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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


  §2-11

  冬季来临了,这里的六月相当于北半球的十二月,当前的大事就是做又暖和又结实的衣服。

  他们已经把畜栏里摩弗仑羊的毛剪下来了,现在需要把这些宝贵的纺织原料织成毛料。

  赛勒斯·史密斯既没有刷毛机、梳毛机、磨光机、绷架、绞丝机和纺织机,又没有自动纺车和织布机,因此只好采用一种比较简便的方法来代替纺织工序。他打算利用羊毛纤维的特点——在强大的压力下,这种毛质纤维会粘在一起——用简单的方法制造毛毡。毡的制造过程非常简易,羊毛压缩得愈紧,就愈能保暖。摩弗仑羊的毛很短,用来制毡非常合适。

  工程师在伙伴们的协助下,——潘克洛夫只好再度把造船工作搁在一旁——开始了准备工序,这道工序的目的就是清除渗透在羊毛里的脂肪和油质,也就是兽脂。清洁工序是这样操作的:先把羊毛放在盛满水的大桶里,保持着七十度的温度,浸了二十四小时以后,再拿出来在小苏打溶液里彻底洗清,等它挤干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压榨了,也就是说,可以用来生产出一种结实的毛料了,这种毛料当然是粗糙的,拿到欧美的工业中心去不值一文,可是在林肯岛的市场上,它却非常受人重视。

  这种制造毛料的方法,一定在很早以前就有人使用了,事实上,最原始的毛料就是用现在史密斯打算采用的方法制造出来的。在制造压榨羊毛的机器时,史密斯又施展了工程师的本领;他知道应该怎样巧妙地利用海滩上瀑布的机械动力——这种动力直到目前还没有人利用过——来发动一台水力压榨机。

  没有比这个更简单的了。把羊毛放在凹槽中间,用沉重的木槌不断交替地捶击,这就是他们要做的机器。几世纪以来,人们一直采用这种机器,直到后来发明了压滚,人们才开始不再捶打,而采用了有规律的压滚方法。

  这项工作在赛勒斯·史密斯正确的指示下,获得了完全的成功,他们事先把羊毛用肥皂水浸过,一方面便于交织、压榨和使羊毛柔软,另一方面又可以免得羊毛在捶击以后会收缩,等羊毛从压榨机里出来之后,就成为厚毡了。羊毛原材料本来很粗糙,由于交织的细密,结果制成的毛料不但适合做衣服,又适合做被毯。当然,这既不是美丽诺呢、细毛呢、开斯米、花毛呢、纺绸、缎子、丝毛呢、驼绒、呢子,也不是法兰绒。这是“林肯毡”,林肯岛上的一种工业品。居民们现在有温暖的衣服和很厚的被子,他们可以毫无顾虑地迎接一八六六到一八六七年的冬天了。

  六月二十日,严寒开始了,潘克洛夫原打算在开春以前完成造船工程,这时候只好暂时停止,他感到非常遗憾。

  水手最大的愿望就是到达抱岛去作一次探险,但是史密斯却不赞成纯粹为了好奇而航海,因为在这样一个荒芜不毛的山石上,显然是不可能找到什么东西的。这样一只船——这只船未免稍微嫌小一些——在陌生的海洋上航行一百五十海浬,不能不使他有点顾虑。万一他们的船入海以后,到不了达抱岛,而又没法回来。那么在这灾难重重的太平洋中,该怎么办呢?

  史密斯和潘克洛夫常谈论这个计划,他发现潘克洛夫对这次航海的要求很迫切,可是他却说不出一个充分的道理来。

  “你瞧,朋友,”有一天工程师对他说,“一方面你对林肯岛赞不绝口,时常谈到一旦非离开这儿不可的时候,你会怎样的悲伤,另一方面你又第一个想离开林肯岛。”

  “只是想离开这儿几天,”潘克洛夫答道,“只是几天,史密斯先生。去去就回来,看看那个小岛上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可是它还不如林肯岛呢。”

  “这我早就知道了。”

  “那么干嘛冒险上那儿去呢?”

  “去了解一下情况。”

  “那儿什么也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

  “那谁敢说!”

  “假如你遇到飓风呢?”

  “在天气好的季节里,是不用担心这个的,”潘克洛夫说,“可是,史密斯先生,既然我们要防备万一,我要求让赫伯特和我两个人一道去。”

  “潘克洛夫,”工程师拍拍水手的肩膀说,“假如你或是赫伯特——别忘了,他只是碰巧才成为我们的孩子的——一旦发生什么不幸,你想我们后悔也来不及啊!”

  “史密斯先生,”潘克洛夫的信心还是毫不动摇,“我们不会使你们担忧的。航海的事等将来到了时候再谈吧。我想,等你看见我们的船装备好了,等你看见我们乘着它下海,环绕我们的荒岛——我们要一块儿去——我敢说,你就会毫不犹豫地让我去了。不瞒你说,你的船一定是头等的。”

  “还是说‘我们的’船吧,潘克洛夫。”工程师答道,他暂时让步了。谈到这儿告一段落,水手和工程师谁也没有说服谁,都等待以后接着再谈下去。

  将近六月底的时候,下了第一场雪。畜栏里预先就准备了大量的饲料,不必每天都去了,他们决定至少每星期派人去一次。

  他们又布置了陷阱,史密斯制造的玩意儿也试验过了。他们把鲸鱼骨弄弯后,外面冻上一层冰,然后涂上厚厚的脂肪,放在森林的边缘——野兽到湖边去经常路过的地方。

  阿留申群岛渔夫的发明十分灵验,工程师非常高兴。他们得到一打狐狸,几只野猪,甚至还有一只美洲豹;这些动物死在地上,伸直了的鲸骨把它们的胃都刺穿了。

  有一件事情必须提一下,不仅因为它本身有趣,而且因为这是他们和外界连系的第一次尝试。

  吉丁·史佩莱已经想过很多次了,但是没有肯定,究竟在瓶子里装一封信扔在海里呢——也许海水会把它们冲到一个有人居住的海岸上去的——还是利用鸽子带信呢?

  可是他们的海岛和外界相隔一千二百英哩,一心指望信鸽或是瓶子远渡重洋,那怎么能成功呢!简直是开玩笑。

  六月三十日,赫伯特一枪打下一只信天翁,它的腿受了些轻伤,大家好不容易把它捉住了。这是一只非常美丽的鸟,两翅展开长达十英呎,它连太平洋也飞得过去。

  赫伯特很想把这只艳丽而雄伟的飞鸟留养下来,因为它的伤不重很快就会痊愈,而且他认为可以把它养驯,可是史佩莱向他解释,他们不应该错过机会——利用这个使者和太平洋沿岸地区取得连系。假如这只信天翁是从有人居住的地方来的,那么把它放走以后,它一定会马上回到那里去的。

  吉丁·史佩莱不愧为一个新闻记者,也许他很想找一个机会,把他们在林肯岛上的冒险事迹写成惊心动魄的通讯寄到外界去。假如这篇通讯能寄到可敬的编辑约翰·裴尼特那里去,这对于《纽约先驱报》的记者史佩莱本人和刊载这篇通讯的那份报纸来说,是多么大的成功啊!

  于是吉丁·史佩莱写了一篇简单的报导放在一个一点不透水的口袋里,袋上写了几句话,恳切拜托捡到的人把它寄给《纽约先驱报》。他们知道这种鸟惯于在海面休息,就把这个小口袋系在信天翁的脖子上而没有系在它的脚上;然后他们就把这个快速的飞行使者放到天空去了,他们眼看着它飞往朦胧的西方,一直到看不见为止,大家心里都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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