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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理宗淳祐十一年


  辛亥淳祐十一年

  正月丁卯,制以皇侄庆远军节度使、益国公孟启可改赐名孜,进封建安郡王,依前庆远军节度使。

  丁亥,诏江浙沿流郡县刷具流民口数,于朝廷桩管钱米内赈济,仍许于寺观及空闲官舍居止。

  己丑,监察御史程元凤奏:“陛下以神圣之资,接帝王之统,思祖宗付托之重,为社稷久长之图。元正谨始,宸笔涣颁,懋嘉宗英之贤,诞举锡名之典。爰即公社,用进王封,于以隆万世之基,于以系四海之望。溥天率土,雷动欢声,甚盛举也。然资善有堂,讲读有官,所愿博选端方纯谨之士,增置辅导赞翊之员,下至给使服役之人,皆有重厚笃实之行,使之出入起居无有不正,动静语默无有不善,此实千万世无疆之休。”从之。诏经筵进讲《周易》终篇,讲读、记注官奋进一秩,余补转、赏犒有差。”

  ◇

  二月壬辰,诏:“故同知枢密院事李埴早从诸老,历事三朝,史学优长,风节坚正。已久谢事,犹未易名。赐谥文肃。”

  乙未,御垂拱殿。左丞相郑清之等上光宗皇帝、宁宗皇帝宝训、今上皇帝玉牒、日历、会要。

  丁酉,诏郑清之等进秩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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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丙寅,诏大铨试点检雷同试卷官一员。

  壬申,诏诸道制总、监司、州郡不得以堂除部注之阙搀越申辟,纵元系辟阙,若见任有人,亦不许预辟下次。仰常切遵守,违将求辟人降罢。

  乙亥,雨土。三月戊寅,以谢方叔知枢密院,参知政事吴潜、参知政事徐清叟同知枢密院事。

  戊子,臣寮言刑狱追逮鞫讯惨酷,囚禁淹延。请戒饬中外,用敬五刑,及申儆百司,度府监司、守倅不许以私怒,寄收者不许过三日,违者弹奏。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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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壬辰,诏赐殿前司十七界会子十万贯、绢千匹,步军司五万贯、绢五百匹,令桩留济给贫乏及累重官兵。

  己亥,以潭州林符三世孝行,一门义居;福州陈氏笄年守志,寿逾九衮,诏并特与旌表门闾。郑清之等上《敕令所淳祐条法事类》四百三十卷。上谕辅臣曰:“昨览京湖报,程琎卢氏县之捷差强人意。朕以寡昧服祖宗之令绪,兢业不敢荒宁,适值十六七年应酬不暇。”臣清之奏:“自古事业专在立志。”臣方叔奏:“今日实有机会。”臣潜奏:“今日事体,汉中为四蜀之首,襄阳为京湖之首,浮光为两淮之首,此当在陛下运量中。”臣清叟奏:“愿陛下益厉自强之志。”上曰:“内修之事,又当结人心,贪官污吏为民害者,不可不严加惩戢。”

  壬寅,上谕辅臣曰:“边事他无闻否?迁避之民已复业否?”方叔奏:“近来三边幸无他警,淮民之迁避者皆已归耕,其贫甚者,闻制司亦少资给之矣。”

  癸卯,诏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乙巳,上谕辅臣曰:“积雨于二麦无害否?”清之奏:“目前虽不为过,然得晴则佳。”臣方叔奏:“二麦似无害,蚕事恶寒,恐少减分数。”上曰:“淮上诸城,惟合淝濠堑差浅,可谕许堪,令其开浚。”

  丙午,诏资善堂已及满岁,赞读袁商、直讲陈显伯、检阅刘昕祖、曾默、提点内侍王椿、干办邓惟聪奋进一秩,余减磨勘、支犒有差。

  戊申,上谕辅臣曰:“近日内引丞相,朕因及祖宗家法之懿者数条。如敬天爱民、克已节俭、不罪言者,皆汉唐所不及。朕谓不必远藉前代,只近法祖宗足矣。”已酉,上谕辅臣曰:“祖宗时遇亲邸恩礼隆厚,如岁时赐予甚优,然训迪范防之制尤严,宾接有禁,内外有限。近闻有媵妾外馆者,有干预他事者,殊戾家法,所当申严。”清之等遵禀而退。诏敕令所进呈《淳祐条法事类》礼毕,郑清之、谢方叔、吴潜奋进二秩。

