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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年(3)


  八月,丙戌,初,忠锐第八将徐文既叛去,以所部海舟六十,官军四千三百,泛海至盐城县,遣使臣阚中纳款于伪齐,具言沿海无防御之人,可以径至二浙;且图驻跸所在军马之数,因密州草桥镇巡检包德闻于刘豫,豫大喜。是日,授文防御使、知莱州,以海舰二十益其军,令犯通、泰等州,且至淮南与大军会合。

  戊子,金主以赵炤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命诛炤及其婿刘彦文。初,金人欲令其父子对质,会蔡鞗力辨其诬,乃止。

  己丑,命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赴行在,仍命飞以精卒万人留戍江州。

  壬辰,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王似言:“川、陕诸州应奏狱案,乞用便宜指挥,酌情断下,如张浚例。”许之。

  甲午,帝谓大臣曰:“元祐党人固皆贤,然其中亦有不贤者乎?”吕颐浩等曰:“岂能皆贤!”徐俯曰:“若真元祐党人,岂不贤!但蔡京辈,凡己之所恶,欲终身废之者,必名之元祐之党,是以其中不免有小人。”帝曰:“若黄策之类是也。”俯曰:“黄策乃元符末上书狂直被罪,始,天下皆称之。如策比者,无虑十馀人,策不能固穷守节,陷于非义。其中亦有议论前后反复,奸恶猥琐,窜名其间,如杨畏、朱师服数人耳。”策以直秘阁、通判严州,受赇抵罪,故帝及之。

  故降充宝文阁待制王觌,追复龙图阁学士。

  乙未,诏:“河南镇抚使翟琮,且在襄阳府屯泊,听候朝旨。

  时梁、卫之地,悉沦伪境,琮屯伊阳之凤牛山,为伪齐所逼,孤立不能敌,率部曲突围奔襄阳。京西招讨使李横以闻,故有是命。

  权商虢镇抚使董先,言有官军及老弱七千在襄阳,而李横兵已众,恐不能赡给,乃命先赴行在,先遂以其众依赵鼎于江西。

  戊戌,金主诏曰:“比以军旅未定,尝命帅府自择人授官;今并从朝廷选法。”

  己亥,以信安郡王孟忠厚为礼仪使,奉神御并诣温州。

  甲辰,诏曰:“比者雨旸弗时,几坏苗稼,朕方寅畏怵惕;又复地震,苏、湖益甚,朕其惧焉。盖天降灾,其应必至,皆朕失德,不能奉顺乾坤,协序阴阳之故。咨尔在外大小之臣,有能应变弭灾,辅朕不逮者,极言无隐。”

  时已命诸路宪司起发州郡所负积年禁军阙额钱,是日,帝谕辅臣,恐不便于民,速令除放,遂以手诏付有司,自建炎以来皆蠲之。

  乙巳,诏:“复置史馆,以从官兼修撰,馀兼直馆、检讨,若著作佐郎有阙,依元丰例差郎官兼领。”先是著作官全阙,以都官员外孔端朝权兼著作佐郎,至是吏部讨论而有此命。

  己酉,侍御史辛炳言:“叨缀日参,见宰执有留身奏事者。臣窃谓天下有大利害,政事有大因革,人才之黜陡,赏罚之劝惩,相与敷陈于陛下之前,盖有不容不公者。留身之际,何所不有!恐分朋植党之渐,为害滋大。欲望降旨,自今三省、枢密院朝殿进呈,讫不得留身,违者许御史台弹奏。”

  辛亥,嗣濮王仲湜请诸州宗室,各以行尊者一人检察月俸钱米,许之。渡江后,宗子散居四方,故仲湜以为请。

  是月,韩肖胄等始至云中,见金国都元帅宗翰议事。

  九月,癸丑,秘书少监孙近请命前宰执供具建炎四年二月以前的政记,仍令修注官补建炎以来起居注,命百司日以朝廷所施行事报秘书省、进奏院,月报亦如之。

  初,伪齐侍御史卢载阳上议,陈结南夷扰川、广之策,刘豫遣通判齐州傅维永及募进士宋渊等五十馀人自登州泛海,册交趾郡王李阳焕为广王,且结连诸溪洞酋长,金主遣使毛都鲁等二十馀人偕行。

