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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八年(1)


  元祐八年辽大安九年。癸酉,一零九三年

  春,正月,庚辰,辽主如混同江。

  甲申,英州别驾蔡确卒。

  丁亥,御迩英阁,顾临读《宝训》,至汉武籍南山提封为上林苑,仁宗曰:“山泽之利,当与众共之,何用此为?”丁度言:“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本于忧勤,此盖祖宗家法耳。”吕大防因推广以进曰:“三代以后,唯本朝百三十年,中外无事,盖由家法最善。臣请举其略:自古人主事母后,朝见有时,如汉武帝五日一朝长乐宫;祖宗以来,事母后皆朝夕见,此事亲之法也。前代大长公主用臣妾之礼;本朝必先致恭,仁宗以侄事姑之礼见献穆大长公主,此事长之法也。”帝曰:“今宫中见行家人礼。”大防曰:“前代宫闱多不肃,宫人或与朝臣相见,唐入閤图有昭容位;本朝宫禁严密,内外整肃,此治内之法也。前代外戚多与政事,常致败乱;本朝母后之族皆不预,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宫室多尚华侈;本朝止用赤白为饰,此尚俭之法也。前代人君,虽在宫禁,出舆入辇;祖宗皆步自内庭,出御后殿,岂乏人之力哉?亦欲涉历广庭,稍冒寒暑耳,此勤身之法也。前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苟简;祖宗以来,燕居必以礼,窃闻陛下昨郊礼毕,具礼服谢太皇太后,此尚礼之法也。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惟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黜,此宽仁之法也。至于虚己纳谏,不好畋猎,不尚玩好,不用玉器,不贵异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陛下不须远师前代,但尽行家法,足以为天下。”帝深然之。

  壬辰,幸中太一宫。

  庚子,诏颁高丽所献《黄帝针经》于天下。

  丁未,范百禄言:“自元祐四年正月降敕罢回河,今来臣僚回河之意终不肯已,然大河亦终不可回。吴安持等方日生巧计,壅遏北流,前后多端,致大河渐有填淤之害,浸坏禹迹之旧,岂不深可惜哉!”

  二月,辛亥,高丽遣使买历代史及《册府元龟》等书,礼部尚书苏轼言宜却其请。始许之,轼又疏陈五害,极论其不可,且曰:“汉东平王请诸子及《太史公书》,犹不肯与,今高丽所请,有甚于此,其可与乎!”诏:“书籍曾经买者听。”

  壬子,诏:“刑部不得分禁系人数,瘐死数多者申尚书省。”

  癸丑,诏大宁郡王以下出就外学。

  乙卯,依都水监所奏,作北流软堰。苏辙奏:“臣尝谓软堰不可施于北流,利害甚明。盖东流本人力所开,阔止百馀步,冬月河流断绝,故软堰可为。今北流是大河正溜,比之东流,何止数倍!见今河水行流不绝,软堰何由能立!盖水官之意,欲以软堰为名,实作破堰,阴为回河之计耳。”河北转运副使赵偁亦上议曰:“臣窃谓河事大利害有三: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东流分水,患水不能行;宗城河决,患水不能闭。是三者,去其患则为利,未能去则为害。今不谋此而专议闭北流,止知一日可闭之利,而不知异日既塞之患;止知北流伏槽之水易为力,而不知阚村方涨之势未可并入东流。是见近忘远,以河为戏也。请俟涨水伏槽,观大河全盛之势,以治东流、北流。”于是诏罢软堰。

  是月,以崇政殿说书吕希哲为右司谏,希哲固辞。苏轼戏谓希哲曰:“法筵龙象,当观第一义。”希哲笑而不应,退,谓范祖禹曰:“若辞不获命,必以杨畏为首。”时畏方在言路,以险诈自任,故希哲有是言,既而不拜。

