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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绝对不行,”帕希昂斯生硬地回答:“从这张嘴里说出来的话,您一句也不配听到;我决不会向您复述。您干吗要知道呢?希望今后向人们隐瞒某件事吗?上帝早就看到您了,对他来说秘密是不存在的。您走吧,待在莫普拉岩,安分守己;等您叔叔过世了,您的事务料理了,您就离开这个地方吧。如果您信得过我,最好现在就离开。我不愿使您受到起诉,至少您不要用您的行为迫使我这样做。可是别人对事实真相即使没有把握,至少起了疑心。两天以前,有个仆役嘴不紧,在大庭广众中无心说出一句话,可能已引起司法部门的注意;只要一个人有罪,从法庭到断头台就只有一步之遥。我一向跟您无怨无仇,我甚至对您产生了友谊;听从您说准备接受的这个忠告吧。走吧,要不然就躲起来,准备逃跑。我不希望您毁灭,爱德梅也同样不希望……所以……您听明白了吗?”

  “您以为我会听从这样一种劝告,简直是发疯。我,居然得躲起来!我,居然得像个罪犯似地逃跑!别做梦了!得啦!得啦!我要对抗你们所有的人。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狂怒和仇恨在折磨你们,使你们勾结起来反对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要阻止我见我的叔叔和堂妹;但我藐视你们干的蠢事。我的位置在这儿;我决不走开,除非根据我堂妹或叔叔的正式命令;这命令还必须让我听见由他们亲口发出,因为我决不让任何外人向我转告判词。所以,谢谢您费心了,帕希昂斯先生;既然如此,我自己的才智就够用了。再见。”

  我正准备走出茅屋,不料他冲到我前面,霎时间,似乎打算使用武力把我拦住。虽然他已上了年纪,而我高大强壮,他说不定还能在这样一场较量中占上风。矮小,驼背,宽肩膀,他是一个大力士。

  可是,正当他朝我举起胳臂的时候,他停住了。在他正要大发雷霆之际,他被经常支配他的一阵强烈的同情心控制住了;他以怜悯的神态注视我,仁慈地对我说:

  “不幸的人!我一向像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你,因为我把你看作爱德梅的兄弟,你可别自取灭亡。我以被你杀害的爱德梅的名义这样恳求你,你还爱着她——这我看得出来——可你再也无法重见她了。相信我吧,你的家庭昨天还是一艘美好的船,舵掌握在你手里;今天却成了一艘搁浅的船,再没有帆和驾驶员;必须由见习水手们操作,像朋友马尔卡斯所说的那样。好吧,我可怜的遇难船员,别坚持淹死自己了。我扔给您一根绳子,抓住它吧;再过一天,就太晚了。想一想,如果司法部门抓获您,今天试图救您的这个人,明天将不得不出庭控告您,谴责您。这种事我一想起来眼泪就夺眶而出,您别迫使我去做。贝尔纳,您曾经有人爱过,我的孩子,今天您还可以靠往事生活下去。”

  我痛哭流涕;这时进来的中士也哭起来,求我返回莫普拉岩。但我很快就重新振作起来,推开他们,说道:

  “我知道你们都是善良的人,宽宏大量,很疼爱我,因为你们相信我犯了可怕的罪,还想着救我的性命。可是请你们放心好了,朋友们,我是清白无辜的,没有犯这种罪。相反,我但愿案情调查得水落石出,那么可以肯定,我会被宣告无罪的。为了我的家庭,我应当活到我的名誉完全恢复之时。然而,如果我命中注定要眼睁睁看着我的堂妹死去,由于我在世上除了她没有人可爱,我将把自己的脑袋打开花。干吗我要萎靡不振呢?我不留恋人生,在她死后决不苟活!愿上帝使她临终的时刻过得宁静而没有痛苦——这就是我对上帝惟一的要求。”

  帕希昂斯以阴郁的不满神情摇摇头。他对我的罪行深信不疑,我的任何否认都使我失去他的怜悯。马尔卡斯仍然爱着我;但是除我自己以外,世上没有任何人为我的清白无辜担保。

  “如果您返回宫堡,您就要在这儿起誓,未经神甫准许决不进入您堂妹或叔叔的房间!”帕希昂斯嚷道。

  “我起誓,我是清白无辜的,”我回答,“我决不让任何人把罪名强加在我身上。你们俩都往后退!让我过去!帕希昂斯,如果您认为告发我是您的责任,那您就去告发吧。我所希望的,只是别不听我申诉就将我定罪。我宁可要法庭依法审判,也不要舆论随意制裁。”

