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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七


  《居易录》载萧山何御史瞻,以事谪戍,归里中,值御史邹鲁者谪令萧山,与何有隙,逼之戍所,途中谋杀之。何之子兢避难山东王佥事家。一日闻邹迁山西佥事,辞王公曰:“复仇此其时矣!”王遂治装遣之。兢归,潜部勒亲党数十人,俟邹于路,矐其目,折其四肢。

  邹诉于官,兢直前慷慨流涕,自陈父冤,请死。当事为之动容,仅拟流徙得免。予按:兢之所归者,乃吾邑梅李王鼎也。鼎系成化己丑进士,官广东左布政,邑志及先贤事略皆载何兢挈家归公,公泣而授馆,衣食之,誓与之复仇。未知阮亭先生何据而云山东王佥事也?

  又所云何御史,邑志及事略皆云何舜宾,岂舜宾即系瞻字耶?又邑志及事略载兢既得复仇,法吏当兢死。鼎复资兢母入都,击登闻鼓上诉,事下大理评事曹恕,谓鲁既迁官,不得以亲临比,且援唐梁悦为证,兢得减死。

  亦与《居易录》所载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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