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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元符元年


  戊寅元符元年

  春正月癸酉,邹余为监察御史,邢恕所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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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蔡京等根治同文馆狱,卒不得其要领,乃更遣吕升卿、董必使岭外,谋尽杀元祐党人。时刘挚、梁焘已前死,朝廷犹未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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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辛亥,曾布言:“近闻吕升卿、董必察访二广,中外疑骇。祖宗以来,未尝诛杀大臣。升卿兄弟与轼、辙乃切骨仇雠,轼、辙闻其来,万一望风引决,朝廷本无杀之之意,使之至此,岂不有伤仁政?兼升卿凶焰天下所畏,又济之以董必,此人情所以尤惊骇也。”上改容曰:“甚好!”乃诏吕升卿差充广南西路察访指挥更不施行。后三日,董必自东路改使西路。初,章惇、蔡卞恐元祐旧臣一旦复起,日夜与邢恕谋所以排陷之计。既再迫贬吕公著、司马光,又责吕大防、刘挚、梁焘、范祖禹、刘安世等过岭,意犹未慊,仍用黄履疏高士英状追贬王珪,皆诬以图危上躬,其言浸及宣仁,上颇亦惑之,最后起同文馆狱,将悉诛元祐旧臣,专媒蘖垂帘时事,建言欲追废宣仁。惇、卞自作诏书,请上诣灵殿宣读施行。皇太后方寝,闻之遽起,不及纳履,号哭谓上曰:“吾日侍崇庆,天日在上,此语曷从出?且上必如此,亦何有于我?”皇太妃同皇太后谏上语极悲切,上感悟,取惇、卞奏就烛焚之,禁中相庆。惇、卞明日再具奏,坚乞施行。上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庙乎?”抵其奏于地,宣仁追废之议由是息,而惇、卞终不肯释元祐旧臣,京、惇进呈挚等事目,上曰:“挚等已责遐方,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戮大臣。其释勿治。”蔡京等奏:“定验咸阳民段义所献玉玺,篆文与秦相李斯篆文合,有鱼龙凤鸟之形,是古之虫篆。”诏令礼部、太常寺按故事详定以闻。诏苏辙移循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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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化州安置梁焘卒。

  壬辰,林希罢同知枢密院事、知亳州,邢恕罢御史中丞、知汝州。诏:“五月朔受传国宝,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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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戊申朔,上御大庆殿受传国宝,行朝会礼。初,章惇谓:“秦玺何足贵?不过藏天章瑞物库而已。”既而京等专达,未尝关由三省,惇等不复敢一言,闻者哂之。

  丙寅,诏以六月朔改元为元符。曾布以为昔天书降,尝于承天门里作元符观,后以火废,则元符之号亦不甚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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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诏范祖禹移化州安置,刘光世移梅州安置;玉岩叟、范祖禹、刘安世、朱光庭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韩维卒。

  壬申夜,云雾蔽天,地震,良久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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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诏王珪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

  庚戌,横州编管秦观特除名,永不收叙,移送雷州编管,以附会司马光等同恶相济也。

  壬子,宣德郎邹浩为右正言。三省呈浩元祐间所上疏云:“人才所当急,则云自古不乏才。国用所当忧,则云君子不言利。边备所当修,则云在德不在兵。”皆深中当时议论者之病,遂擢授谏职。诏郑侠追毁出身,除名勒停,依旧送英州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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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甲午,化州安置范祖禹卒。中书省言:“元祐元年,邢恕上书言:‘熙宁初,王安石、吕惠卿用事,先帝询及二人,臣具道安石之短、惠卿之奸。’又言:‘太皇太后躬亲听断,并用忠良,全去弊蠹。’又言:‘韩维端谅名德,乃与司马光、吕公著一等。’”诏邢恕特降授承议郎、知南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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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甲子,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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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邹浩尝奏论:“章惇擢登相位,于今五年,徇情废理,专务自营,力引所私,分据要路,潜谋密计,妙若鬼神,一有作为,首尾互应,惇虽不动声气,而事已倏然济矣。是以陛下之所欲用者正人也,由此沮格而不得进;陛下之所欲来者忠言也,由此壅阏而不得闻;陛下之所欲推广者仁恩德泽也,由此难于远达而不得均被于元元。是陛下之志愿未获尽伸,而惇之好恶莫不毕遂。惇虽傲然自若,以为人莫能窥,而不知其效已有不可掩者,故论其燮理,则水旱荐臻之变异常;论其表率,则诞慢相习之风弥扇;论其旁招,则非趋附其门者弗用;论其言动,则虽陵侮毁骂而必为;论其横身力荐之人,则以罪窜逐相继;论其尊君畏上之心,则遇灾而处略不引咎。”又尝奏:“臣观执政大臣,不务同心同德,以称陛下登用之意。且其不和之心既已发于声形,动于天地,为水为旱,为民物之灾矣。失今弗图,后必滋甚。抑恐四夷闻之,必有以轻议中国者,此正朝廷所以为今日之急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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