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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海豹的数目很多,猎人利用标枪,毫不费力就刺死了六只。纳布和潘克洛夫就在那里剥皮,单把皮和脂肪带回“花岗岩宫”,海豹皮是用来做皮靴的。

  打猎的结果得到将近三百磅的脂肪,全部都将用在制造蜡烛上。

  制造蜡烛非常简单,即使不能做得十全十美,至少可以非常实用。赛勒斯·史密斯手里只有硫酸,然后把硫酸和中性脂肪一起加热,就可以分离出甘油;然后,他又从这种新的化合物里,用开水很容易地分离出油脂、人造奶油和硬脂来,为了使工序简单化,他用石灰碱化了脂肪。这样他就得到一种石灰质的肥皂,这种肥皂很容易被硫酸分解,硫酸使石灰沉淀为硫酸盐,游离出脂酸来。

  在这三种酸——油酸、真珠酸和硬脂酸——中,第一种是液体,只要施加足够的压力,就可以排出来;其余两种正是制造蜡烛的原料。

  这项工作一共花了不到二十四小时。接着又试验了几次。他们用植物纤维做成蜡烛芯,把它放在熔化的蜡油里,用手捏制,就成为道地道地的油脂蜡烛了,所差的只是颜色不够白和外表不够光滑罢了。蜡烛芯如果在硼酸里浸过,就可以在燃烧的过程中半熔化并且随着蜡油烧尽;自然,现在的蜡烛芯还不能具备这个优点,可是赛勒斯·史密斯做了一把巧妙的烛花剪刀。在“花岗岩宫”的漫长黄昏里,这些蜡烛无疑将要大大受到欢迎。

  这一个月他们在新居里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些都是细致的工作,他们把粗糙的工具改得精致了,并且还新添了一些。

  居民们首先制造了剪刀,直到现在他们才第一次理发,不过刮脸还不行,但至少可以把胡子剪得短一些。赫伯特没有胡子,纳布虽然有,但也很少,另外三个伙伴却都满脸须毛了,可见剪刀还是十分需要的。

  要想做一把小锯子非常麻烦,可是最后终于做成了,只要使用的时候用一些力,就可以把木头锯开。于是他们做了许多桌子、凳子、碗柜,放在主要的房间里,此外还有床架,床上铺着草垫当作被褥。厨房里放着餐具架,上面摆着烹调用具,另外还有一个砖炉。整个的厨房显得井井有条。纳布经常勤勤恳恳地工作,好像化学家在实验室里一样。

  这些做细致工作的工人很快就必须变成大木匠了。由于爆炸以后产生了瀑布,必须搭两座桥,一座在眺望岗上,一座在岸上。现在有一道水把高地和岸边分隔开了,必须跨过这道水才能到海岛的北部去。移民们为了避免涉水,就不得不爬到红河的发源地,从那里绕道过去。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眺望岗和岸边各搭一座长二十到二十五英呎的桥梁。在这项工程里,所需要的全部木工就是伐木,这需要几天的时间。桥梁很快就搭好了,纳布和潘克洛夫过了桥到上次在沙丘附近发现的蛤蜊场去。他们用一辆简单而粗糙的大车代替了原来不便使用的筐子,拉了好几千蛤蜊回来,把它们放在慈悲河口。不久它们就在岩石丛中繁殖起来,形成一片新蛤蜊场。这种软件动物非常好吃,移民们每天都要吃一些。

  虽然居民们到现在仅仅探索了林肯岛上的一小部分,但是可以看得出来,这一小部分几乎已经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了。如果他们深入最隐蔽的地方,到慈悲河与爬虫角之间整个的森林区域去打猎,他们还可能发现新的物产。

  居民们只有一样不满足。肉类和菜蔬都不缺少;找来的木质树根经过发酵以后,又可以供给他们一种带酸味的饮料,比凉水的味道好得多;他们不用甘蔗和甜菜,就能炼制糖,所用的原料是“酿母枫”里蒸馏出来的液体,这是枫树的一种,各个温带地区都有,这个海岛上也生长着很多;他们再往饮料里加一些从养兔场采来的香草,就成为非常芬芳可口的茶了,最后,他们还有大量的盐,这是食物中唯一的矿物,……可是却没有面包。

  也许不久以后居民们可以找到面包的代用品,这完全是可能的,因为在南部的森林里可以找到西米或面包树,不过直到目前,他们还没有发现这种宝贵的树木。然而在这件事情上,上天不久就直接给他们帮助了。的确,它所赐给他们的东西十分渺小,但赛勒斯·史密斯即使绞尽脑汁,使出全部的智慧,也创造不出来,有一天,当赫伯特补坎肩时,无意之中在夹层里有了发现。

  这一天外面下着倾盆大雨,居民们都聚在“花岗岩宫”的大厅里,突然少年高声大叫起来:“瞧啊,史密斯先生,……一粒小麦!”

  于是他把一粒麦——独一无二的麦粒——给伙伴们看,它是从坎肩口袋的一个窟窿里掉到夹层里去的。

  麦粒的来源可以这样解释:在里奇蒙的时候,有一次潘克洛夫送给赫伯特几只鸽子,麦粒就是当时赫伯特用来喂鸽子的。

  “一粒小麦?”工程师马上问道。

  “是的,史密斯先生,可是只有一粒!”

  “呃,孩子,”潘克洛夫笑道,“我们的日子就此越过越好了啦!嗯!一粒小麦能做什么呢?”

  “做面包。”赛勒斯·史密斯答道。

  “面包,蛋糕,馅饼!”水手说,“哈,这粒麦做成的面包保证不会把我们噎住的!”

  赫伯特觉得这个发现没有多大意义,正打算把麦粒扔掉,可是史密斯把麦粒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麦粒是完整的,一点也没有损伤,于是就对水手严肃而平静地说道:“潘克洛夫,你知道一粒小麦能结多少穗子吗?”

  “我想也就是一个吧!”水手听了这个问题觉得很奇怪。

  “十个,潘克洛夫!你还知道一个麦穗能结多少粒麦吗?”

  “不,这我可不知道。”

  “大概八十粒!”赛勒斯·史密斯说,“所以,要是我们把这粒小麦种下去,第一次可以收到八百粒;再把它们种下去,第二次就能有六十四万粒;第三次就有五亿一千二百万粒;第四次就有四千亿粒以上!比例数字就是这样。”

  史密斯的伙伴们默默地听着,这些数目使他们惊讶,然而却是实在情况。

  “是的,朋友们,”工程师接着说,“这就是一般繁殖的等比级数。可是不要以为小麦每一个穗子结八百颗麦粒就算多了,比起罂粟和烟草来又算得了什么呢?罂粟能结三万二千颗种籽;烟草能结三十六万颗,要是没有种种原因限制它们繁殖,几年之内整个地球就要被这些植物长满了。”

  工程师没有继续往下细讲。

  “现在,潘克洛夫,”他接着说,“你知道四千亿粒麦合多少蒲式耳吗?”

  “不知道,”水手答道,“只知道我是个大傻子!”

  “每蒲式耳平均十三万粒,四千亿粒可以合三百万蒲式耳以上,潘克洛夫。”

  “三百万!”潘克洛夫叫道。

  “三百万。”

  “在四年之内吗?”

  “在四年之内,”赛勒斯·史密斯答道,“甚至也许只要两年,根据这里的纬度,我想每年是可以收成两次的。”

  潘克洛夫还是老脾气,他又禁不住要用大声的欢呼来代替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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