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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役类2


  ◎部吏索贿于某封翁

  礼部尚书某之封翁,以某年阵殁,太夫人遗腹生某某,旋由翰林擢礼部尚书。同乡为其太夫人请旌,文已至部,方缮办间,一日,某归寓,三更后,忽有礼房吏造门,请曰:“有要公来见。”问何事,曰:“为公请旌事。”问请旌事胡来谒我,曰:“公请旌,须给小人万金。”曰:“然则汝敢向予搕诈耶?”曰:“索万金,正为公办事也。”

  问其故,曰:“封翁以某年阵殁。太夫人遗腹生公,公今年应若干岁。然公考试时,少报两岁,是太夫人生公,在封翁殁后二年,于理未洽。”某大愕,问计将安出,曰:“公考试时,府县院及吏部皆有档册,服官后,礼部及各衙门亦皆有档册,应将各衙门所报年岁逐一更正,然所费亦不赀矣。”从其言,赠金如数而去。

  ◎王书常私镌假印

  嘉庆己巳冬,工部有书吏王书常者,恒私镌假印,冒支国帑,于钦派岁修工程,皆假捏大员姓名,重复向户曹支领,岁耗银至数千余万两。后为工头某告发,置书常于法,大员降黜有差。夫水曹支领,必诸司空签押毕,关知户曹,度支大员复加查核,然后发帑。

  定例本极详慎,乃诸部曹夤缘为奸,伺大员谈笑会饮时,将稿文雁行斜进,大员不复寓目,仰视屋梁,手画大诺而已,更有倩幕友代画者,遂使奸蠹胥吏,得肆其技焉。

  ◎部吏驳阻从祀

  道光时,有请以明高忠宪公攀龙从祀圣庙者,部吏征贿不得,引忠宪遗疏中“愿毕来生”之语,以为出于释氏,力驳之。

  ◎鸦片启衅误于胥吏

  世传林文忠公则徐焚鸦片而不给价,故致启衅,其实不然。当时固以茶叶一箱易烟一箱,而茶为胥吏所办,中多杂以沙石,既至欧洲,又以不能售也而寄回,商人耗本无算,遂致激成衅端。

  文忠闻有伍氏通西人,乃屡苛罚之,曾令缴军饷至数百万。伍每入见,多署中人所侵,至费千金,始得一椅。后文忠复出而陨于军,或曰,实伍畏其复至,使人谋毙之。

  ◎库吏玩弄县令致死

  光绪初,皖之庐江,有库吏陈运昌者,管库有年,老而多智。甲申冬,令刘某至,索金,故不遽应,刘怒其猾,易之,募人任其事。米贾唐端富有田宅,羡陈之长袖善舞也,欲垄断其事,赂刘巨金,得之。陈怨唐之惎己也,匿旧籍弗予。唐年少,初为吏,大喜,谓可致富,倩人为书春联,有“户吏堆金宝,房科积玉财”之句。乙酉春,上忙开征,刘责赋于唐,唐语众里胥。故事,田赋春纳其四,秋纳其六。

  以庐民春鲜种麦,无可偿,大半赖里胥贷于人,秋责偿于民,民亦相安无违言。刘嗜利,当春,督责无已。众里胥易唐,益不奉命。唐大窘,补苴弥缝,倾产不足偿赋,无以为计,大窘,乃自书其事,吞鸦片烟以死。其妻乃素服乘舆,诉之刘,出而号于市,人咸伤之。

  ◎游智开为胥吏所愚

  光绪朝,游智开为永平知府时,好以察察为明。一日,微服私行,入一茶肆。时肆中人满,内有府中胥吏,伪不识游者,相与誉游清廉,天下无两。游故曰:“此官虽好,然自某观之,亦尚未尽善。”忽有一胥吏起批其颊,曰:“游公青天,汝一小民,敢谤清官耶!”游以为部民中心说而诚服也,不知其侮,转而大喜。

  ◎库吏中伤阎文介

  部吏舞弊,当事者或议整饬,法久玩生,非第无效,或且有受其侮弄者。阎文介公敬铭长户部时,日坐堂皇,严查弊窦,库吏衔之刺骨。一日,文介将入朝,冠上红顶忽不翼而飞,仓卒间,假诸他处而入,则内监已向朝房催询数四。及返,见案上所置醇邸属题小影,亦不知所往,百计搜觅,终不能得。

  月余,则小影仍置于案,而红顶竟如金杯之羽化矣。文介知库吏所为,驭下益严,然不久即触孝钦后怒,出户部,盖仍为库吏贿内监所中伤也。

  ◎部吏索贿于某令

  光绪时,浙江候补知县某,至浙,当补某缺,部吏贻书告之曰:“某缺,君依例当补,然须予我千金。”某不欲打点,意谓循例之事,何用赂吏,不许。已而缺出,补他人,大诧,托人探之,则某曾经保举,临补时,吏谓一人不能两班置之。