  丙辰,时行宫外朝止一殿,日见群臣,省政事则谓之后殿,食后引公事则谓之内殿,双日讲读于斯则谓之讲殿。至是梁朽,前荣且坏,命有司缮治之。乃权御射殿,极卑陋,茆屋裁三楹,侍臣行列,巾裹触栋宇。

  戊午,特进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吕颐浩罢,为镇南军节度、开府仪同三司、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颐浩再相凡二年,侍御史辛炳劾其不恭不忠,败坏法度。及颐浩引疾求去,殿中侍御史常同因论其十罪,大略谓:“颐浩循蔡京、王黼故辙,重立茶盐法,专为谋利,一也。不于荆、淮立进取规模,惟务偷安,二也。所引用非贪鄙俗士即其亲旧,三也。民诉讼有再至者辄罪之,四也。赃吏吕应问、韩禧皆满数万,颐浩既受女谒,遂令移狱,欲罪元按官司,五也。台谏论事不合己意,则怒形于色,六也。近两将不协,几至交兵,不能辨曲直以申国威,而姑息之,七也。其心腹最喜者擢置台属,使采台中议论,八也。近者地震,抑而不奏,及降诏求言,又不引去,九也。每会亲党夜饮,男女杂坐,比言者论罢都漕司,遽托病乞出,十也。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纵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张九龄所谓不以赏功者也。”疏入,因改命。

  庚辰,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自江州来朝,赐金带、器甲。飞养子云,年尚少,帝亦以战袍戎器赐之。

  辛酉,川陕宣抚司统领官吴胜,败伪齐兵于黄堆寨。

  初,陕西同统制军马杨政率诸军深入至清水县,命胜与统领官杨从仪、程俊等率忠义人进讨。伪泾原第八将严千,以甲军千人,骑五百,筑莲花城,胜急击攻之。翼日,第十将宋师闵复以骑二千来援,胜等追杀无遗,获所部将十馀人,师闵仅以身免。胜还至腊家城,复与敌遇,步将从义郎彭扆战死。准备将、承信郎贺吉,为贼所获,曰:“吾不死于敌手。”遂自杀。是役也,将士死者百二十有三人,皆赠官,录其子。

  丙寅,诏:“自今执政许留身奏事,如宰臣例。”

  端明殿学士、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兼知洪州赵鼎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落阶官,为镇南军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戍江州。飞言:“本路兵久不训习,乞留五千人屯洪州,二千人屯虔州、南安,馀军并随军训习。”诏飞、鼎同议。

  先是飞在洪州,与江南兵马钤辖赵秉渊饮,大醉,击秉渊几死,帅臣李回奏劾之。及是帝戒飞止酒,飞遂不饮。

  始,统制官傅选屯江州,李山知蕲州,皆受回节度。飞受命,奏乞选、山皆为本司统制,于是飞始能成军。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与秉渊素厚,奏秉渊还建康以避之。

  时飞军月费钱十二万二千馀缗,米万四千五百馀斛,诏漕臣曾纡津致钱粮,为军中五月之费,而鼎督趣之。回与飞不协,至鼎,推诚待之,飞亦心服。

  信安郡王孟忠厚上昭慈圣献皇后改谥册于温州太庙,不改题神主。

  戊辰,帝谓辅臣曰:“议者多言诸大将不宜益兵。汉高祖定天下,诸将兵至十数万,未尝以为疑,故能成功。今刘光世、韩世忠兵才各五万,张俊不满三万,议者已患其多,此不知时宜也。”席益曰:“方用兵之时,御诸将当如高祖,削平之后,待功臣当如光武。”前三日,诏以忠锐第九将史康民、第十将王林所部益俊军,又令第二将张守忠受俊节制,故言者及之。