  玛古苏侵辽,三月,辽西北路招讨使耶律阿噜萨古追之,都监萧章纠遇贼,与战不利,二室韦与六院部、群牧官等军俱陷于敌。阿噜萨古不以实闻,辽主知之,削其官,决以大杖。

  癸未,尚书右仆射苏颂罢。颂为相,务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杜绝侥幸,深戒边臣生事,论议有未安者,毅然力争之。会除贾易知苏州,颂以易昔在御史名敢言,为监司矣,今乃作郡,则是因赦令反下迁也,不可。议未决,谏官杨畏、来之邵谓颂稽留诏命。颂上章辞位,罢为集禧观使。梁焘言颂不可降职处外,以示疏远,遂诏以观文殿大学士留京师。

  庚寅,范祖禹言:“仲春以来,暴风雨雪,寒气逼人,惟陛下侧身修德,以销大异。”

  辛卯,中书侍郎范百禄罢。苏颂既罢,百禄以同省,待罪请外,不许。御史黄庆基上疏,列百禄五罪,又言洛党虽衰,川党复盛,请早赐罢黜以离其党与。百禄遂力求去,许之。初,罢百禄,不除职,梁焘以为言,乃除资政殿学士、知河中府。

  庚子,诏:“来年御试,将诗赋举人复试三题;经义举人且令试策,此后全试三题。”

  是月,门下侍郎苏辙奏:“近臣以董敦逸言川人太盛,差知梓州冯如晦不当,指为臣过,遂面陈本末。寻蒙宣谕,深察敦逸之妄,然亦须略加别白。其敦逸言臣章疏,乞早付三省施行。”

  敦逸又言:“奏差除之人,唯苏轼为多,或是亲知,或其乡人,致仕路有不平之叹。近高丽买书、黄河软堰之事,皆得旨已行,寻以轼、辙见拒而罢。臣闻人君者,制命者也;人臣者,承君之命而奉行者也。命令重则君尊,命令轻则臣强。今陛下已行之命,而轼、辙违而拒之,语其情犯,又非苏颂、范百禄之比,释而不治,命令轻矣。乞断自宸衷,指挥施行。”

  夏,四月,丁未朔,夏人来谢罪,愿以兰州易塞门、安远二砦,诏数以违顺不常而却其请。

  甲寅,令范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侍讲。

  乙卯,辽兴中府甘露降,辽主遣使祠佛饭僧。

  丁巳,诏;“今后南郊合祭天地,依元祐七年例施行,罢礼部集官详议。”

  甲子,以知永兴军李清臣为吏部尚书。

  癸酉,辽主猎于西山。

  癸未,苏轼同吕希哲、吴安诗、丰稷、赵彦若、范祖禹、顾临请以唐宰相陆贽《奏议》校正缮写进呈。

  五月,己卯,以吏部尚书李清臣为资政殿学士、知真定府,姚勔论其不当召用故也。

  辛卯,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并罢。

  敦逸四状言苏辙,庆基三状言苏轼,谓轼昔为中书舍人,所行制词,指斥先帝,而辙相与表里以紊朝政。三省同进呈,吕大防奏曰:“敦逸、庆基言轼制词谤毁先帝,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以鞭挞四裔,而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时救改,盖事理当然耳。汉武帝好用兵,重敛伤民,昭帝嗣位,博采众议,多行寝罢;明帝尚察,屡兴惨狱,章帝易之以宽厚,天下悦服;未有以为谤毁先帝者也。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财;仁宗即位,罢修宫观以息民力;亦未闻当时士大夫有以为毁谤先帝者。自元祐以来,言事官有所弹击,多以谤毁先帝为辞,非惟中伤善类,兼欲摇动朝廷,意极不善。若不禁止,久将为患。”苏辙因奏曰:“臣昨取兄轼所撰吕惠卿制观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焉孔子之圣,不信宰予。’兄轼岂谤毁先帝者邪?臣闻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耳。元祐变更,盖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太皇太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于泣下。”大防曰:“闻永乐败后,先帝尝咎两府大臣略无一人能相劝谏,然则一时过举,非出先帝本意明矣。”太皇太后曰:“此事官家当深知。”于是斥敦逸、庆基为湖北、福建转运判官。中丞李之纯、御史杨畏、来之邵言二人诬陷忠良,其责太轻。丙申,诏各与知军差遣,敦逸知临江军,庆基知南康军。

