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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友人论国民文学书


  木天兄:

  承示你同伯奇兄的论国民文学的信,我觉得对于你们的意见能够充分了解。传道者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我想这本来也是很自然很平常的道理,不过是民族主义思想之意识地发现到文学上来罢了。这个主张的理由明若观火,一国的文学如不是国民的,那么应当如何,难道可以是殖民的或遗老的么?无论是幸不幸,我们既生为中国人,便不自主地分有汉族的短长及其运命。我们第一要自承是亚洲人(“Asiatics”!)中之汉人,拼命地攻上前去,取得在人类中汉族所应享的幸福,成就所能做的工作,—倘若我们不自菲薄,不自认为公共的奴才。只可惜中国人里面外国人太多,西崽气与家奴气太重,国民的自觉太没有,所以政治上既失了独立,学术文艺上也受了影响,没有新的气象。国民文学的呼声可以说是这种堕落民族的一针兴奋剂,虽然效果如何不能预知,总之是适当的办法。

  但是我要附加一句,提倡国民文学同时必须提倡个人主义。我见有些鼓吹国家主义的人对于个人主义竭力反对,不但国家主义失其根据,而且使得他们的主张有点宗教的气味,容易变成狂信。这个结果是凡本国的必好,凡别国的必坏,自己的国土是世界的中心,自己的争战是天下之正义,而犹称之曰“自尊心”。我们反抗人家的欺侮,但并不是说我们便可以欺侮人;我们不愿人家抹杀我们的长处,但并不是说我们还应护自己的短。

  我们所要的是一切的正义:凭了正义我们要求自主与自由,也正凭了正义我们要自己谴责,自己鞭挞。我们现在这样地被欺侮,一半固然是由于别人的强横,一半—至少至少一半—也在于自己的堕落。我们在反对别人之先或同时,应该竭力发掘铲除自己的恶根性,这才有民族再生的希望,否则只是拳匪思想之复活。拳匪的排外思想我并不以为绝对地非是,但其本国必是而外国必非的偏见,可以用“国粹”反抗新法的迷信,终是拳匪的行径,我所绝对反对的。有人信奉国家主义之后便非古文不做,非古诗不诌,这很令我怀忧,恐正当的国家主义要恶化了。我们提倡国民文学于此点要十分注意,不可使其有这样的流弊。所以我仿你的说法要加添几句,便是在积极地鼓吹民族思想以外,还有这几件工作:

  我们要针砭民族卑怯的瘫痪,
  我们要消除民族淫猥的淋毒,
  我们要切开民族昏愦的痈疽,
  我们要阉割民族自大的风狂。

  以上是三月一日我覆你的一封信,曾登在《京报副刊》第八十号上,今重录于此,因为现在我的意见还只是这样。我不知怎地很为遗传学说所迫压,觉得中国人总还是中国人,无论是好是坏,所以保存国粹正可不必,反正国民性不会消灭,提倡欧化也是虚空,因为天下不会有像两粒豆那样相似的民族,叫他怎么化得过来。现在要紧的是唤起个人的与国民的自觉,尽量地研究介绍今古的文化,让它自由地渗进去,变成民族精神的滋养料,因此可望自动地发生出新汉族的文明来。这是我任意的梦想,也就是我所以赞成国民文学的提倡之理由。但是,有时又觉得这些梦想也是轻飘飘的,不大靠得住,如吕滂(Gustave Le Bon)所说,人世的事都是死鬼作主,结果几乎令人要相信幽冥判官—或是毗骞国王手中的账簿,中国人是命里注定的奴才,这又使我对于一切提倡不免有点冷淡了。我的微小的愿望,现在只在能够多了解一分,不在能成功一厘,所以这倒也还无妨无妨。草草。

  十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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