  庚戌,枢密都承旨兼权吏部侍郎陈昉奏:“今尚书省、枢密院应札子非降旨者必先缴进,俟降而后施行,可谓尽善。然枢密院之法与尚书省不同,或边事正急,或盗贼忽炽,机变倏闻,酬应宜速,小有需俟,关系匪轻。乞令枢密院自今边防及盗贼急务,且奏且行,勿拘常程。”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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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丁卯,诏赵以夫、刘克庄同共任责修纂国史志传,以全大典,日下条具以闻。

  癸酉,以久雨,蠲大理寺士一衙、临安府属县见监赃赏钱。

  辛巳,诏出封桩库十八界会子十万贯给诸军。

  壬午,诏决中外系囚,杖以下释之。复蠲赃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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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甲午,诏:“余玠整顿蜀阃,守御饬备,农战修举,蓄力俟时,期于恢拓。兹以便宜,自为调度,亲帅诸将,行边捣垒。捷奏之来,深用嘉叹。勉规隽功,以遂初志。图上全蜀,以归职方,嗣膺殊封,式副隆倚。立功一行将士,速与具奏推赏。”

  乙卯,秘书省言:“乞避校勘、检阅等官,仍行下诸路漕司,于所部州县应有印本书籍,解赴册府,以补四库之阙。及故家巨族,必有遗书,山林名儒,岂无著述?许令投进,照格推赏。”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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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甲戌,上谕辅臣曰:“近闻外间多扇关节之说,关系风俗不小,若不禁戢,蛊坏世道。”诏令御史台觉察,仍下帅、漕两司访缉,置立窠局,妄营关节之人,究治如律。

  壬午,太白昼见经天。

  癸未,上谕辅臣曰:“去岁罢京学类申,欲令四方之士各归乡校,以课试理校定,稍复乡举里选之意。近览土著士人投匦之书,谓犹有未还乡井者。科举在近,可令临安守臣晓谕士子,早还本乡。所有土著人,自依此制行岁校之法,其游士出学年久不能赴乡举者,与赴浙漕试,令行考校,仍取待补,以示优恤。”

  丙戌,上谕辅臣曰:“诸州间多水旱,皆由人事未尽。如省刑罚,薄税敛,蠲逋负,禁科抑,惩官吏之奸,察民情之枉。可令诸路监司下之郡邑,有关涉六事者,日下遵行。”

  ◇

  八月甲午,以郑清之为明堂大礼使,谢方叔礼仪使,吴潜仪仗使,徐清叟卤簿使,赵与筹桥道顿递使。

  丁酉,荧惑入井。

  甲寅,沂靖惠王府乞改讲《周礼》,从之。

  ◇

  九月已未,诏皇弟少保、保康军节度使、嗣沂王贵议读《周易》终篇,其教授官、官属可依昨来皇弟思正体例推恩。

  甲子,景献太子府乞改讲《尚书》,从之。

  丙寅,诏昭慈、永佑、永思、永阜、永崇、永茂六陵并成穆、成恭、慈懿、恭淑四攒宫遇有修奉告迁神御合行事务,令检察宫陵所关太常寺,一面请降香表,择日依例排办。

  己巳,朝献景灵宫。

  庚午,朝飨太庙。

  辛未,飨于明堂,大赦天下。

  己卯,观文殿大学士、宣奉大夫游似凡五疏乞归田里,诏不许。

  庚辰,荣王府乞改讲《周易》,从之。郑清之力辞扶掖,凡五奏,诏从之。

  丙戌,诏:“郑清之礼展宗禋、庆成缛典,回一晴于俄顷,实资燮理之能;相大祀以肃雍,尤见感通之妙。爰特颁于瑶带,庸示眷于钧衡,以答忠勤,宜膺荣渥。所赐玉带,可使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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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壬子,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谢方叔累乞解罢机政,诏不许。

