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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秘阁校理丁君墓志铭


  朝奉郎、尚书司封员外郎、充秘阁校理、新差通判永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上轻车都尉、赐绯鱼袋晋陵丁君卒。临川王某曰:“噫!吾僚也。方吾少时,辅我以仁义者。”乃发哭吊其孤,祭焉,而许以铭。越三月,君婿以状至,乃叙铭赴其葬。

  叙曰:君讳宝臣,字元珍。少与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称乡里,号为“二丁”。景祐中,皆以进士起家。君为峡州军事判官,与庐陵欧阳公游,相好也。又为淮南节度掌书记。或诬富人以博,州将,贵人也,猜而专,吏莫敢议,君独力争正其狱。又为杭州观察判官,用举者兼州学教授,又用举者迁太子中允,知越州剡县。盖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县遂治,卒除弊兴利甚众,人至今言之。于是再迁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侬智高反,攻至其治所。君出战,能有所捕斩,然卒不胜,乃与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黄州。会恩,除太常丞,监湖州酒。又以大臣有解举者,迁博士,就差知越州诸暨县。其治诸暨如剡,越人滋以君为循吏也。英宗即位,以尚书屯田员外郎编校秘阁书籍,遂为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君直质自守,接上下以恕。虽贫困,未尝言利。于朋友故旧,无所不尽。故其不幸废退,则人莫不怜;少进也,则皆为之喜。居无何,御史论君尝废矣,不当复用,遂出通判永州,世皆以咎言者谓为不宜。夫驱未尝教之卒,临不可守之城,以战虎狼百倍之贼,议今之法,则独可守死尔;论古之道,则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吏方操法以责士,则君之流离穷困,几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

  君以治平三年,待阙于常州,于是再迁尚书司封员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有文集四十卷。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武进县怀德北乡郭庄之原。

  君曾祖讳辉,祖讳谅,皆弗仕。考讳柬之,赠尚书工部侍郎。夫人饶氏,封晋陵县君,前死。子男隅,太庙斋郎;除、隮为进士;其季恩儿尚幼。女嫁秘书省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同县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铭曰:

  文于辞为达,行于德为充。道于古为可,命于今为穷。呜呼已矣!卜此新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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