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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类4


  ◎海关尺

  海关尺,海关所用之尺也,较营造尺稍大,合公尺千分之三百五十八。咸丰甲寅,与各国订通商条约,以此尺为标准。每一尺,合英国十四吋又十分之一,若合法国米突,与公尺同。

  ◎樟尺、樟环

  道光丙午七月十四日,温州猝发暴风,府署大堂阶下,大樟树东枝,被风吹断,郡尊徐铁孙观察荣命工师仿汉虑俿铜尺斲尺三百,分赠同好。又于树空腹中得大木环一。

  ◎惊闺

  惊闺,贩卖针线脂粉之人所执之器也。形如鼗而附以小钲,持柄摇之,则钲鼓齐鸣,以代唤卖。曰惊闺,欲其声之达于闺阁也,后因谓执此业之人亦曰惊闺,即俗言货郎。《滇事纪略》谓吴三桂之妾陈圆圆,为江南陈惊闺之女是也。

  ◎太祖遗甲

  景祖、显祖之败于尼堪外兰也,时太祖年十五,仅有遗甲十三副,太祖用之以复尼堪外兰之仇。其遗甲藏于内府,光绪时犹存,遇大阅,必以陈于御座旁。中有一具,尤长大,重三十余斤,长如今人一身有半,令伟丈夫立于椅以比之,犹下与地齐,盖亦太祖征尼堪外兰时所自用也。

  ◎遏必隆刀

  遏必隆,权臣也,以战功着,后以鳌拜伏诛,坐死。圣祖以其为顾命大臣,削职,后仍以公爵入卫,盖其女即孝昭后也。乾隆时,其遗刀犹存内府。金川之役,遏之孙曰讷亲者失机,高宗即诏以是刀斩于军前。赛尚阿之奉命征粤匪也,文宗亦曾以此刀赐之,其重等于古时之赐斧钺及尚方宝剑。

  相传刀有雌雄各一,风雨之夕,辄现紫色,盖杀人至多也。赛奉命南下,卒以挫败受诛,其后遂不以此刀为重矣。

  ◎小神锋

  御前有刀,曰小神锋,长二尺余,与神枪皆置御座旁。每驾出,则以侍卫一人负之而行。

  ◎宝刀

  康熙初,陈子仙之高祖某,以副将从征吴三桂,有功。殁后遗宝刀一,长三尺许,斑剥作青黄色。

  ◎姜刽子手之刀

  京师有姜姓者,为刑部刽子手,有刀五口,刀头有五式,一龙、一虎、一鼠、一蛇、一龜。相传刀颇神异,如次日值行刑,先一夕必自出鞘而啸。且用之数百年,锋铓完好。闻明代曾封以五将军之号。刽子手,执行死刑者也。姜于明代已充此役,世守弗替。

  ◎番刀

  青海出番刀,虽质坚如石,仍可折而屈之,盖以百炼钢为之者。长二尺,阔仅两指许,背厚分有余,自首至尾纯直,首不仰,锋利无比,光可鉴人,或嵌金丝纹,或镌蒙番文。其刀鞘为桃木质,而裹以银铸佛像及花草鸟兽形,满镶珊瑚、玛瑙、宝石。然刀鞘之价,不及刀价之半。非上客,不出以示。

  ◎台湾人各一刀

  台湾人各一刀,顷刻不离,斫伐割剥,事事用之,不仅以之争斗也。

  ◎毓贤之刀剑

  光绪朝,毓贤守曹州,数月,杀人至六千。及巡抚山西,其山也,常以一刀一剑自随,锋皆甚锐,柄饰玉,治事之暇,辄出而摩挲之。自谓生平杀人,必收其兵器,所积既多,权之,重二十七斤,乃命人锻炼铸此刀剑,以为记念。

  ◎手枪

  手枪为护身或军用之小军器,种类甚多,制法不一,旧多用Revolver,我国旧称为莲蓬枪。

  ◎臼炮

  臼炮,粗短之大炮,可纳开花弹,向高开放,在四十五度角以上,取拋物线射击敌人。吾国旧名虎蹲炮,俗亦谓之田鸡炮,日本谓之曲射炮。

  ◎粤寇铜炮

  咸、同间,粤寇洪秀全据江宁,凡通行文字音涉忌讳者,多为更易,如干支之癸丑易为国好,乙卯易为乙荣,癸亥易为国开。又军械亦多易名,如抬枪为长龙,炮弹为元码,药为红粉。

