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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近世有人得一小给使,频求还家,未遂,后日久,此吏在窗下眠,人见门中有一妇人,年五六十,肥大,行步艰难。吏眠失覆,妇人至床边,取锦裳覆之,回复出门去。吏转侧衣落,妇人复如初。此人心怪,明问吏以何事求归,吏云:“母病。”次问状貌及年,皆如所见,唯云形瘦不同,又问:“母何患?”答云:“病肿耳。”即与吏假,始出便得家信,云母丧。追计所见之肥,乃是其肿状也。

  会稽贺思令善弹琴,常夜在月中坐,临风鸣弹。忽有一人,形器甚伟,著械有惨色。至其中庭称善,便与其语,自云是嵇中散,谓贺云:“卿下手极快,但于古法未便。”因授以《广陵散》,贺遂传之,于今不绝。

  元嘉中,太山巢氏先为相县令,居晋陵。家婢采薪,忽有一人追之,如相问讯,遂共通情,随婢还家,仍住不复去。巢恐为祸,夜辄出婢,闻与婢讴歌言对,大小悉闻,不使人见,见形者唯婢而已。恒得钱物酒食,日以充足,每与饮,吹笛而歌,歌云:“闲夜寂已清,长笛亮且鸣。若欲知我者,姓郭字长生”。

  晋义熙中,范寅为南康郡时,赣县吏说,先入山采薪,得二龟,皆如一尺盘大。薪未足,遇有两树骈生,吏以龟侧置树间,复行采伐。去龟处稍远,天雨懒复取。后经十二年,复入山,见先龟一者甲已枯,一者尚生,极长,树木所夹处可厚四寸许,两头厚尺余,如马鞍状。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宠恣过常。游市,见一女美丽,卖胡粉。爱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怅然有感,遂相许和,刻以明夕。其夜,安寝堂屋,以俟女来。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申!”于此欢踊,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遁去,明还粉店。至食时,父母怪男不起,往视,死。当就殡敛,发箧中,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其母曰:“杀我儿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迹如先,遂执问女曰:“何杀我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官,女曰:“妾岂复怯死,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不幸至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子孙繁茂。

  许攸梦乌衣吏奉漆案,案上有六封文书,拜跪曰:“府君当为北斗君。”会明年七月,复有一案四封文书,云“陈康为主簿。”觉后,康至,曰:“今来当谒。”攸闻,益惧,问康曰:“我作道师,死不过作社公。今日得北斗主簿,余为忝矣。”明年七月,二人同日而死。

  晋咸和初,徐精远行,梦与妻寝有身,当为巫师,死作社公。明年,妻果产,后如其言矣。

  有贵人亡后,永兴令王奉先梦,与之相对如平生。奉先问:“还有情色乎?”答曰:“某已至其家问婢。”后觉,问其婢,云:“此日魇,梦郎君来。”

  徐羡之为王雄少傅主簿,梦父作谓曰:“汝从今已后,勿渡朱雀桁。当贵。”羡之后行半桁,忆先人梦,回马而桁折,以此除主簿,后果为宰相。

  元嘉九年,征北参军明歒之值,从者夜眠,大魇,歒之自往唤之,顷间不能应,又失其头髻,三日乃寤。说云,被三人捉足,一人髻之,忽梦见一道人以丸药与之,如桐子,令以水服之。及悟,手中有药,服之遂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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