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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鲁迅在S会馆


  S会馆的名称始见于《呐喊》自序中。这本名山会邑馆,是山阴会稽两县人的会馆,在李越缦日记中常有提及,清末山会合并称为绍兴县,也就改名绍兴县馆。

  出宣武门一直往南,到了前清杀人的地方菜市口,迤西路南即是北半截胡同,在广和居门前分路,东南岔去是裤腿胡同,西南是南半截胡同,其实这也是一只裤腿,不知何以独承了半截的正统。离胡同北口不远即是会馆,坐西朝东,进了头门二门之后照例是一个大院子,正屋是历代乡贤的祠堂,从右侧弄堂往西去,后边一进平房,是鲁迅寄住过的地方。小小一个院落,南首有圆洞门通到东边,门内一棵大槐树,北首两间下房,正面一排四间,名为“补树书屋”,只因极北一间被下房挡住了阳光,所以关闭不用,鲁迅所用的就是那外边三间罢了。

  他大概从民二住起直至民八,这里所说只是末三年的情形,其时他睡在靠北的一间里,南头作为我的卧室及客室,中间房内放着一张破画桌和方桌,是洗脸吃饭的地方。他的卧榻设在窗口靠北的墙下,旁边是一张书桌和藤椅,此外几个书架和方桌都堆着已裱未裱的石刻拓本,各种印本的金石书史书等。下午四五点下班,回寓吃饭谈天,如无来客,在八九点时便回到房里做他的工作,那时辑书已终结。

  从民四起一直弄碑刻,从拓本上抄写本文与《金石萃编》等相校,看出许多错误来,这样校录至于半夜,有时或至一二点钟才睡。次晨九十点时起来,盥洗后不吃早餐便到部里去,虽然有人说他八点必到班,事实上北京的衙门没有八点就办公的,而且鲁迅的价值也并不在黾勉从公这一点上,这样的说倒有点像给在脸上抹点香粉,至少总是失却本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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