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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辞上传第二章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圣人谓文王、周公。“设卦观象”,设卦画于前而观其成象也。“辞”者,象之义也。“吉凶”,象之所固有而所以然之理,非辞不明。“系”者,相属而不离之谓。《彖》《爻》之辞,必因乎象之所有,即有戒占者之辞,亦因象之所当戒与其可戒而戒之。若宜正而不宜邪,则万事万理皆然,不待戒也。此节明《象》与《辞》所自设,为君子平居之所宜玩。

  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推,吐回反。)

  “推”,移也。阳极于九而已盈,则下移而八;阴极于六而已歉,则上移而七。“变”,阳且变而有阴之用;“化”,阴受阳化而且从阳之德也。六爻已成卦象,而所占在一爻,以刚柔之过,必且推移,故于此爻占其变化也。如《乾》之九二,且变而之阴,有《离》之象,故曰:“天下文明,刚推而柔也。”《坤》之初六,阴尚微弱,而曰“坚冰”,柔且推而刚也。《履》之六三曰“志刚”。《谦》之六五曰“侵伐”,皆有变化阴阳之义,此义例之常也。若“乾”初动而无《姤》道,《坤》初动而无《复》理,则又不可据义例为典要,在学者之知通尔。此节明变与占之所自生,为君子因动而占之所宜玩。

  是故吉凶者,得失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

  得失,以理言,谓善不善也。“虞”,虑也。《易》不为小人谋诡至之吉凶,于其善决其吉,于其不善决其凶,无不自己求之者,示人自反,而勿侥幸勿怨尤也。“悔”者,行焉而必失,则宜忧。“吝”者,求行而不遂,则宜虑。故言“悔吝”者,以著其当忧虞也。

  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

  “变”者阳之退,“化”者阴之进。进所宜进,退所宜退,则得;进而或躁或阻,退而或疑或怯,则失。卦象虽成,而当其时位,有进退之几焉。故其得者卦虽险而可使平,其失者卦虽吉而且凶,《易》于发动之爻著其理焉。昼动夜静,天之道,物之情也。然动不可静,则气浮而丧其心之所守;静不能动,则心放而气与俱馁。故《易》以刚柔相推之数,著其刚下生柔,柔上生刚之动几,示人以动静相函,如昼夜异时,而天运不息,昼必可夜,夜必可昼也。

  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初、二,地位;三、四,人位;五、上,天位。每位必重,气之阴阳、形之柔刚、性之仁义,交至而成乎全体大用也。然而不能皆见于用,故一时之所值、一事之所占,则道著焉。当其时,处其地,择其进退,天之灾祥,地之险易,人事之顺逆因而决焉。三极得失之理,于斯显矣。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安”者,知其不可过而无越思。“居”者,守之以为恒度。“序”谓刚柔消长之次序。“乐”者,不惊其吉,不恶其凶。“玩”,熟求其所以然之理也。“观象玩辞”,学《易》之事。“观变玩占”,筮《易》之事;占亦辞之所占也。承上文而言,《易》因天道以治人事,学之以定其所守,而有事于筮,则占其时位之所宜,以慎于得失,而不忘忧虞,则进退动静一依于理,而“自天佑之,吉无不利”矣。天者,理而已矣,得理则得天矣。比干虽死,自不与飞廉恶来同戮;夷齐虽饿,自不与顽民同迁;皆天所佑而无不利也。利者,义之和也。

  右第二章。此章及下章皆言《易》道之切于人用,居不可不学,而动不可不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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