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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八年(1)


  元丰八年辽大安元年

  春,正月,辽主如混同江。

  戊戌,帝不豫。甲辰,赦天下。

  乙巳,命辅臣代祷景灵宫。乙卯,分遣群臣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自帝不豫后,三省、枢密院日诣寝阁问疾,至是疾小瘳,手书谕王珪等,自今可间日入问。

  是月,辽以王绩知南院枢密使事,邢熙年为中京留守。以枢密直学士杜公谓参知政事。公谓,防之子也。

  五国部长贡良马于辽。

  二月,辛未,辽主如山榆淀。

  辛巳,开宝寺贡院火;丁亥,命礼部锁试别所。

  癸巳,帝大渐,迁御福宁殿,三省、枢密院入问,见帝于榻前。王珪言:“去冬尝奉圣旨,皇子延安郡王来春出閤,愿早建东宫。”凡三奏,帝三顾,微首肯而已。又乞皇太后权同听政,候康复日依旧,帝亦顾视首肯,珪等乃出。

  先是蔡确虑帝复用吕公著、司马光,则必夺己相,乃与邢恕谋为固位计。恕雅与皇太后侄高公绘、公纪游,帝初寝疾,恕密问会绘,公绘具言疾可忧状,恕闻此,更起邪谋。确尝遣恕邀二人,二人辞不往。明日,又遣人招置东府,确曰:“宜往见邢职方。”既见,恕曰:“家有桃著白花,可愈人主疾,其说出《道藏》,幸枉一观。”入中庭,则红桃花也,惊曰:“白花安在?”恕执二人手曰:“右相令布腹心,上疾未损,延安郡王幼冲,宜早定议。雍、曹皆贤王也。”二人复惊曰:“此何言,君欲祸我家邪!”急趋出。

  恕计不行,反谓雍王颢有凯觎心,皇太后将舍延安郡王而立之,王珪实主其事,与内殿承制致仕王棫造诬谤。棫,开封人,常从高遵裕常机宜于泾原,倾巧士也,故恕因之。

  又知确与珪素不相能,欲借此以陷珪。它日,亟问确曰:“上起居状比何如?”确曰:“疾向安,将择日御殿。”恕微哂曰:“上疾再作,失音直视,闻禁中已别有处分,首相外为之主。公为次相,独不知邪?一日片纸下,以某为嗣,则公未知死所矣。公自度有功德在朝廷乎?天下士大夫素归心乎?”确竦然曰:“然则计将安出?”恕曰:“延安郡王今春出閤,上去冬固有成言,群臣莫不知。公盍以问疾率同列俱入,亟于上前白发其端。若东宫因公言而早建,千秋万岁后,公安右泰山矣。”确深然之。恕又曰:“此事当略设备,今与平时不同,庶可以自表见。其曲折第告子厚,馀人勿使知。”子厚,帝惇字也。确谢,谓恕曰:“和叔见子厚,具言之。”惇许诺。遂与确定议,仍约知开封府蔡京以其日领壮士待变于外廷,谓曰:“大臣共议建储,若有异议者,当以壮士入斩之。”

  是日,三省、枢密俱入问疾,初亦未敢及建储事。既退,乃于枢密院南厅共议之。确、惇屡以语迫珪,幸即小持异,即首诛之。珪口吃,连称是字数声,徐曰:“上自有子,复何异!”确、惇顾无如珪何。寻复入奏,得请,俱出,逢雍、曹二王于殿前,惇厉声曰:“已得旨,立延安郡王为皇太子矣。奈何?”雍王曰:“天下幸甚。”已而禁中按堵如故。

  确等邪谋虽不得逞,其踪迹诡秘亦莫辨诘,各自谓有定策功。事久语闻,卒贻后祸,其实本恕发之。

  三月,甲午朔,执政诣内东门,入问候,皇太后垂帘,皇子立帘外。太后谕珪等:“皇子清俊好学,已育《论语》七卷,略不好弄,止是学书。自皇帝服药,手写佛经二卷祈福。”因出所写示珪等。书字极端谨,珪等拜贺。遂宣制,立为皇太子,改名煦,仍令有司择日备礼册命。又诏:“应军国政事,并皇太后权同处分,候康复日依旧。”

  乙未,赦天下,遣官告于天地、宗庙、社稷、诸陵。

  丁酉,皇太后命吏部尚书曾孝宽为册立皇太子礼仪使。

  戊戌,帝崩于福宁殿,年三十有八。宰臣王珪读遗制:“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德妃朱氏为皇太妃。应军国事,并太皇太后权同处分,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

