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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军人妻


  丁酉岁(案:丁酉当南唐升元元年),婺源建威军人,妻死更娶。其后妻虐遇前妻之子过甚,夫不能制。一日,忽见亡妻自门而入,大怒后妻曰:“人谁无死?孰无母子之情?乃虐我女儿如是耶?吾此诉于地下所司,今与我假十日,使我诲汝,汝遂不改,必能杀君。”夫妻皆恐惧,再拜,即为具酒食。便召亲党邻里问讯,叙语如常。他人但闻其声,惟夫妻见之。

  及夜,为设榻别室,夫欲从之宿,不可。满十日,将去,复责詈其后妻,言甚切至。举家亲族共送至 去墓百余步,曰:“诸人可止矣。”复殷勤辞诀而去。将及柏林中,遂入,人皆见之,衣服容色如平生,及墓乃没。建威军使汪延昌言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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