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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本纪(4)


  躁公二年,南郑反。

  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

  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怀公。

  怀公四年,庶长晁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灵公,怀公孙也。

  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

  十三年,城籍姑。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堑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注:第二个秦惠公】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

  十三年,伐蜀,取南郑。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沈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彊,夺秦河西地。

  ※※※

  献公元年,止从死。

  二年,城栎阳。

  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

  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出。”

  十六年,桃冬花。

  十八年,雨金栎阳。

  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襜霡。

  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

  二十四年,献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岁矣。

  ※※※

  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彊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

  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脩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

  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求见孝公。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其事在商君语中。

  七年,与魏惠王会杜平。

  八年,与魏战元里,有功。

  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

  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东地渡洛。

  十四年,初为赋。

  十九年,天子致伯。

  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

  二十一年,齐败魏马陵。

  二十二年,卫鞅击魏,虏魏公子卬。封鞅为列侯,号商君。

  二十四年,与晋战雁门,虏其将魏错。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岁,诛卫鞅。鞅之初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于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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