  光绪时,无锡渔人某在河中获铜炮一,其炮镌有“铸于癸开十三年”七字,即同治二年癸亥也。惟此癸字又不改国字。所刻“荣殿”,即荣王谭姓也。所刻“受汾”,殆粉字之蚀也。

  ◎炮弹

  炮弹,炮膛内所用之子弹也。有数种。一,子母弹,弹膛阔大,内容多数铅丸炸药,膛有前后中各部之别,能在空中炸裂,地势高低,距离远近,皆所不论,用以击敌军之人马或物品。二,开花弹,内分单双层,又有钢铁等质之别,着地,炸为碎块,为力甚大,用以击敌人建筑物。三,实心钢甲弹,中心坚实,外包钢皮,击铁甲船用之。四,葡萄弹丸,铅丸,在炮膛中已炸裂,出口分飞,力不能及远,距敌极近时用之,后多以子母弹代用。上海德州制造厂皆能仿制之。

  ◎炸弹

  炸弹,中装炸药之炮弹也。有二种。一可照算准时刻,使子弹飞行空中若干远,炸为极多之碎块以击敌。一可飞至所击之处,然后炸裂,以伤所击之物。其以炸药装置罐中,遥掷敌人而轰击之者,亦称炸弹,吾国人能自制之。

  ◎云梯

  太宗攻取明城,多以云梯制胜。乾隆戊辰金川之役,敌多筑坚碉于绝壁悬崖,官军屡攻弗克。高宗阅实录,仿其式以制云梯,命八旗子弟演习,隶健锐营。再征金川时,卒收云梯之功。嘉庆丙辰,湖北奸民窃发,毕秋帆制府沅屡攻当阳不克,仁宗乃命绿营皆习其技,以昭太宗威德焉。

  ◎骹箭

  国初,礼烈王所用之箭,其镞与笴,皆以木为之,镞长一尺六寸,径三寸,围九寸,周围有觚棱者六,窅处穿孔,数亦如之,笴长三尺六寸。括之受弦处,宽可容指,非挽百石弓者不能发。

  ◎藤牌

  蛮僚之属,所用旁牌,多以粗藤为之,中心突向外,内凹处,以藤为上下二环,俾手肱有所执持,轻而坚韧。其后仿其制,故统称旁牌曰藤牌。

  ◎铁标及屏风

  康熙时,有木雅零者,本姓朱,河南人,明宗室之裔也,能制奇器,多异技。有铁标十二枚,藏两袖中,举手即发。又有屏风置座后,中藏万弩,机在座下,在军时辄施之坐后,猝有奸宄,一举足,则万弩齐发。

  ◎奏折

  臣下上书于天子曰奏,其文件谓之奏折,以其用折本缮写,故名。

  ◎手本

  手本,官场有之,属吏谒上官时所用者也,始于明。《通俗编》云“明万历间下官见上官,其名帖以青壳粘前后叶,中用绵纸六扣,称手本。门生见座师,则用红绫壳为手本”是也。

  ◎手折

  手折,属吏禀陈公事于上官时所用,折纸为之,大率亲手呈递,故名。又商家贸易往来计数之小折,亦称手折。

  ◎领纸

  领纸,凡向公家领取钱物者,出具领纸,以示信而备稽查也。官吏所具领纸,盖印其上者,谓之印领。常人则不盖印,谓之墨领,亦称领状。

  ◎虎头牌

  虎头牌,始于金、元,衙门局所示威之具也。悬于门,左右各一,上书“禁止闲人”等字,与汪元量诗“文武官僚多二品,还乡尽带虎头牌”之所赋,异矣。然如上官于属吏之委缺委差,以及批示一切之事,亦皆以此牌书之。

  ◎水牌

  水牌,以长形薄板为之,涂布油粉,有事则书其上,以其易去误字而省纸,用毕,可以水拭去而复用也。商店多用之。

  ◎火牌

  火牌为符信之一,凡兵役驰驿者,给与火牌,以为沿途具领口粮之用,由兵部每年发给督抚提镇,有定数。

  ◎火票

  凡马递公文,皆用兵部凭照,令沿途各驿接递,谓之火票,言其急速如火也。其由外达京,及各省彼此互达者,则各黏连排单,令按程登注时刻,以便稽核。

  ◎玉玺

  自汉以来,历代天子沿用“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玉玺,即传国玺也。

  或曰,历代传国玉玺,相传为元顺帝携之以遁至沙漠,后遂遗失。越二百余年,牧羊者见羊三日不食,以蹄跪地,乃掘获此玺,后归察哈尔林丹汗。天聪甲戌,睿亲王多尔兖获之于额哲母所,其文为汉篆“制诰之宝”四字。

  ◎传国玉玺之伪托

  康熙丙午正月,江督郎廷佐奏称溧阳民人顾起龙等,浚河获玉玺,篆文“人心惟厄,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字,遣官赍送至京。圣祖大悦,命贮内府,颁重赏有差,并宣付史馆。时有知其事者,谓印为明弘光时新造,南都既陷,一中官怀之而逸,值追者急,乃瘗之于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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