  某急丐吏为设法,吏曰:“今已无及,为将来计则可,然须五千金;若不可,则请两班中注销一班,亦可有补缺望也。”某不能措巨资,意保举班无补期,不若劳绩之可恃,遂注销保举班。逾日,吏又贻书曰:“保举班以人少,君当补,惜已注销,致为他人补矣。”某大懊丧。

  ◎藩吏索贿

  州县之得委缺者,当藩署书吏送委札到寓时,例须给以赏封,数之多寡,悉以其缺之肥瘠而定。将赴任时,又须致送利市,务餍其欲而后已。否则凡有文书上省,多扞格,必使其忤上官之意而后止。此之谓陋规。

  ◎部吏、库吏舞弊

  光绪乙巳,有钱塘汪某者,以知县至京投供,署年为三十七。次年至吏部投供,视所书年,仍三十七,曰:“误矣。”部吏曰:“汝原开履历为三十七,何得误?”曰:“去年三十七,今年非三十八乎?”吏曰:“若欲改三十八,须取同乡官印结方可。”某不顾,去,出语人,莫不轩渠。

  又凡州县官之前任亏空,上司无如之何,乃物色能代弥补者为之代,或竟强令后任代之,此虽非法,然各省多如是。河南洛阳县某令卒,亏空甚巨,藩司朱寿镛知武阳某令与之同居,乃勒令代填亏空,始准赴任。时某令适自藩署领库平银四千两,即缴入,代还亏款。

  藩署吏不受,云须照例加倾镕火耗,骇曰:“此适自署领出,缄识如故,何加耗之有?”询之朱,朱曰:“此库吏事,汝须与彼言之。”某不得已,加耗银,始得收纳。

  ◎差役之名称

  差役,奔走于公家,执杂役者也,亦称差人。晚近以来,吏治混淆,循良者少,非悉由百官之不职也,亦胥役之营私舞弊有以害之耳。俗称衙署差役曰快手,盖沿《宋书》建平王左右勇士数十人,并荆楚快手,《南史》黄回募江西楚人得快手八百之名称也。捕盗贼者曰捕快,亦曰马快,则以事急时骑而行耳。

  ◎差役索草鞋钱

  草鞋钱为陋规之一,差役出差,辄索草鞋钱于原告者。

  ◎蜀中差役之需索

  蜀中差役滋扰甚于他省,凡窃案呈报后百端需索,择被窃之邻右殷实无权势者,诬指为窝户,拘押索贿,谓之贼开花。某典史尝书联悬之堂云:“若要子孙能结果,除非贼案不开花。”

  ◎苏拉

  内廷有当差者曰苏拉,满语,执役人之义也,隶于太监。凡引见者必向索费,然仅京钱四千文,合制钱四百文而已。引见毕,可随意观览,否则即为所逐,不容稍留。若吝而不予,则其恫喝有出人意料外者。某苏拉尝谓一选人曰:“亦携元青外褂乎?”选人曰:“何需此?”苏拉曰:“入对时语言有误,便砍头,彼时即须衣之。”

  又有引见既毕而回寓者,苏拉往谓之曰:“亦愿扬名天下乎?”其人漫应之。越日,持邸抄至,则有某某谢恩等字,每字索银二两。其人无奈,如数给之。又苏拉者,军机处、内务府皆有之,雍和宫则有苏拉喇嘛,乃喇嘛之执役者也。

  ◎各部之杂役开销

  各部司员到部当差,有所谓杂役开销者,其数视名目多寡为差,其名目极可哂,约略举之,可得数种。大堂有大堂厅差,有堂皂,有堂小马,有七堂车轿班。丞参厅有茶房,有看厅,有长差,有小马,有皂役。本司有茶房,有皂役,有传事,有长差,有小马,有听差,有看司,有知会,有厨房,有当日巡逻。庶务科有事宜册,有住址单,有履历册,有画到簿,有礼部谢恩单。头门有门皂,有门小马。

  此外又有所谓送知会者,送请进署带见禀者,更有所谓赏皮衣者,五光十色,莫可究诘。而衙署之较大者,其开销约钱百千左右,叩之,则曰照例。每署司员,多者以千计,故或司员累年不得一差,而杂役开销固自若也。

  ◎库丁

  户部有银库,额设库役四十人,曰库丁,一曰库兵,三年而替,以旗人充之。每届点充时,满尚书及其左右皆有规费,辄六七千金。费既纳,满尚书乃坐堂皇,唱名而点之,库丁跪谢而出。