  ◇

  闰十月丁巳朔,侍御史陈垓奏:“朱熹近世大儒,有功斯道。曾任浙东常平使者,适值旱歉,讲荒政,立义仓,流风善政,逮今未泯。帅臣马天骥固已规创书堂,今乞广其未备,招延名儒,以重教育。”诏从之。

  庚申,太常议故户部侍郎刘汉弼谥曰忠。

  ◇

  十一月丙申,京湖制臣言:调遣都统高达晋德人襄樊措置经理,汉江南北并已肃清,积年委弃,一旦收复。诏立功将士官兵各进官一等,特支官会三百五十万贯等第充赏。御笔:“襄阳要区,积年未曾经理,海关忧顾。李曾伯受任边阃,抗志远图,俾襄、樊二城一日复旧,计虑密而用力多矣。且按兵殴敌,观听无哗,缮城峙粮,规略素定。必耕屯之并举,与守备以俱全。载嘉忠勤,宜示褒劝。可除宝谟阁学士、京湖制置大使,兼职依旧。”

  壬寅,诏隆冬凝寒,都民不易,出封桩库十八界官会子二十万贯赈之。

  癸卯,蠲大理寺、三衙、临安府属县见监赃赏钱。

  丁未,决中外系囚,杖以下释之。

  乙酉,诏江东西、湖南北、福建、二广有灾伤瘴疠去处,虽已赈恤,犹虑州县奉行不虔,可令监司、守臣体认德意,多方拯救。

  庚戌,郑清之薨,赠尚书令,追封魏国,谥曰忠定。

  甲寅,以谢方叔为左丞相,吴潜为右丞相,并兼枢密使。

  乙卯,以徐清叟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新知福州董槐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

  十二月丙辰朔,辅臣谢方叔等谢新命,上降御笔曰:“朕观比年以来,朝纲浸弛,时事日乖,所以并命二相,夹辅王室,正赖开明公道,振起治功。肃纪纲以尊朝廷,用正人以强国势,通楮币以纾邦计,却哨骑以固边陲。清吏道使无贪黩之风,淑士类使无嚣浮之习。军马当足,则饬戒阃帅,以去虚挂之籍;人心当结,则嘉予守令,以行宽恤之恩。此皆今日切要之务。昨来并命,往往各分朋党,互持已见,交相摆阖,阴肆倾排,是以猜忌成风,众弊胶辐。今朕用缙绅之公言,从中外之人望,登庸硕辅,参运化权。继自今勿牵人情,勿徇私意,以玄龄、如晦为法,以赵鼎、张浚为戒。务为正大之规,以副倚毗之意。”上又曰:“自来并命二相,本欲协济,缘各任已见,且因宾客交斗,遂成党与,不可不戒。卿等宜同心辅政,深矫前人之失。”清叟奏:“萧规曹随,房谋杜断,必如是而后可。”方叔等奏:“惟知尽忠竭力,上答圣恩,当佩服勉所未至。”上然之。

  丙寅,诏令吏部四选以下,刷具应干淹滞名件,并要了绝,违当重惩。诏游似依旧观文殿大学士,进宫二等致仕。

  戊辰,诏殿、步司军兵应殁故累重之家,特许以子弟填刺。

  辛未,诏襄、蜀、两淮极边并新复州郡县及二广恶弱去处或遇阙官,许令斟酌辟上。

  壬申,诏令诸路监司、帅守但干摊赖支蔓鞭罣之人,并日下释之。

  癸酉,上谕辅臣曰:“边事未息,武备当严。五兵所先,莫如孤矢。昔种世衡守青涧,日教习射,羌人畏之。其法可以推行。诏令诸路帅阃、守臣讲明区画,详议激励,使各令自卫乡井,弓弩箭只,听从其便。”

  己卯,诏:“两淮、沿江、京湖制司于江北地分及淮西山寨管内应有官屯民田耕种去处,并令围结队伍,随其聚落,就中择众所服者充甲长,任责结保,有警率其所部,务从便宜。或有疏虞,先惩头目人。有能励率强壮、精习武艺者,先与奖励。将来能出力鏖战,当以真命旌赏。”

  庚辰,游似薨,辍视朝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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