  己巳,权刑部侍郎章谊试兵部侍郎,大理卿李与权权刑部侍郎。

  壬申,自军兴以来,机速事皆以白札子径下,有司既报行,然后赴给、舍书押降敕;其后拟官、断狱皆然,两省之职殆废。至是中书舍人孙近言:“国家仿唐旧制,分建三省,凡政令之失中,赏刑之非当,其在中书,则舍人得以封还,其在门下,则给事得以论驳。盖先其未行而救正其失,则号令无反汗之嫌,政令无过举之迹。今给、舍但书押已行之事,虽欲论执而成命已行,非设官本意。望申严旧制,应非军期争速不可待,勿报;应给、舍书读,如元封驳,令画时行下。”

  诏:“神武后军见在行在官兵八千人,并拨隶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

  乙亥,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为江东、淮西宣抚使,置司池州;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置司镇江府;神武前军统制、荆南府、潭、鼎、澧、岳、鄂等州制置使王燮为荆南府、岳、鄂、潭、鼎、澧、黄州,汉阳军制置使,置司鄂州;神武副军都统制、江西制置使岳飞为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置司江州。赐江世钱十万缗,为营垒费。仍命世忠措置所部沿江至平江府、江阴军沿海地。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武泰军节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郭仲荀为检校少保、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神武中军统制、提举宿卫亲兵杨沂中兼权殿前司公事。仍诏仲荀以绍兴府、温、台、明州为地分,自帅府外,应统兵官并得节制。

  始,诸将拥重兵而无分定路分,故无所任责。朱胜非再相,始议分遣诸帅各据要会,某帅当某路,一定不复易。

  戊寅,秘书省正字陈祖言请修建炎以来日历,从之。

  庚辰,集英殿修撰苏迟权尚书刑部侍郎。

  诏审武副军都统制、江西制置使岳飞所部改为神武后军,以飞为统制。

  伪齐遣将与知光州许约合兵围固始县,知县事孙晖将所部遁去。淮西宣抚使刘光世,遣统制官郦琼等救之,未至,会淮西安抚使胡舜陟命准备将领、承议郎洪邦彦以乡兵来援。辛巳,贼弃城走。

  是秋,金都元帅宗翰悉起女直土人散居汉地,惟金主及将相亲属卫兵之家得留。

  冬,十月,壬午朔,诏曰:“昨者出自朕意,分遣使人,授以手历,澄清诸道。逮胡蒙等还朝,偶缘它事相继而去,皆非有失使指。虑四远不知其由,妄意揣摩,将已行之事,苟简灭裂,颠倒纷纭,民受其弊,未还二使,不无疑虑,动辄畏缩,甚失临遣之意。三省可速行下诸路所陈利害,令监司郡县遵守,举荐人材,取旨录用。”时刘大中、明橐未还,恐郡邑观望,故有是诏。

  礼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洪拟罢,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以殿中侍御史常同论其阿附王黼,在铨曹专任胥吏故也。先是帝以地震求言,拟与其子驾部员外郎兴祖偕上封事,论朝廷纪纲不正,语侵在位者,由是父子继罢。

  癸未,朱胜非等上《吏部七司敕令格式》一百八十八卷。

  自渡江以来,官司文籍散佚,无所稽考,议者以为铨法最为急务。会广东转运司以所录元丰、元祐吏部法来上,洪拟等乃以省记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至是成书。

  戊子,尚书工部侍郎李擢试礼部尚书,权刑部侍郎苏迟权工部侍郎。

  庚寅,吴玠加检校少保,以总兵累年,捍御有功也。

  甲午,大理国请入贡且卖马,帝谕大臣曰:“令卖马可也。进奉可勿许,安可利其虚名而劳民乎!”朱胜非曰:“异时广西奏大理入贡,事可为鉴。”帝曰:“遐方异域,何由得实!彼云进奉,实利贾贩。第令帅臣、边将偿其马直,当价则马当继至,庶可增诸将骑兵,不为无益也。”

