八人,太尉同;侍从六人,观察使至节度、侍御史同;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四人,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同;带职朝奉郎至朝议大夫三人。职事官寺长贰、监长至左右司谏、开封少尹,厘务及一年,须官至朝奉郎并朝奉郎元带职人,因除在京职事官而寄职者同,武翼大夫至武功大夫同;非侍从官无遗表外,见行条格致仕、遗表,通减三分之一,馀分不减。”绍兴初,中书舍人赵思诚上任子限员之议,诏从官集议。至是始用廷臣集议行之。

  淮东、浙西蝗。壬子,定诸州捕蝗赏罚。

  除朱熹直徵猷阁,以其赈济有劳也。

  戊辰,太白经天。

  九月,庚午,以王淮为左丞相,梁克家为右丞相。

  时成都阙帅,帝问孰可者,淮以留正对。帝曰:“非闽人乎?”淮曰:“立贤无方,汤之执中也。必曰闽有章惇、吕惠卿,不有曾公亮、苏颂、蔡襄乎?必曰江、浙多名臣,不有丁谓、王钦若乎?”帝称善,遂有正。

  丙子,封子彤为安定郡王。

  戊寅,金主还都。

  辛巳,大享于明堂,大赦。召史浩、陈俊卿陪祀,辞不至。

  辛卯,封伯圭为荥阳郡王。

  甲午,淮南运判钱冲之言:“真州之东二十里有陈公塘,周围百里,本司近已兴修塘岸,建置斗门、石挞各一所于东、西湫口二处。请于扬子县知县、县尉衔内带入‘兼主管陈公塘’六字,庶责有所归。”从之。

  乙未,禁蕃舶贩易金银。著为令。

  金榷场副使韩仲英等,以受商赂,纵禁民出界,诛之。

  冬,十月,辛丑,金徙河间宗室于平州。

  庚戌,金祫享于太庙。

  辛亥,塞四川沿边支径。

  甲子,蠲诸路旱伤州军淳熙七年、八年逋赋。

  十一月,戊辰朔,禁臣庶之家妇饰僣拟。

  午,赈夔路饥。

  金皇统逆党先后诛死,惟图克坦贞与大邦基尚在。邦基废不用,贞以世姻藉恩宠,虽夫妇已降削爵号,仍徙为临潢尹。金主虑久远,终不以私恩曲庇,丙子,诏诛贞,其妻永平县主、子慎思并赐死;寻命磔邦基于思陵之侧。于是皇统逆党始尽。

  庚辰,金主冬猎。

  十二月,庚子,金主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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