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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三年(1)


  皇祐三年辽重熙二十年。辛卯,一零五一年

  春,正月,丙子,诏江宁府、扬州、庐州、洪州、福州并带提辖本路兵甲贼盗公事,益屯禁兵。仍分淮南为两路:扬州为东路,庐州为西路。

  戊戌,辽主如混同江。

  二月,壬午朔,以太子中舍致仕胡瑗为大理评事兼太常寺主簿,固辞。

  甲申,辽遣前北院都监萧友括等使西夏,索党项叛户。

  丙戌,文彦博等进《明堂大享记》二十卷,《纪要》二卷;帝为之序,镂版以赐近臣。

  己丑,诏徐、宿、泗、耀、江、郑、淮阳七州军采磬石,仍令诸路转运司访民间有藏古尺律者上之。

  辽主如苍耳泺。

  己亥,诏三司,河北入中粮草复行见钱法。

  甲辰,吐蕃贡于辽。

  丙午,泾原经略使夏安期上弓箭手阵图。初,安期选弓箭手万三千人,分隶东西路都巡检下。属岁丰稔,召至州,大阅,技艺精强,且言可当正兵五七万。既图上阵法,乃降诏奖谕。

  戊申,翰林侍读学士、史馆修撰宋祁,坐其子与张彦方游,出知亳州。

  张彦方者,贵妃母越国夫人曹氏客也。受富民金,为伪告敕,事败,系开封府狱,语连越国夫人。知开封府刘沆论彦方死,不敢及曹氏;执政以妃故,亦不复诘。狱具,中书遣比部员外郎杜枢虑问,枢扬言将驳正,亟改用谏官陈旭。权幸切齿于枢。先是御史中丞王举正留百官班,论张尧佐除宣徽使不当,枢独出班问曰;“枢欲先问中丞所言何事而后敢留班。”举正告之故,枢曰:“用此留枢可也。”至是盖累月,执政白以为罪,黜临衡州税。枢,杞之弟也。

  初,开封府寡妇胡氏,诉诸贾负息本钱,因尽抱券书至庭;其夫交游书多知名士,沆止为理所负欠而置其书不问。及彦方狱,沆又不问越国及所与交游者,谏官、御史以为言。帝问之,沆对:“胡氏夫,七品正员官;彦方举进士,尝廷试;虽交贵官,与公聊子弟游,无害也。顾臣久在外,偶不识之耳。”帝然其言。

  左正言贾黯,自以少年遭遇,果于言事,首论韩琦、富弼、范仲淹可大用。及杜枢贬黜,黯言枢无罪,且旨从中出,恐自此贵幸近习,阴肆谗毁,害及善良,不可不察。时言者或论事无状,辄戒厉穷诘。黯奏:“谏官、御史,迹既疏远,未尝预闻时政,不免采于传闻。一有失实,而诘难沮辱随之,非所以广开言路。请如唐太宗故事,每执政奏事,听谏官一员随入。”时执政患言事官旅进,论议帝前不肯止,遂诏:“凡欲合班上殿者,皆禀中书俟旨。”黯论以为:“今得进见言事者独谏官、御史,若然,言路将壅,陛下不得闻外事矣。请如故便。”皆弗许。

  三月,壬子朔,辽主如墨水。

  乙卯,命知亳州宋祁就州修《唐书》,易史馆修撰为集英殿修撰。

  己未,谏官包拯、吴奎、陈旭,言工部尚书、平章事宋庠,不戢子弟,在政府无近建明;庠亦请去。又言庠闻有劾章,即求退免;表既再上,乃不待答,复入视事。庚申,罢为刑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河南府。以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刘沆参知政事。议者谓沆不敢穷治张彦方狱,贵妃德之,坐此获进。谏官、御史相继论列,帝不听。

  癸酉,广南西路转运司言侬智高奉表献驯象及生熟金银,诏却之。

  丙之,魏国大长公主薨。主,太宗第八女。太宗尝发宝藏,令诸女择取之,主独无所取,太宗尤所钟爱。下嫁李遵勖,时遵勖父继昌亡恙,主因继昌生日,以舅礼谒之。帝闻,密以兼衣、宝带、器币助以为寿。

  故事,命妇皆服发紒进见,章献明肃太后命以珠错罗巾縚之,又赐金龙小冠,辞不敢服。它日,固命之,然诞节称寿,犹以发紒入见。太后于政事有所访逮,主多语祖宗旧事以讽。居遵勖丧,衰麻未尝去身,服除,不复御华丽。尝宴禁中,帝亲为主簪花,主辞曰:“自誓不复为此久矣。”尝诫诸子以忠义自守,无恃吾以速悔尤。其视它子,与己出均。及病目,帝遣内侍挟太医诊视,禳禬无不至。车驾临幸,侍者掖主迎之。帝命主先坐,设御坐于西,主固辞。乃移榻东南向,因亲舐主目,左右皆感泣。帝亦悲痛曰:“先帝伯仲之籍十有四人,今独存大主,奈何婴斯疾?”复顾问子孙所欲,主曰:“岂可以母病而邀赏邪!”赍白金三千两,辞不受。帝因谓从臣曰:“大主之疾倘可移于朕,亦所不避也。”主虽丧明,平居隐几,冲澹自若。尝戒诸子曰:“汝父遗令,柩中无藏金玉,时衣才数袭而已。吾殁后,当亦如是。”初以暴疾闻,帝趣驾往,及道,奏不起,乃易服奠哭。追封齐国大长公主,谥献穆。诏乾元节罢乐,宰臣固请,乃已。御制挽辞,仍篆碑首曰“褒亲旌德之碑”。