  尚书吏部员外郎刘大中宣谕江南路还,以举刺官吏、申明利害、平反狱讼、科拔财赋为八册来上。大中出使仅一岁,所按吏二十人,荐士十六人。

  己亥,伪齐陷邓州,以其将齐安上知州事。

  辛丑,南丹蛮犯观州。

  初,南丹州刺史莫公晟,政和间献地于朝,以为广西兵马钤辖,既而逃归。会武节郎黄昉知观州,遣兵略其部族,公晟怒,聚众数百人,以是夜围观州,焚宝积监。广西经略使刘彦适调融州土丁将兵往救之,公晟已去。昉坐免所居官。

  癸卯,诏:“自绍兴元年正月朔以前,因群寇残破、占据去处乘时作过之人,限旨到日将已受词诉绝结,毋得枝蔓,日后毋得受理。”时言者以为自军兴以来,村民往往乘势剽劫,其罪大而考验明白者,固已就戮;然牵联党与,蔓及平人,或挟仇规利,转相告诉,人情不安,故有是命。

  襄、邓、随、郢等州镇抚使李横,弃襄阳,奔荆南。

  时伪齐将李成既得邓州,而刘豫之众有归襄阳者,横以为寇至,且军食不继,随引兵遁,成入襄阳。知随州李道闻之,亦弃城去,豫以其将王嵩知随州。

  横之去襄阳也,欲依解潜以俟命,其参谋官直龙图阁赵去疾、属官右宣教郎阎大钧,劝使归朝待罪。横曰:“我有乌合之众,所至自谋衣食,人皆谓我为贼。万一诸郡不见纳,奈何?”二人曰:“我亦官军也,何至是?”已而湖北安抚使刘洪道果拒之,横大怒,欲杀二人,二人呼曰:“江西帅赵枢密可归也。”横犹未决,而赵鼎已遣粮舟至,其众遂安。时权商虢镇抚使董先、蔡州信阳军镇抚使牛皋,先已渡江至洪州;鼎复以银数千两犒横之众,且檄知黄州鲍贻逊迎劳于境上。横大喜,以所部如洪州。

  荆、潭制置使王燮率水军至鼎口,与贼遇。贼乘舟船高数丈,以坚木二尺馀剡其两端,与矢石俱下,谓之木老鸦。官军乘湖海船低下,用短兵接战,不利,燮为流矢及木老鸦所中,退保桥口,留统制官崔增、吴全当下流,亲将神武前军万馀人陆行趋鼎州。

  伪齐引兵犯郢州,守将李简弃城去,刘豫以荆超伪知郢州。超,班直也,豫才而用之。

  丙午,左承议郎、主管毫州明道宫王公彦进秩二等,以元符上书入籍故也。自是党人见在者皆还官。

  戊申,诏:“今后省试并赴行在。”

  自诸路置类省试,行之才二举,议者以为奸弊百端,且言:“本朝省试,必于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中择知举,诸行侍郎、给事中择同知举,卿监为参详官,馆职、学官为点检官,又以御史监视,故能至公至当,厌服士心。今盗贼屏息,道路已通,若以此试复还礼部,不过括诸漕司所费输之行在,则必裕然有馀矣。”诏检正累降指挥,申严行下,于是遂罢诸路类试。

  庚戌,复置宗正少卿一员,太府、司农寺、军器、将作监各复置丞一员,太府、大理左断刑、右置狱名复增丞一员。

  是月,伪齐将王彦先自毫州引兵至北寿春,扬兵淮上,有南渡意。江东、淮西宣抚使刘光世驻军建康,扼马家渡,遣统制官郦琼以所部驻无为军,为濠、庐声援,贼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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