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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十二月二十三日那一天,纳布和托普突然大喊大叫起来,显然他们都在尽量叫喊。居民们正在“石窟”里忙着,以为出了什么事情,赶快跑了出来。

  他们看见了什么?原来是两只驯良的大牲口趁桥通着的时候冒冒失失地闯到高地上来了。人们可能会把它们当做马,至少是驴子,一公一母,长得很匀称,浑身是淡灰色的,腿部和尾巴雪白,头部、颈部以及全身有着黑色的条纹。它们稳步地向前走来,一点儿也不惊慌,瞪着眼看着人们,现在它们还不知道这些人就是自己未来的主人呢。

  “是野驴!”赫伯特喊道,“一种介乎斑驴和斑马之间的牲口!”

  “难道不是驴子吗?”纳布问道。

  “因为它们耳朵不长,长相也比驴子要漂亮些!”

  “驴也好,马也好,”潘克洛夫插嘴说,“反正是史密斯先生所说的‘动力’,必须把它逮住!”

  水手悄悄地从草中爬到甘油河的桥上去,把桥板拉起来,于是这两只野驴就成为俘虏了。

  现在需要用暴力抓住它们,强制驾驭它们吗,不,他们决定先让野驴自由自在地在高地上待几天,反正这里有着大量的牧草;工程师立刻着手在家禽场旁边修建一个牲口棚,里面预备下野驴的饲料,垫上干草,好让它们晚上在里面过夜。

  工作完毕了,他们让这两头漂亮的牲口行动完全自由,甚至避免走近它们,以防它们受惊。野驴有好几次对于长时间留在这里出不去表示不耐烦,很想离开高地远走,因为兽类是惯于生活在原野上和森林间的。居民们只见野驴沿着到处阻拦着它们的河水徘徊,发一阵短促的叫喊声,在草地里跳了一会,最后终于安稳下来,它们有时候还呆呆地望着那一片丛林。它们今后再也不能旧地重游了!

  在这期间,他们又利用植物纤维制造了一套挽具。野驴来后没几天,不仅大车做好了,而且还在远西森林中笔直地开辟了一条道路——说得更恰当一些,是一条便道——从慈悲河的转角直通气球港,大车可以驶过去。十二月底,他们第一次试驾野驴。

  潘克洛夫已经能使牲口来吃他手里的东西,走到它们的身边它们也不跑了,可是一套上挽具,它们就直立起来,很难勒住。然而不久它们对这种新的差事也就顺从了,因为野驴不像斑马那样倔强,南非的山区里常常用它来作为动力,甚至在欧洲较冷的地区,它们也能适应。

  这一天,全体队员都上了大车,潘克洛夫一个人在前面带领着牲口,沿着道路直往气球港走去。

  当然,在这条坎坷不平的道路上,是难免要颠簸的,可是大车还是平安无事地到达了气球港,而且很快就装上了气球的气囊和绳索。

  当天晚上八点钟,大车回来了,通过慈悲河上的桥,下了左边的堤岸,停在海滩上。他们解开野驴的缰绳,把它们牵到牲口棚里去。潘克洛夫在临睡以前,兴奋得大吼一声,整个的“花岗岩宫”都震动了。

  §2-8

  他们在一月份的第一个礼拜赶制了队里所需要的衣服。所用的针都是箱子里的,他们的手虽然不巧,却很有力,我们可以肯定,做出来的物品是很牢固的。

  居民们并不缺少线。多亏赛勒斯·史密斯的倡议,他们用气球上的旧线,解决了缝纫上的问题。吉丁·史佩莱和赫伯特以惊人的耐心把它们全拆了下来,潘克洛夫则感到这项工作对于他简直是不能容忍,于是就半途而废了,可是在缝纫方面却是谁也比不上他。的确,水手们擅长缝纫,这是谁都知道的。

  他们从焚烧植物的灰里取得小苏打和钾碱,用来洗净气囊的布料,经过洗涤以后,棉布上的油漆都脱落了,恢复了它原有的柔软和弹性,晾干以后,它就洁白如新了。他们缝制出好几打衬衫和袜套来——当然,这些袜套不是针织的,而是棉布做的。这群居民换上了干净的布衣,他们感到多么的舒适啊!固然这些布料相当粗,然而他们却毫不介意,同时他们感觉也有了被单,这些被单顿时使“花岗岩宫”的睡榻变成舒适的床铺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们还制造了一批海豹皮靴,从美国穿来的那些靴子现在已经非换不行了。这些新靴子做得非常宽大,绝不会挤痛他们的脚。

  现在已经是一八六六年,年初的时候天气很热,可是他们仍然到森林里打猎。这里到处都是刺鼠、野猪、水豚、袋鼠和其它各种兽类,史佩莱和赫伯特的射击技术十分高明,真是百发百中。

  赛勒斯·史密斯仍旧要求大家节省火药,他尽量想法子用别的东西代替,把那箱子里的弹药,留到将来再用。在伙伴们和自己离开这块领地以前,谁能预料会发生什么事呢?因此,他们应该为了这不可知的前途节省火药,尽量使用容易补充的代用品。

  史密斯在岛上找不到铅,于是他用铁粒来代替,这是很容易制造的。既然铁弹没有铅弹沉重,他就只好把它们做得大一些,少装一些火药。这样虽然效力稍差,可是由于射击者的技术好,却弥补了这个缺点。至于火药,赛勒斯·史密斯本来也能制造,因为他有得是硝石、硫磺和木炭,可是这项工作必须特别小心,没有特殊的工具很难保证质量。于是史密斯决定还是制造棉花火药,也就是火棉,这种东西并不是非要棉花不可,凡是植物纤维都可以用,大麻和亚麻、纸张、接骨木树心等的纤维,都和棉花的纤维一样纯净。荒岛的红河河口一带生长着大量的接骨木,这种灌木属于忍冬科的植物,移民们已经用它的果实制造过咖啡了。

  唯一需要收集的就是接骨木的树心,至于制造棉花火药的其他必需品,就是发烟硝酸。现在史密斯手头有硫酸,只要加入硝石,就很容易地取得硝酸,而硝石又是可以从自然界取得的。于是他决定生产棉花火药以供使用,可是它有一些缺点,就是效果拿不稳,容易燃烧——它不是在二百四十度,而是在一百七十度就自燃——枪枝很容易因走火而损坏。另一方面,棉花火药也有它的优点,那就是不怕受潮,不会弄脏枪筒,而且力量相当于普通火药的四倍。

  制造棉花火药只要把棉花在发烟硝酸里浸一刻钟,然后在冷水里洗净晾干。没有比这个更简单的了。

  赛勒斯·史密斯手头只有普通的硝酸而没有发烟硝酸或是硝酸单水化合物,也就是说,他的这种硝酸一碰到潮湿的空气就会冒白烟,于是工程师在普通的硝酸里掺了三倍至五倍的浓硫酸,也就得到了同样的效果。于是岛上的猎人很快就有了大量的火药,由于使用谨慎,效果也很好。

  到这时候为止,他们在高地上已经开拓了三英亩的土地,其余的部分为了照顾野驴的缘故,还保留着草地。他们到啄木鸟林和远西森林去了好几次,从那里带回来大量的野菜、菠菜、水芹、萝卜和芜菁,这些菜蔬只要小心栽培,很快就能生长起来,这就能够调剂他们好久以来一直藉以生存的食品。木材和煤炭也成车地装来了。每出外一次都随时修整路面,道路在车轮的滚动下,变得平坦光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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