  夏,四月,癸未,诏:“河北民流相属,吏不加恤,而乃饬厨传,交赂使客,以取虚名。自今非犒设兵校,其一切禁之。”

  甲申,知谏院吴奎言:“七十而致仕,载之《礼经》。臣下引年而自陈,分之常也;君上推恩而固留,权之至也。近日光禄卿句希仲、吏部郎中、直昭文馆陆轸等,并以年高,特与分司,初欲风动群伦,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乞早以臣前奏施行。”先是奎及包拯皆言:“在官年七十而不致仕者,并令御史台以时按籍举行。”知制诰胡宿独以为:“文吏当养其廉耻,武吏当念其功旧,今欲一切以吏议从事,殆非优老劝功之意。当少缓其法,武吏察其任事与否,勿断以年,文吏使得自陈而全其节。”朝廷卒行宿言。

  辛丑,以河北转运使吕公弼为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公弼,夷简子也,在职逾年,通御河,漕粟实塞下。又置铁冶佐经用,减近边屯兵,使就食京东以省支移。诸州增壮城兵,专给版筑以宽民役。蠲冗赋及民负责不能偿者数百万计,而官用亦饶。帝以为能,故加秩而因任之。谏官陈旭言公弼藉父馀荫,干求荐引,不当遽有此除,公弼因是乞罢。帝谓辅臣曰:“古之君子,贵夫几谏,今则务计人阴私以沽直名,朕不取也。”

  以刑部郎中、知制诰曾公亮为翰林学士。公亮自为集贤校理,即预经筵,凡十馀年,帝每厚遇之。及迁学士,管句三班,三班吏丛猥,老胥抱文书升堂取判者,皆高下在口,异时长官漫不省察,谨占署而已。公亮尽取前后条目置座侧,案以从事,吏束手无能为。后至者皆以为法。

  五月,庚戌朔,以恩、冀等州旱,诏长吏决系狱。

  癸丑,辽萧友括自夏还。夏国主谅祚之母上表,乞如党项权进马驼牛羊等物。

  丁巳,诏:“中书堂后官,自今毋得佩鱼,若士人选授至提点五房者,许之。”

  己巳,夏遣使如辽求唐隆镇及乞罢所建城邑,辽主以诏答之。

  庚午,宰臣文彦博等言:“臣等每因进对,尝闻德音,以搢绅之间,多务奔竞,匪裁抑之则无以厚风俗。若恬退守道者稍加旌擢,躁求者庶几知耻。伏见工部郎中、直史馆张瑰,十馀年不磨勘,朝廷奖其退静,特迁两浙转运使;代还,差知颍州,亦未尝以资序自言。殿中丞王安石,进士第四人及第,旧制,一任还,进所业,求试馆职。安石凡数任,并无所陈;朝廷特令召试,亦辞以家贫亲老。馆阁之职,士人所欲,而安石恬然自守,未易多得。大理评事韩维,尝预南省高荐,好古嗜学,安于退静。并乞特赐甄擢。”诏赐瑰三品服;召安石赴阙,俟试毕别取旨;维令学士院与试。安石、维并辞不就。安石,临川人。维,亿之子也。

  壬申,初置河渠司,隶三司,命盐铁副使刘湜、判官邵饰领之。

  丙戌,辽以所获夏国主嫡母及前后所俘获夏人安置苏州。

  六月,丁亥,无为军献芝草三百五十本。帝曰:“朕以丰年为瑞,贤臣为宝。至于草木虫鱼之异,焉足尚哉!知军茹孝标特免罪,仍戒天下,自今毋得以闻。”

  戊子,汝州部署杨景宗求为部,帝谓辅臣曰:“景宗,章惠太后之弟,朕岂不念之!然性贪虐,老而益甚,今与郡,则一方之民受祸矣。”不许。

  丁酉,谏官包拯言:“顷岁以来,凡有才名之士,必假险薄之名以中伤之,摈弃不用。欲望圣慈申命宰执,应臣僚中素有才行,先以非辜被谴,如杨纮、王鼎、王绰等,曾叙用未复职任者,并乞复与甄擢,或委之繁剧,必有成效。”戊戌,徙知越州杨纮为荆湖南路转运使。王鼎先知深州,徙知建州,寻亦除提点河北刑狱。鼎前在江东,坐苛察免,及复起,治奸赃愈急,所举劾,于贵势无所避,时盗贩茶盐者众,鼎一切杖遣之。监司屡以为言,鼎不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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