  帝天性孝友,其入事两宫,侍立终日,虽寒暑不变;亲爱二弟,无纤豪之间,终帝之世,乃出居外第。总揽万几,小大必亲。御殿决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以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劳恶逸,诚欲以此勤报之耳。”谦冲务实,终身不受尊号。

  时承平日久,事多舒缓,帝厉精图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蓟、灵武而数败兵,奋然将雪数世之耻。王安石遂以富强之谋进,而青苗、保甲、均输、市易、水利诸法,一时并兴,天下骚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终不觉悟,方废逐元老,摈斥谏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变坏几尽,驯至靖康之祸。

  己亥,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

  遣使告哀于辽。

  白虹贯日。

  庚子,命宰臣王珪为山陵使。

  甲寅,以群臣固请,始同太皇太后听政。帝甫十岁,临朝庄严,左右仆御,莫敢窥其喜愠。

  己未,赐叔雍王颢、曹王頵赞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

  诏:“边事稍重者,枢密院与三省同议以进。”

  庚申,进封尚书左仆射郇国公王珪为岐国公。雍王颢为扬王,曹王頵为荆王,并加太保。进封弟宁国公佶为遂宁郡王,仪国公佖为大宁郡王,成国公俣为咸宁郡王,和国公似为普宁郡王。以高密郡王宗晟、汉东郡王宗瑗、华原郡王宗愈、安康郡王宗隐、建安郡王宗绰并为开府仪同三司。司徒济阳郡王曹佾为太保,特进王安石为司空,馀进秩有差。

  秘书省正字范祖禹上疏论丧服之制曰:“先王制礼,君服同于父,皆斩衰三年。盖恐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汉以来,不唯人臣无服,而人君遂不为三年之丧。唯国朝自祖宗以来,外廷虽用易月之制,而宫中实行三年之服。且易月之制所以难改者,以人君自不为服也。今君服已如古典,而臣下犹依汉制,是以大行在殡,百官有司皆已复其故赏,容貌衣服,无异于行路之人。岂人之性如此其薄哉?由上不为之制礼也。今群臣虽易月而人主实行丧,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小祥、大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为之,又以月为之,此礼之无据者也。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为之惨服三日然后禫,此礼之不经者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祔庙后即吉,才八月而遽纯吉,无所不佩,此又礼之无渐者也。易月之制,因袭已久,不可复追。宜令群臣朝服正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渐除其重者,再期而又服之,乃释衰,其馀则君服斯服可也。至于禫,不必为之服,唯未纯吉,以至于祥,然后无所不佩。则三年之制,略如古矣。”诏礼官详议。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言:“朝廷典礼,时世异宜,不必循古。且先王恤典,节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尽用,则当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遣制。”诏从其议。

  司马光入临,卫士见光,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既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光惧,会放辞谢,遂径归洛。

  太皇太后闻之,诘问主者,遣内侍梁惟简劳光,向所当先者。光乃上疏曰:“近岁士大夫以言为讳,闾阎愁苦于下而上不知,明主忧勤于上而下无所诉,此罪在群臣,而愚民无知,归怨先帝。臣愚以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诏书,广开言路,不以有官无官,凡知朝政阙失及民间疾苦者,并许进实封状,尽情极言。仍颁下诸路州军,出榜晓示,在京则于鼓院投下,委主判官画时进入;在外则于州军投下,委长吏即日附递奏闻。皆不得责取副本,强有抑退。群臣若有沮难者,其人必有奸恶,畏人指陈,专欲壅蔽聪明,此不可不察。”从之。

  夏,四月,丙寅,初御紫宸殿。

  辛未,诏宽保甲、养马,蠲元丰六年以前逋赋。

  甲戌,诏曰:“先皇帝临御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泽天下;而有司奉行失当,几于繁扰,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实惠。其申谕中外,协心奉令,以称先帝惠安元元之意。”

  乙亥,诏以太皇太后生日为坤成节。

  丁丑,谕枢密、中书通议事都堂。

  以资政殿大学士吕公著兼侍读。公著时知扬州,特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以资政殿学士司马光知陈州。

  庚辰,知太原府吕惠卿遣步骑二万袭夏人于聚星泊,斩首六百级。

  辛巳,遣使以先帝遗留物遗辽,及告即位。

  以职方员外郎刑恕为右司员外郎。蔡确欲因恕以结司马光、吕公著,故骤迁都司。

  乙酉,枢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两丁之家止有病盯田不及二十亩者,听自陈,提举司审验与放免。”从之。

  丁亥,复蠲旧年逋赋。

  辛卯,辽主西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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