  我冲出茅屋,返回宫堡。由于不愿在仆从们面前大闹一场,知道他们不会向我隐瞒爱德梅的真实情况,我走进自己平时所住的卧室,闭门不出。

  可是,傍晚时分,正当我从卧室出来,想了解两位亲人的病情时,勒布朗小姐又来通知,说外面有人找我。我从她脸上看到一种既满意又害怕的表情。我明白自己就要被捕,并猜到是勒布朗小姐告发的(事实果真如此)。我走到窗前,看见骑警队的几个骑兵正在院子内守候。

  “好吧,”我说,“命该如此。”

  不过,在离开——也许是永远离开——这座我留下灵魂的屋子之前,我要最后一次再看看爱德梅。我径直朝她的卧室走去。勒布朗小姐想纵身挡在门前;我将她猛地一推,她倒下去,我料想她受了点轻伤。她马上大喊大叫,声震屋宇;后来,审讯时,她危言耸听地把这一推随意叫做对她本人的谋杀未遂。当下我进了爱德梅的房间,在室内找到神甫和医生。我默默地听医生讲解,得知就这些伤口本身来说并不是致命的,甚至不太严重,只要大脑所受的强烈刺激不使伤口产生并发症,不让人担心引起破伤风。这个吓人的名词在我听来无异于宣判死亡。在美洲,我见过许多人在战争中受了伤,结果死于这种可怕的疾病。我走近床。神甫垂头丧气,竟未想到阻止我。我捧起爱德梅的手,手依然冰凉,没有知觉。我最后一次吻了吻它,对别人一句话也不说,就径自去向骑警队投案。

  24

  我被立即关进夏特专区监狱。伊苏登大法官裁判所的刑事长官掌管谋害德·莫普拉小姐的案件,获准于第二天发表罪行检举命令书。他亲赴圣赛韦尔村,在案件发生的居腊树林周围的农庄里,听取三十几位证人的陈述。在我被捕后一星期,逮捕令向我发出了。如果我不是那么心烦意乱,如果有个人关心我,那么这种违反法律的事,还有审判期间发生的其他许多违反法律的事,就可以作为对我有利的有力论据加以援引,证明这次起诉是由某股仇恨势力在背后操纵的。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有只看不见的手极其无情地迅速指挥着一切。

  第一次讯问只对我提出了一条罪名,就是勒布朗小姐控告的罪名。所有的猎人都宣称一无所知,没有任何理由把这次意外事故看作蓄意谋害。但勒布朗小姐为了我冒昧对她开的某些玩笑而怀恨在心,何况她已被人收买,就像我后来知道的那样;她宣称爱德梅从第一次昏迷中苏醒过来之后,既不发烧,又很有理智,在叮嘱她保守秘密的同时,诉说自己曾被我侮辱,恐吓,从马背上拖下,最后枪击。

  这个坏女人收集了爱德梅发烧期间泄露的材料,相当巧妙地编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并在仇恨启发下尽量加以渲染。她歪曲女主人说过的含糊不清的话和谵妄性印象,起誓证明爱德梅曾见我把卡宾枪枪口对准她说道:“我保证过,你将只死在我手里。”

  圣约翰在同一天受到传讯,他宣称除了那天晚上勒布朗小姐告诉他的事以外,什么都不知道;他的陈述与勒布朗小姐的证词完全相符。圣约翰是个正派人,然而冷漠,迟钝。出于对一丝不苟的爱好,他没有省略任何无用的细节,它们可能被人歪曲后再用来对付我。他断言我一向是个古怪、糊涂、任性的人;我经常头痛,发病期间就失去理智;已经有过几次,我神经错乱时,对一个我以为看得见的人说什么流血和凶杀;归根结蒂,我的脾气如此暴躁,以致我是“有可能抓起任何东西向一个人头上扔去的,虽然就他所知,事实上我还从未做过这类出格的事”。这就是在刑事案件中往往决定生死存亡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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