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榆巢杂识 | 上页 下页
罚禁粮出境


  邻省歉收告粜,本地方官禁止米粮出境者,将州县官降一级留任,不行揭参之该管上司罚俸一年,不行题参之督抚罚俸六个月。此乾隆二年从浙江布政使张若震奏定之例。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