  苏轼以札子自辨,言:“臣任中书舍人日,适值朝廷窜逐数人,所行告词,皆是元降词头所述罪状,非臣私意所敢增损。内吕惠卿告词,事涉先朝,不无所忌。臣愚意以为古今如鲧为尧之大臣而不害尧之仁,宰予为孔子高弟而不害孔子之圣。又况再加贬黜,深恶其人,皆先朝本意,则臣区区之忠,盖自谓无负矣。今庆基乃反指以为诽谤,不亦矫诬之甚乎!其馀所言李之纯、苏颂、刘谊、唐义问等告词,皆是庆基文致附会以成臣罪。此事始于朱光庭,盛于赵挺之,而极于贾易,今庆基复宗师之。臣恐阴中之害,渐不可长,非独为臣言也。”太皇太后令辙谕曰:“缘近来众人正相捃拾,且须省事。”轼乃具劄子称谢曰:“昔东汉孔融,才疏意广,是以遭路粹之冤;西晋稽康,才多识寡,是以遇钟会之祸。臣人无二子之长而兼有古人之短,若非陛下至公而行之以恕,至仁而照之以明,则臣已下从二子游久矣,岂复有今日哉!”

  是月,水官又请进梁村上下约,束狭河门,赵偁争不能得。既涉涨水,遂壅而溃,南泛德清,西决内黄,东淤梁村,北出阚村,宗城决口复行,魏店北流淤断,河水四出,坏东郡浮梁,幅员数百里,漂庐舍,败冢墓。遗民之仅免者,老弱聚金堤上,哀号之声,数舍不绝。

  六月,丁未朔,辽主驻散水原。

  甲寅,礼部尚书苏轼乞知越州,诏不允。

  戊午,尚书左丞梁焘,罢为资政殿学士、同醴泉观使。故事,宫观使非宰相不除,遂置同使之名以宠之。

  焘初以议边事不合,即属疾求罢。章屡上,帝皆遣内侍封还,仍问所以必去之理,并密访人材,焘曰:“信任不笃,言不见听,而询人材之可用者,非臣所敢当也。”使者再至,乃具奏曰:“陛下必欲知可大用之人,且图任旧人中坚正纯厚有人望者,不牵左右好恶之言以移圣意,天下幸甚!”寻乞补外,出知颍昌府。临行,帝遣内侍赐茶药,宣谕曰:“已用卿言,复相范纯仁矣。”

  先是刘挚罢相,帝欲复用范纯仁,乃出御札以问吕大防。大防对曰:“如所宣示,实允群议。遂遣内侍李倬赍诏书召纯仁赴阙。己未,杨畏言:“纯仁方罢帅降官,名在谪籍,而陛下遽命以为相,赏罚不明,何以诏示天下!”来之邵又言纯仁师事程颐,闇很不才。皆不听。畏与苏辙俱蜀人,前击刘挚,后击苏颂,皆阴为辙道地,太皇太后觉之,故复自外召纯仁。畏寻又言辙不可大用云。

  秋,七月,丙子朔,以范纯仁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入对,太皇太后曰:“人言相公必先进王觌、彭汝砺,如何?”纯仁曰:“此二人实有士望,臣终不敢保位蔽贤,惟陛下加察。”

  辛卯,辽主如黑岭。

  辽枢密使阿苏,以萧托辉尝言其短,深衔之。会西圉不宁,阿苏奏曰:“边隅重大,可择重臣镇抚。”辽主曰:“托辉何如?”阿苏曰:“诚如圣旨。”遂以托辉为西南面招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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