  出时,必有保镖者护之以行,恐人刼之也。行刼者,大率为觑觎丁缺无力贿充之人,并纠集无赖而为之,伺新充者至大堂堦下,即刼之以去,囚于家,使误卯期而纵之归。盖冀其误卯而另派他人,则规费便虚掷矣。欲其即释,亦须赂以数千金。

  ◎番役

  步军统领衙门番役私用之白役人等,俗名圆扁子,非额设,无定数,每藉番役索诈滋事。遂其所欲,事即消弭,否则告知捕役,捕治之,得赏银。往往出资设计,诱人犯法,大为人民之害。自乾隆丙辰,高宗严谕革退,番役亦稍稍敛迹矣。

  ◎侦探告密之原始

  国初,大将军祖某抚吴时,凡吴之不法者,悉鬻身于其部曲,谓之投旗。既投之后,平日小嫌细忿,以片上之幕府,即率其徒数十,以一锒铛锁其人去,非破产不止。

  同时闻风起者,不可枚举,至有大家闺妇不得意于其夫,亦欲投旗以陷之者。此与近世侦探诬人之风,无或稍异。然妻之控夫,仅于粤省偶一有之。

  ◎水卒报警

  黄河报汛之水卒,有所谓羊报者。河在皋兰城西,有铁索船桥,亘两岸,立铁柱,刻痕尺寸以测水,河水高铁痕一寸,则中州水高一丈,例用羊报先传警汛。其法以大羊空其腹,密缝之,浸以檾油,令水不透,选卒勇壮者缚羊背,如乘马然,食不饥丸,腰系水签数十。

  至河南境,缘溜掷之,流如飞,瞬息千里。河卒操急舟于大溜,候之,拾签,知水尺寸,得豫备抢护。至江南,营弁以舟邀报卒登岸,解其缚,人无恙,赏白金五十两,酒食无算,令乘车从容归,三月始达,盖即元世祖革囊之遗法也。

  ◎巡丁

  关卡有巡丁,役也,凡验货、收捐之事皆司之。验货时,手持铁签,故曰签子手。签,一作扦。随时点派,无卯缺。

  ◎桃花乞

  桃花乞,不分男女,由张家口至察哈尔,凡四十四台,无论正台、帮台,轮应出蒙古包一座者,其人即为其地之守兵。例应男丁供役,无男,则可以女代之。盖蒙女壮健耐劳,同于男也。

  ◎号军

  贡院,为试士之所,诸生席舍曰号房,人以一兵守之,谓之号军,始于明也。盖明代科举,功令极严,故派军役守之,以防枪替、传递。本朝亦有号军之名,则仅供扫除,为士子服役而已,且非军人也,充之者皆贫人。

  ◎门斗

  旧称为学官供役者曰门斗,盖学中本为生员设廪膳,称门斗者,当是以司阍兼司仓,故合门子、斗子之名而称之耳。

  ◎乌拉娃

  乌拉,西藏番人支差之名,牛曰马拉,马曰乌拉马,司其事之役人曰乌拉娃。其转运物件,既至其地,仅给犒金,不发足价。巴塘初设时,日需乌拉以千计,蛮民苦之。

  边务大臣赵尔丰乃定价,计程一站,给藏洋半元,(合通用银一钱六分。)行程远近,以此计算,足价之例,自此兴焉。

  ◎解役殴陈星斋

  陈星斋太仆居忧时,河库道何某聘之课子。乾隆己巳二月,赴淮,舟泊丹阳,遇秋审解犯数船,自镇江往苏。两船偶触,解役突率众囚徒入船,各持器械,杂手中铁链,指挥刼雄,罄所有以去。太仆方与客对弈,猝被一囚连殴三炼,头颅脊背受创极重,流血昏晕。

  盖每岁秋谳时,胥役囚徒互相狼狈,以亡命横行为利薮,而不知星斋之为贵人也。痛定,鸣官,得其主名,经丹阳令请抚军具奏,立置重典,嗣是此风稍戢矣。辛未,星斋服阕入京,高宗方自南巡还,星斋道旁迎銮,犹垂问此事甚详,且霁颜曰:“汝何不言鸡肋不足当尊拳耶?”

  ◎悍役不敢登王氏门

  娄县泰来桥王氏晜弟三人,皆诸生。有催租役至,入门隳突,王怒,殴之,焚其船。役归,诉之令。令逮三生,置于狱,详革衣顶。

  学使李因培批其牍,驳斥数百言,后云:“要之,秀才欠粮,贫也。役禀被殴,索诈不遂也。因一役而革三生,何其酷也?本欲参处,念尔非个中人也。诸生完款,俟岁考毕,徐徐缴纳可也。”

  令遂出三生于狱。三生故不肯出,劝之,始赴岁试,由是悍役不敢登王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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